办理会员咨询热线:4000-156-001

【区水务局】强化用水总量控制 严格计划用水管理

所在地区: 北京-- 发布日期: 2023年8月25日
建设快讯正文

  为落实《北京市节水条例》,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北京市水务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印发《北京市非居民用水户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暂行办法》(京节水办〔2023〕22号),作为北京市非居民用水户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工作指导性文件,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办法包含六章共二十三条,从总则、用水指标核算与下达、用水指标调整与监督、超定额累进加价、保障与监督管理、附则等方面做了规定。

  • 适用范围:纳入取水许可管理和年用水量5000立方米以上由公共供水管网供水的非居民用水户。
  • 用水情况填报:非居民用水户应当按照规定提供用水信息,每年12月底前更新与用水指标核算相关的基本信息和用水信息,包括本年度生产经营活动实际数据、下年度生产经营活动预测数据等,鼓励通过网络填报和智能水表远传数据等便捷方式实现。
  • 用水指标核算方法:(一)国家或者本市已发布用水定额,并且用水结构相对稳定的,按照用水定额核算。(二)国家或者本市已发布用水定额,但用水结构不稳定或者单位产品(服务)用水量小于用水定额的,参照行业用水水平和实际用水量核算。(三)国家和本市未发布用水定额的,参照行业用水水平和实际用水量核算。对获得市级以上水效领跑者称号,市级节水先进集体称号,市级节水载体称号和达到行业用水定额先进水平的非居民用水
  • 用水指标调整:非居民用水户收到用水指标后,认为其不能满足本单位合理用水需求的,可提出重新核算申请,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一)生产规模、产品、产量、工艺、人数、设备设施、绿化面积等发生变化的相关证明材料;(二)主要节水管理措施和用水效率、效益等说明材料。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建筑施工等需临时用水的,应当向所在区水务部门提出临时用水指标申请。

  超过年度用水指标用水:本市对超过年度用水指标的非居民用水户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税)。规定如下:(一)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非居民用水户,取水量超过用水指标时,按照《北京市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京政发〔2017〕36 号)等相关规定,对超出部分累进加征水资源税。(二)公共管网供水的非居民用水户,用水量超过用水指标时,按照《北京市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京发改规〔2022〕2号)等相关规定,对超出部分累进加收水费,不含水资源税、污水处理费。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