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远市佛冈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水头镇莲瑶村地块)》的批后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东-清远-佛冈县 | 发布日期: | 2023年8月29日 |
《清远市佛冈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水头镇莲瑶村地块)》已经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批准,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相关规定,现将落实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留规模落实的原因
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推动我县乡村旅游发展,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改革,加快乡村振兴发展建设,由于佛冈县“江源水韵”乡村振兴示范带节点项目-伴溪农业观光综合公园不符合《清远市佛冈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满足项目实际建设需求,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土空间规划过渡期用地空间保障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2〕369号)等文件要求,使用省下达清远市的预下达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进行落实。
二、落实范围和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方案位于佛冈县水头镇莲瑶村。落实地块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落实后,佛冈县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保持不变,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各增加0.8362(约12.54亩)。
三、批准机关和时间
2023年8月28日,经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批准(清远市佛冈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编号:4418002023069)。
四、公告方式
在佛冈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网上公告,并在水头镇人民政府、水头镇莲瑶村村委会公告栏张贴布告。
佛冈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29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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