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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徽州区第六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所在地区: 安徽-黄山-黄山区 发布日期: 2023年8月28日
建设快讯正文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不断提升广大干部群众的道德素养、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在全区形成学习、崇尚、争当道德模范的良好社会风尚,根据市文明委《关于推选第六届黄山市道德模范的通知》文件精神,区文明委决定开展徽州区第六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好人”李培生、胡晓春重要回信精神,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结合重大事件,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选树一批事迹突出、群众认可、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典型性示范性强的道德模范,广泛开展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推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提高公民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为建设创新集聚、产业多元的高能级新城区,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新样板提供强大精神力量。

二、主办单位

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三、组织领导

1.徽州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在区文明委领导下,由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主办,成立徽州区第六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区文明办。

2.成立徽州区第六届道德模范评选委员会,由主办单位负责同志和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人社局、区融媒体中心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群众代表(基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历届区级以上道德模范代表等负责具体评审工作。

3.各乡镇、社区办、徽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具体负责本地推荐、审核把关、学习宣传等工作。区直及驻徽各单位直接向区组委会推荐。

四、奖项设置

参照省、市道德模范评选办法,徽州区道德模范设立“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个类别。每个类别分别评选2名左右,共10名左右。

五、评选标准

1.总体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文明道德风尚的示范引领者。

2.分类标准

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被群众广为颂扬。

3.每位候选人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已获评的各级各类道德模范,不再参加本届徽州区道德模范评选。推荐重点:一是近两年来获得各级好人荣誉称号的先进人物;二是近两年来被区级以上领导批示的、区级以上媒体集中宣传报道并产生一定影响的先进人物;三是近两年来各行各业涌现的其他先进典型、最美人物。

六、评选步骤

1.宣传发动(2023年8月28日——9月5日)。区文明委印发《关于开展徽州区第六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在政府网站上发布关于开展徽州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信息、评选标准、推荐办法等。

2.基层推荐(9月6日——9月18日)。徽州区第六届道德模范候选人的产生,采取属地推荐、单位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综合考虑、优中选优,向区组委会推荐候选人。各乡镇,社区办,徽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则上每类各推荐2名候选人,五类合计不超过10名;其他单位有符合条件的,推荐总数不少于1名,最多不超过5名。各地各单位要将拟推荐候选人在本人所在单位、乡镇、行政村(社区)党组织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填报徽州区道德模范推荐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并附上2000字左右的详细事迹材料和600字以内的事迹简介, 近期免冠彩照。推荐报告、推荐表、汇总表及事迹简介、事迹详细材料各一式2份,加盖公章后于9月18日前报区文明办。同时将以上材料和候选人照片电子版发送区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联系电话:3585527,联系人:汪阳,电子邮箱:774525228@qq.com)。

3.确定初步候选人(9月19日——9月25日)。召开徽州区第六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议,由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每类不少于3-6名初步候选人。初步候选人基本情况、主要事迹在徽州政府网公示,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公示期间,征求公安、信用、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市场监管、税务、环保等有关部门意见。对于公示和征求意见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组织调查核实,确保候选人事迹真实无误,经得起检验。

4.正式候选人确定(9月26日——9月30日)。区组委会根据初步候选人征求意见和公示意见反馈情况确定正式候选人。

5.投票评选(10月7日——10月13日)。召开徽州区第六届道德模范评选委员会,组织评委和公众代表对正式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

6.审定公布结果(10月14日——10月25日)。区组委会综合候选人的得票情况和事迹类型提出徽州区第六届道德模范建议名单,报请区文明委领导审定后公布推选结果。

七、表彰奖励

1.对评选出的徽州区道德模范获得者,区文明委将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建立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的长效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区文明委对生活特别困难的区道德模范进行适当帮扶;各地各有关部门可从实际出发,制定具体办法,对本地区本系统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进行帮扶。

八、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把道德模范推选活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和今年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工作,成为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过程,摆上重要位置,精心组织实施,高效完成任务。

2.严格推选标准。坚持标准从严、公正推选,认真做好群众推荐、资格审核、媒体公示、评选公布等各个环节,真正把那些事迹过硬、群众公认、品德高尚、贡献重大的先进人物推选出来,确保推出的道德模范可亲可敬可信可学。

3.大力学习宣传。坚持重在宣传学习、重在道德实践,把学习和宣传活动贯穿推选全过程。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宣传报道候选人的先进事迹,弘扬道德模范崇高精神,引导干部群众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使推选过程成为宣传模范事迹、学习模范品质、践行模范精神的过程。

4.做好关爱礼遇。落实《黄山市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管理办法》《关于认真做好身边好人推荐评选管理的通知》,主动关心关爱道德模范,特别要深入了解新当选道德模范的工作生活情况,对于存在实际困难的给予资助,树立德者受尊、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

附件:1.徽州区第六届道德模范推荐表.docx

   2.徽州区第六届道德模范推荐汇总表.docx

黄山市徽州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23年8月28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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