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费”矿之变
| 所在地区: | 山东-临沂-费县 | 发布日期: | 2023年10月28日 |
费县自开展矿产资源整治专项行动以来,紧盯矿产资源监管空白区和薄弱点,坚持科技创新、制度创新,真正将过去“抓一车、查一车”面上查的监管旧模式,转变成“打下游、查上游”立体打击和“人防+技防”提前预警的数字执法新模式,由过去的控不住变成了今天管得好的健康发展新形态,把“费”矿变成了“金”矿。
一、“一个专班”实现组织架构之变
成立由县委书记和县长任双组长、相关县级领导任副组长的全县矿产资源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从纪委监委、宣传、公安、交警、交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抽调40余人组成矿产资源整治工作专班,固定办公场所,

设置综合办公室、督导执纪组、刑事案件组、巡查组、案审组等,坚持专人专岗,明确工作重点,强化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流程,列出时间表、路线图、作战书,确保指挥有力。狠抓队伍建设,开展“纪律作风提升年”活动和“大排查、大教育、大整顿、大提升”专项行动,制定印发“十要”“十严禁”工作规范和“夺旗打榜、赋星授旗”考核办法,制定出台《自然资源所责任目标考核方案》,持续提升干部队伍作风和工作效能。专班严格落实“一案双查”要求,对执法效率低、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徇私舞弊甚至充当“保护伞”的执法人员,从严从重处理。目前已辞退协管3人、刑拘1人,通报批评5人。积极开展执法能力水平提升行动,全面提升执法队伍业务水平及综合素质。累计开展全局执法业务培训4次,执法水平考试2次,执法案卷评审2次,接受警示教育3次。专班先后出台执法工作“十二条禁令”,组织执法人员签订《涉矿领域廉洁承诺书》,向社会、企业印发《匿名线索举报表》,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形成“亲不逾矩、清不疏远”的政商关系。

二、“一个平台”实现矿管模式之变
自整治行动之初就明确了“找根子上的问题,建立长效机制”的工作思路,紧盯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分析非法开采的销赃环节,研究执法过程中的难点和堵点,充分运用定位技术、道路监控、微信二维码等科技手段,创新打造了费县矿产品溯源监管平台,规范平台准入标准,让合法矿产品从生产、运输、销售、加工、使用全部纳入平台注册监管,把过去的纸质货运单变为电子货运单,让合法矿产品携码运输,“一车一码”实现闭环管理,让无码违法矿产品进不了市场,从根本上规范了矿产品市场秩序。
一是利用平台抓住关键环节,实行多部门联动监管。对交警、公安、生态环境、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部门授予平台监管职能。矿产资源作为大宗消费品,离不开车辆运输,合法矿产品赋码运输作为交警部门的重点检查对象,在道路稽查中一旦发现未赋码的运输车辆,交警部门将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对运输非法矿产品的装车地点和卸货地点进行打击,从而实现“抓下游、打上游”的全链条执法目的。

二是利用平台规范涉矿企业,杜绝非法矿产品流通。费县境内的涉矿企业,如持证矿山、涉矿运输公司、存放点、商砼站等持合法手续注册进入平台,不收取任何费用,对无手续的涉矿企业一律纳入违法取缔类企业。先后开展3轮场地“四码”巡查,巡查涉矿企业和个人赋码、携码、用码、销码情况,对“只进不出、少进多出”和无码违法涉矿问题重点核查,先后关停取缔16家非法砂石加工场。做到矿产品来源可查,去向有记录,违法矿产品一旦发现立即查处。

三、“两个全面出击”实现执法模式之变
对违法涉矿行为的上、中、下游各个环节全面打击实现“全方位”,对一个违法点多种违法行为,由环保、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税务、公安等多部门“全链条”执法。对破坏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提请检察院追加公益诉讼赔偿,让非法开采加工和破坏生态环境当事人付出应有的代价,还社会公平正义。随着溯源平台全面覆盖,数字执法为打击犯罪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执法人员使用执法终端扫运输人员携带的溯源码,矿产品的生产地点、运输数量和批准文件等信息一目了然,提高了执法效率和精准度,也为公安、税务等部门利用平台数据对违法行为取证提供了支撑。两个全面打击真正实现了数字执法新模式之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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