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公告
| 所在地区: | 安徽-蚌埠-龙子湖区 | 发布日期: | 2023年11月2日 |
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政府将对龙子湖区龙子湖北岸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现将房屋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城市规划需要。
二、征收范围:北至征收范围红线、南至征收范围红线、东至征收范围红线、西至征收范围红线(详见征收范围红线图)。
三、征收部门:蚌埠市龙子湖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
四、委托龙子湖区曹山街道具体实施。
五、征收补偿标准:严格按照该区域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执行。请被征收人到征收现场办公室及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bblzh.gov.cn/)查询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六、在征收范围内不得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及土地用途、产权分户、户籍入户和分户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七、提供安徽中信房地产土地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安徽中安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两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该区域被征收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协商选择确定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实施房屋征收评估。具体协商选择办法详见征收部门通告。
八、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其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九、希望广大被征收人积极配合征收部门工作,在征收方案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协议并实施搬迁。
十、对上述房屋征收决定有异议的,自公告公布之日起,可在60天内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诉讼期间不停止征收工作的正常进行。
特此公告。
2023年10月31日
龙子湖区龙子湖北岸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第一条征收目的及方案制定依据
根据城市规划需要,龙子湖区人民政府将对龙子湖区龙子湖北岸地块实施房屋征收。征收范围内属于国有用地的,依据《蚌埠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蚌政〔2011〕第26号)文件执行。
第二条房屋征收范围
该区域房屋征收范围已经规划部门确定:北至征收范围红线、南至征收范围红线、东至征收范围红线、西至征收范围红线(详见征收范围红线图)。
第三条 征收补偿的标准、方式及安置地点
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装修附属物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具体补偿标准详见(蚌政〔2011〕第26号)文件。
安置方式: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方式原则上采取货币补偿形式。
第四条 签约期限
征收签约时间为3个月,具体签约时间以项目部正式通知为准。
第五条 过渡期限和过渡方式
被征收人按照房屋产权调换的过渡期限为24个月。过渡期限的周转房由被征收人或房屋承租人自行解决。
蚌埠市龙子湖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
征收红线图.pdf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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