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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肃北县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复审自评报告的公示

所在地区: 甘肃-酒泉-肃北县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2日
建设快讯正文

为切实推进我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根据《甘肃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试行)》《甘肃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甘肃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试行)》,结合我县实际,现将《肃北县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复审自评报告》公示如下。

肃北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日

肃北县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复审自评报告

根据《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初评和复审工作的函》要求,对照《甘肃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试行)》,认真组织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复审自查自评工作,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肃北县概况

肃北县与蒙古国接壤,是甘肃唯一的蒙古族自治县、边防县和行政区划为两个独立片区的县城,辖2镇2乡26个行政村3个社区,总面积6.67万平方公里,边境线65.018公里,常住人口1.54万人,主要有汉、蒙、回、藏、满、裕固等11个民族。

二、食品安全总体状况

肃北县共有各类市场主体1020户,其中食品流通单位137户、餐饮服务单位108家、学校食堂4家、其他集中用餐单位3家、食品生产企业1家、小作坊2家、粮食收储企业1家、畜禽养殖基地3家、种植基地1家。食品经营业态多样,地域面积大,监管服务对象分布广、散,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对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自2021年被命名为甘肃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以来,更是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立足“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惩防结合、标本兼治、夯基固本”的要求,不断提升依法监管、科学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全县食品安全状况稳中向好,未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件,确保了党中央、国务院食品安全决策部署和省市县食品安全总体工作部署及政策措施落实落地,保障了“舌尖上的安全”。

对照《甘肃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试行)》确定的7个一级指标、48个二级指标、57个三级指标进行自查评分,自评综合得分99分。

三、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一)食品安全状况持续良好。(否决项,无否决问题,得分2.5)

三年来,肃北县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抓好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依据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要点,不断加快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1.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2021年至今我县未发生较大及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未发生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未发生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的行为,也未发生系统性、行业性的进出口食品安全事故。

2.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县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广泛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并充分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3·15”等开设新闻媒体宣传专栏等活动和载体,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力求食品安全工作群众知晓率、支持率、满意度达到创建要求,凝聚了推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巩固提升的强大舆论合力,群众对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大于85%,对创建工作知晓率大于75%,对创建工作支持率大于80%。

3.食品检验检测力度大。明确全年检验检测目标任务,将生产基地农产品的例行检测范围从生产基地向农贸市场和超市延伸,突出重点季节、重点环节和重点产品的定期、定点检测。聚焦源头防范,常态化监测、检验、分析,结合我县实际和省市下达的任务,开展靶向抽检快检,共计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63批次以上,其中,市场监督管理局182批次以上、农业农村和水务局81批次以上、食品监督抽检达到了千人4批次、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抽检达到了千人1.7批次、每年完成食品安全快速检测1200批次以上,不断提升了食品安全技术支撑保障能力。

4.执法办案有效开展。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集体讨论制,及时召开会议对复杂案件进行分析讨论,严格进行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近三年,开展各类专项整治60余次,检查经营户712 户(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4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执法信息在政府网站公示率达100%。加大惩处力度,开展市场案件大稽查,将执法手段和措施从“宽松软”向“严紧硬”的方向转变,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批查处一批,坚决予以打击,绝不姑息。

5.明确落实党政同责要求。按照“打基础”与“创亮点”相结合、“抓资料”与“抓现场”相结合的要求,形成了全县上下“一盘棋”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纵深发力,先后印发了《肃北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关于调整肃北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的通知》《关于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等方案,成立由县委书记和县长担任“双组长”的创城领导小组,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监管事权划分明确,不存在交叉重复或漏洞盲区。

6.有效解决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意见、检察建议书和12315投诉举报主动征集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三年来,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意见3件,处理食品安全投诉70余件,及时有效解决了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全县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守住了全县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地方党政同责落实到位(15分,自评得分15分)

7.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肃北县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自觉履行组织领导和督促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牢牢把握创建机遇借势发力,推动食安创建纳入全县重点工作,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为人大、政协推动解决重点议题。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2次听取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同时结合工作实际每年至少召开食药安委会2次、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动员会、推进会议4次,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并将食品安全纳入2023年全县督查检查工作计划,形成工作闭环管理。

8.不断加强组织保障。制定《肃北县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肃北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对进一步严格落实责任体系、推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督查考核、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积极落实食品安全“包保责任制”,建立县委书记、县长、县委常委等主要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9.建立党政领导食品安全责任制。各乡镇成立食药安办,制定《肃北县基层食安办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分步有序创建提升,在全县形成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上下配合、各方联动”的工作运行机制。同时,将食品安全纳入全县综合目标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对食品安全考评结果的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10.不断夯实基层监管基础。切实理顺监管体制,结合肃北县实际,将4个乡镇食药所更名为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4个乡镇全部成立食药安委,每个乡镇聘任社会食品监督员2名,在26个行政村全面设立食品安全协管员1名,在已经建立的县乡村三级监管体系的基础上,全面落实“网格化、痕迹化、智慧化、全程化”监管措施,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工作蓝本。

11.积极落实经费保障。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2021年县级财政安排食品安全工作经费5万元,2022年县级财政安排食品安全工作经费15万元,2023年共拨付食品安全工作经费30万元,增长幅度较高,满足监管执法工作需要和经费需求,使食品安全基础监管工作及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进一步夯实。

(三)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有效(15.1分,自评得分15.1分)

12.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保障。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广泛进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宣传工作。严控上市农产品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加强速测设备配备,加大速测力度。各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对重点品种生产基地的面积、产量、病虫害发生、用药习惯、农产品上市等情况组织调查,调查结果实时上传至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按照“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要求,下移工作重心,明确网格的职能与定位,形成由乡镇到村(社区)再到生产主体的完整、精细、清晰的管理网格,推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地落细。                    

13.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管。持续强化粮油质量安全监管,全面完成原产地粮食质量检测抽样工作。截至目前,统计全县粮食储备规模达到2980吨,建立健全粮食销售出库治理安全检验制度,开展粮食污染监控,制度执行情况方面检查14次、其他检查5次、开展综合检查39次、出动检查人员66人次、收购环节检查4次、储存环节检查28次、销售出库环节检查20次、运输环节检查5次、政策性粮食方面检查25次。

14.餐厨废弃物管理。做好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市场监管局牵头落实餐厨废弃物处置“三书一台账”制度,做到餐厨废弃物底数清、流向明;县环卫中心做好县内餐饮饭店、学校食堂等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餐厨垃圾收运工作,执行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制度、统一进行末端处理,严防餐厨废弃物喂猪、“地沟油” 流向餐桌。

(四)严格实施全程监管(36.1分,自评得分35.1分,无保健食品案件及未落实投诉举报奖励扣1分)

15.执行更严格的标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加强跟踪评价和宣传贯彻培训,以“绿色食品”宣传月为契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强化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整治工作的认识。对乳制品小作坊开展线上食品安全标准宣贯,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和能力。

16.加强智慧监管。围绕行政审批、监管检查、稽查执法、应急管理、检验监测、风险评估、信用管理、公共服务等业务领域,实施“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科学确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事项和批次,2021年、2022年已全部完成抽查检查及结果公示,2023年加快推进“互联网+智慧监管”,组织完成全县跨部门和单部门双随机抽查计划编制,其中,制定跨部门抽查计划39个,单部门抽查计划49个。

17.严格食品生产经营者现场检查。严格落实“网格化、痕迹化”监管措施,获证生产经营单位全部建立信用档案,每年根据风险等级至少进行一次风险等级评定,实行动态管理。制定并落实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对餐饮单位实行风险分级等级评定,全县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率为100%,学校食堂量化等级A级以上单位达100%,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季度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月度自查,大宗食品实行集中采购。对养老机构、职工食堂等其他集中用餐单位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截至目前,肃北县“互联网+透明车间”加入率100%、中大型超市、食品仓储场所“互联网+阳光仓储”加入率100%、县域内所有餐厅及学校食堂均加入“互联网+明厨亮灶”,加入率100%。

18.强化抽样检验。县食品安全监管及食用农产品、畜产品等每年制定年度食品抽检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按照规定将抽检结果进行公布。2020年-2022年抽检批次均达到千人4批次,不合格产品全部按时进行核查处置,核查处置率达到100%,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及核查处置结果通过肃北县政府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县发改局持续强化粮食质量安全监测,100%完成监测抽检等任务。

19.提升检测报告能力。县卫健局持续强化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构建覆盖城乡的食源性疾病监测系统,制定食源性疾病监测方案及工作程序,成立食源性疾病监测领导组和食源性疾病防治专家组,共审核食源性疾病34例,无重症病例、无死亡病例、无食源性疾病事件。

20.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升。纵深推进餐饮业油烟治理提升工程,督促县域内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受理油烟及噪音扰民投诉1件,办结1件。实施网络订餐“线上、线下”同质同标化监管,线上探索“以网管网”,线下推行“食安封签”,开展“净网”行动,线下整改餐饮单位3家。组织外卖平台企业负责人、外卖骑手及入网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培训约谈会5次。入网食品经营户68家,其中:餐饮单位63家、使用食安封签63家,使用率100%。持续深化“文明餐桌”行动,将制止餐饮浪费纳入餐饮加工、经营、服务全过程,推动餐饮节约常态化,持续开展倡导文明餐桌系列活动,落实“阳光菜单”“红黑榜”“N-1点餐”“随机进餐厅”等十项监管措施。组织开展约谈培训,对部分大中型餐饮单位、文明餐桌示范店等经营主体进行约谈培训,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操作加工各环节,确保供餐安全,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升。

21.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到位。牢固树立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指导各学校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督促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食品安全管理员责任制、校长(园长)陪餐制,全面推动“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措施”落实落地。加强部门协同合作,开展联合执法9次,校园食品安全春秋两季开学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对学校食堂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发现违法违规问题2个,立案2 起,罚没款0.3万元。教育部门对全县各学校师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张贴宣传标语4幅,印发食品安全宣传资料800份。深入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4个学校食堂均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有效降低食品安全风险,持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2.加大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力度。制定《保健食品专项整治方案》,及时挖掘各渠道反馈的养老诈骗问题线索,做到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推送、第一时间核查、第一时间反馈,充分利用12315平台数据监测、统计、分析功能,开展养老涉诈问题投诉举报和案件查办数据分析研判,对热点问题进行预警,为执法办案提供数据支撑。组建“银龄护老”队伍,组织开展“保健食品虚假宣传进社区活动”,结合陇原护老行动,进行食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相关知识培训,扩大“陇原护老”专项行动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23.加大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治理力度。按照“打防并举、注重预防、综合治理”原则,持续开展“净流”行动,以“防风险、守安全、保稳定”的实际成效营造稳定持续向好的农村食品市场安全环境。深入实施巩固提升行动,排查风险隐患24个,整治问题24个。强化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农村食品流通供应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全县共检查食品销售主体240户次(其中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40户次);餐饮服务主体150户次(其中学校食堂18户次、校园周边餐饮服务提供者57户次)。

24.应急处置及时高效。制定印发《肃北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食品经营企业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及各相关部门开展完成肃北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桌面推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召开风险商会2次,研判分析我县阶段性食品安全状况并提出监管措施,共编辑、转载、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预警30余条,不断提升执法人员及食品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五)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5.4分,自评得分5.4分)

25.案件查办工作及时彻底。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集体讨论制,及时召开会议对复杂案件进行分析讨论,严格进行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累计开展各类专项整治68次,检查经营户358 户(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1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执法信息,在政府网站公示率达100%。加大惩处力度,开展市场案件大稽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整治、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等,及时发现和筛查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制假售假、销售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将执法手段和措施从“宽松软”向“严紧硬”的方向转变,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批查处一批,坚决予以打击,绝不姑息,建立实施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制度,通过信用(甘肃)公示执法办案信息。

(六)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14.9分,自评得分14.9分)

26.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指导督促企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自查责任,建立并认真落实自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生产经营台帐、产品追溯、从业人员管理等管理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主动排查、整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不断织密企业主体、包保干部、执法监管三方共治网,县、乡(镇)、村(社区)91名领导干部,完成212家B、C、D级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包保任务,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建立“两台账三清单一承诺”、包保干部和包保主体沟通“联心卡”,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27.及时依法召回不安全食品。积极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及食品生产小作坊落实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对抽检不合格食品等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食品,及时跟踪督促下架、召回,严防问题食品流入市场,违反规定将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主动实施召回的,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七)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11分,自评得分11分)

今年以来,肃北县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建立政府部门、企业主体和社会各界“三位一体”整体联动,采取建强机制、夯实基础、凝聚合力、营造氛围、激发活力等多种举措,全力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28.狠抓宣传引导。印制《食品安全分级包保手册》400册、各业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600套,印制“包保干部督导联心卡”400张,文明餐桌宣传海报、桌牌2000张。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全方位、多视角、高频度开展创城宣传工作,通过食品经营户门头、公交站、建筑工地围栏、外卖骑手、居民楼宇、LED屏,电梯轿厢等位置悬挂横幅标语280余条,制作大型创城宣传牌匾36个,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品4万余份,拍摄制作“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片一部,有效提高了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和创城知晓率,创城知晓率逐步提升,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知晓、人人支持的社会共治共建格局。

29.推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制定《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级工作职责,建立监管部门、保险机构、参保单位等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积极推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落实。目前,我县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全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累计参保26户。

30.社会监督渠道畅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10名银龄护老队队员。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畅通12315投诉举报热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维权渠道,提升投诉举报处理质量。

三、下一步打算

(一)压实压紧各方责任。按照市县百日攻坚方案,发挥我县食品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作用和县食药安委办协调作用,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对照考评指标对我县各业态进行再梳理,落实点位包抓机制,实行周通报、月调度,凝聚创城工作强大合力。

(二)广泛营造氛围。丰富宣传手段,加强在新媒体平台的宣传,持续做好在城乡结合部及牧农村地区的宣传,积极在省级主流媒体进行我县创城工作宣传,持续提升创城知晓率,积极营造家喻户晓浓厚氛围。总结提炼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的创新模式、创城工作亮点,积极争取加分项。

(三)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日常监管、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等问题,逐项分析研究,找准症结,对症下药,梳理细化措施,抓实抓细日常监管、督导检查、应急处置、宣传培训等工作,形成工作任务责任清单,抓早抓小抓细,防微杜渐,以问题整改清零守牢食品安全底线。围绕百姓关切实实在在地解决问题,在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食品安全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四)对标对表落实。对照《2023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方案》、新修订《创建甘肃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全面吃透任务指标,逐片区、逐业态、逐点位进行规范,做到规范一个验收一个,逐步清零销号并“回头跟踪”抓落实,确保项目打造到位、亮点提升到位,确保创城工作顺利通过复审。

(五)加大依法行政。充分运用检查抽检、约谈企业、信息公示、下架召回、警示处罚、信用惩罚、撤销吊销、行刑衔接等,提升公正文明依法行政能力;坚持有线索必核,一核到底;有问题必查,一查到底,通过以案促教,警钟长鸣,实现“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目的,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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