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农局发〔2023〕21号关于印发《平果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岗位竞聘实施方案》通知
| 所在地区: | 广西-百色-平果县 | 发布日期: | 2023年7月26日 |
局属各单位:
现将《平果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岗位竞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平果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24日
平果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岗位竞聘实施方案
为充分调动我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保障干部职工的权益,落实好我单位岗位竞聘工作,根据《关于调整优化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8号)、《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百人社发〔2020〕28号)文件及我单位岗位空缺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运行管理规范、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改革方向,建立适合本单位各类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市农业农村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岗位工作要求制定竞聘条件,竞聘条件兼顾竞聘人员的能力水平、工作业绩和学历(资历)等有关条件,实施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岗位竞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平果市农业农村局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和资格审核工作小组,组成如下:
(一)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海燕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副组长:陆有志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汉春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文炳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童治清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市委农办专职副主任
黄 ?斌??市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
黄兰妹 ?市农业农村局总畜牧兽医师
成 ?员:龙品如??局办公室主任
蒋显程 ?局法规股负责人
黄汉敢 ?局农办综合股负责人
黄玉凤 ?局计划财务股负责人
周 ?容??局农业发展股股长
陈 ?雷??局项目股负责人
黄善松??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站长
唐艳梅 ?市水果生产指导站负责人
韦海斌 ?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负责人
黄若雨 ?市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黄明文 ?市水产畜牧技术推广站站长
黄孝平??市经济作物工作站负责人
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黄兰妹兼任,成员从局办公室抽调组成。负责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竞聘实施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二)资格审核工作小组
资格审核小组组长由黄兰妹同志兼任,成员从当年度未参加岗位竞聘的人员中抽取。资格审核工作遵循“集体审核和回避原则”,每个竞聘者的申报材料由2人以上共同审核,且不得审核与审核者有亲属关系的申报者材料。资格审核工作小组负责审核参加竞聘人员的工龄、职称、学历学位、年度考核等次、奖励证书、科研成果和论文发表等加分依据材料。
四、岗位职责和聘用条件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治素质、专业理论、政策水平、工作能力、技能等方面的资格条件;
4.在岗位任用期内,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岗位职责:
八级职员岗位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主持单位全面工作,负责工作目标的制定、分解和考核,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级职员岗位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开拓创新,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及时完成本职的各项工作任务。
2.任职条件:
(1)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2)八级职员岗位:在九级职员岗位工作3年(含3年,以下同)以上,或者曾在专业技术十级以上岗位工作,或者在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工作2年以上,或者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工作3年以上,曾在工勤技能二级以上岗位工作,或者在工勤技能三级岗位工作5年以上;
(3)九级职员岗位:在十级职员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者曾在专业技术十二级以上岗位工作,或者在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者曾在工勤技能三级以上岗位工作,或者在工勤技能四级岗位工作5年以上;
(4)八级职员岗位聘用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不列入我单位岗位竞聘范围。
(三)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岗位职责:
(1)正、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①负责制定本部门或本地区主管工作范围内农业、水产畜牧业生产发展规划,从理论和实践上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并主持、组织、指导和实施。②提出生产和科技上应采取的技术措施。③主持和参加科研及成果鉴定。④撰写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技术报告或工作总结。⑤承担技术骨干培训,指导农艺师工作。⑥组织实施农业项目建设。
(2)中级专业技术岗位:①负责制定本专业工作范围内技术工作计划或规划,提出技术推广项目,制定技术措施。②主持和参与科研试验及新成果、新技术的应用推广,并对试验结果和推广效果进行分析。③拟定技术报告和工作总结。④承担技术培训、技术指导、技术咨询、指导初级职称人员工作。
(3)初级技术岗位:①制定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计划,组织并参与实施,对试验结果进行总结分析。②指导生产人员掌握技术要点,解决生产中一般的技术问题。③撰写调查报告和技术工作总结。
2.任职条件:
为提高岗位使用效率,优化空缺岗位聘用,我局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85号)的基础上,结合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百人社发〔2020〕28号)文件综合确定,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是:
(1)正高级四级专业技术岗位: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2)副高级五级专业技术岗位: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在六级岗位工作不少于1年,或在七级岗位工作满6年。
(3)副高级六级专业技术岗位: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在七级岗位工作不少于1年。
(4)副高级七级专业技术岗位: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5)中级八级专业技术岗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在九级岗位工作不少于1年,或在十级岗位工作满8年。
(6)中级九级专业技术岗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在十级岗位工作不少于1年。
(7)中级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8)初级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取得助理专业技术资格,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不少于1年。
(9)初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四)工勤技能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岗位职责:
(1)高级工(三级工):①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完成卫生清洁、文印、驾驶、水电维修等后勤工作。②运用所掌握的知识与技能,妥善处理好本岗位的各类工作事务。③积极指导和帮助中、初级提高业务能力。
(2)中级工(四级工):①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完成卫生清洁、文印、驾驶、水电维修等后勤工作。②运用所掌握的知识与技能,妥善处理好本岗位的各类工作事务。③协助高级工的工作,积极指导和帮助初级提高业务能力。
(3)初级工(五级工):①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完成好卫生清洁、文印、驾驶、水电维修等后勤管理工作。②运用所掌握的知识和技能,妥善处理好本岗位的各类工作事务。③协助高级工和中级的工作。
2.任职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新招聘参加工作的工勤技能人员试用期(学徒期、熟练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以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五、竞聘范围
平果市农业农村局直属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职工
六、岗位设置情况
根据平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重新核准平果市农业农村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通知》(平人社函〔2023〕号)文,核准我单位岗位设置岗位总量80个,其中管理岗位3个,占比3.75%;专业技术岗位77个,占比96.25%;工勤技能岗位0个,占比0%。实际岗位空缺情况以实施竞聘当月统计为准,详见附件1。
七、岗位聘用基本形式
通过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对竞聘人员的职务、学历、工作时间、专业技术职务年限等进行量化评分,同时对竞聘者进行民主测评,征求单位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的意见,按照量化评分和民主测评分的形式由高至低择优聘用。量化评分细则如下:
(一)职务:
1.近三年来,以上级文件或局党组正式文件任命的站、办正职领导、主持全面工作的副职领导计2分;站办负责人、副站长计1.5分,实际未承担职责的不计分。
2.自2019年机构改革以来,抽调到局办公室工作的干部,每满半年计0.5分;
3.自2019年机构改革以来,派驻的驻村工作队员、第一书记,驻村每满半年计0.5分。
(二)工龄:时间截止到2023年6月30日,事业单位人员工龄每满一周年计0.6分;不满周年的,当前年度不计分。工龄计算有争议的,以人社部门出具的工龄认定材料为准。
(三)学历学位:研究生毕业计2分(获得博士学位的加计1分;获得硕士学位的加计0.5分),本科毕业计1.6分(获得学士学位的加计0.2分),专科毕业计1.4分,中专毕业计0.9分。按最高学历学位计分,多学位、学历不重复计算。
(四)年度考核:近3年来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的,每次计0.4分。
(五)荣誉称号:近3年来,获得荣誉称号,国家级计1.8分;省(部)级政府颁发的计0.8分,省(部)级部门颁发的计0.6分;市级政府颁发的计0.6分,市级部门颁发的计0.4分;县级政府颁发的计0.2分。各项累计得分不超过2分。
(六)科研成果:近3年来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2.5分、2.2分、1.7分;获得省级科学技术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2.3分、1.8分、1.3分;获得市级科学技术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2分、1.5分、1分,以上加分仅限获奖额定人员。同一成果获得多次奖励的,按获得的最高奖励计分,不重复计算。各项累计得分不超过3分。
(七)论文、著作发表:近3年来,在国外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或著作,每篇计0.5分(第一作者0.5分,第二作者0.3分,其他作者0.1分);在国内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或著作,省部级刊物每篇计0.4分(第一作者0.4分,第二作者0.24分,其他作者0.08分);市级刊物每篇计0.2分(第一作者0.2分,第二作者0.12分,其他作者0.04分)。同一论文或著作在多种刊物发表的,按最高级刊物计分,不重复计算。各项累计得分不超过2.5分。
(八)获得参加竞聘岗位最低职称条件的年限,每满1年计0.5分;不满周年的,当前年度不计分(例:竞聘专业技术八级岗位,要求是获得中级职称,从取得中级职称当年算起,每满一周年记0.5分)。
(九)以上第4、5、6、7、8项分值计算,若所竞岗位取得的职称资格不满3年的,从取得职称资格当年起计算得分;若上一次岗位竞聘中已使用过的加分材料且成功聘用的,该年度的该份加分不再重复计算分值;竞聘未成功视为未使用,本次竞聘仍可计算得分;未使用过的加分材料可计算得分(例:张三在2021年使用论文1参加竞聘并竞聘成功,论文1属于使用过的加分材料,本次竞聘中不再计算其论文1的加分;其三年前未用过的论文2,在本次竞聘中可计算加分)。
(十)竞聘得分以量化评分为依据,竞聘得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八、竞聘流程
(一)公布实施方案及空缺岗位。依据人社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公布本单位岗位竞聘实施方案,公布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类别、名称、职数及岗位任职条件。
(二)组织评聘。评聘工作主要分为基础量化评分和民主测评评分两个内容。
1.基础量化评分阶段。对照各岗位任职条件,由竞聘人员根据个人的职务、学历、工作时间、专业技术职务年限等进行量化评分,填写个人评分表,并附上相应的加分依据材料纸质版,报审核小组。经过资格审查小组逐项审核确认、汇总后得出竞聘人员的基础量化分数。
2.民主测评评分阶段。民主测评分包含干部评议得分和领导评价得分两部分组成,每部分各为5分,满分10分。
(1)干部评议。通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对参加竞聘人员的“德、廉、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评价打分,得出干部评议分,评议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领导评价。通过召开班子领导会议或局党组会议,对参加竞聘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得出领导评价分,领导评价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竞聘分数计算。竞聘总分计算公式如下:
竞聘总分=基础量化得分+(干部评议得分x50%)+领导评价得分
4.确定拟聘名单。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竞聘总分提交局党组会议进行综合研判,由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三)结果公示。岗位拟聘人员名单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职工如对拟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由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议。
(四)结果审核。公示结束后,将本年度竞聘结果报送市人事部门审核。
(五)签订聘用合同。人事部门批复后,按照干部人员管理权限由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有关规定
(一)本次岗位设置,原则上一人竞一岗,所报名参加竞聘的岗位竞不上,如下一级岗位有空缺的,过后再另行组织竞聘。实行按岗聘任,不改变现有人员编制,任职时间自被聘任之日起计。
(二)工作人员在近两年年度考核均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在参加竞聘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予以优先考虑。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一年内不得竞聘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
(三)工作人员在近两年内获得记功以上奖励的,在参加竞聘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予以优先考虑。
(四)工作人员在受警告、记过处分期间,不得竞聘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
(五)岗位竞聘周期原则上为每1年开展一次,总体安排为每年6月起进行空缺岗位统计,8月30日前完成聘用工作。如有特殊情况,将根据单位领导班子决定组织开展。
十、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举措,参加本次竞聘的干部职工要统一思想,端正态度,积极参与。
(二)严肃组织纪律,坚持公开竞争、客观公正、透明的原则。实事求是地评价每位竞聘者,严禁人情票,如有违纪,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或取消聘任资格。
(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程序严谨,时间紧,各单位领导是各项政策和有关通知传达的责任人,必须将有关精神和要求及时传达到相关职工并做好登记,确保单位人员按时间要求参加报名,做好竞聘的准备工作。参加竞聘者未按时间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参加竞聘等,视为自动放弃,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本方案仅适用于本次岗位竞聘,由平果市农业农村局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依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85号)、《关于调整优化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8号)和《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百人社发〔2020〕28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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