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会员咨询热线:4000-156-001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所在地区: 广东-韶关-仁化县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7日
建设快讯正文

各镇(街)农业农村办、各农业经营主体:

根据韶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任务清单的通知》《韶关市家庭农场“数字化”专项试点实施方案》文件精神,通过项目实施,支持新型经营主体改善生产设施条件,提升内部管理和生产经营能力。结合我县实际,现开展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工作。

一、资金用途

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34.71万元,支持家庭农场23.6万元。

用途:支持新型经营主体改善生产设施条件,提升内部管理和生产经营能力,加强品牌营销、联农带农和指导服务等工作;支持农民合作社提升粮油单产水平,集成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打造发展高产示范主体;支持家庭农场开展数字化建设,提高农业生产作业标准,实施农业“三减”行动促进绿色发展,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业全要素生产率。

二、支持对象

一是支持我县范围内为开展粮油种植生产、联农带农明显、经济效益较好、正常运作两年以上的农民合作社(2021年11月23日前注册成立);二是支持我县申报家庭农场“数字化”试点的家庭农场及市级以上开展粮油种植生产的家庭农场;三是未享受过扶持政策的经营主体优先扶持。

三、支持数量

1.扶持2家粮油类农民专业合作社,每家17.355万元。

2.扶持1家粮油类家庭农场,1家数字化试点家庭农场,每家11.8万元。

四、补助方式

采用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

五、申报材料及方式

(一)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联农带农相关证明材料;

(四)上年度利润表及资产负债表;

(五)银行开户证明;

(六)享受过/未享受过相关补助证明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请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向所在镇(街)提交申报材料,镇(街)审核后于12月6日前以镇政府或街道办名义向县农业农村局推荐,逾期不再办理。

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业务股室人员到实地核查申报材料,并根据择优原则筛选,备选名单报局党组会议讨论确定具体扶持对象。

六、工作要求

各镇(街)要切实抓好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作,按照通知要求的资金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方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切实加强资金用途监管,引导新型经营主体按照品种优良、技术先进、生产标准、产品安全、管理规范、规模适度等要求,创建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提升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质量。

附件:1.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表.doc

2.关于下达2023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任务清单的通知.pdf

仁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7日

(乡村产业发展与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联系人:梁城群,电话:6352923;

法规与改革股联系人:李国文,电话:6350868)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