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侨开发区关于申报2023年度建筑业扶持奖励资金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福建-宁德-东侨开发区 | 发布日期: | 2024年1月4日 |
东侨开发区各有关企业:
2023年度东侨开发区建筑业兑现扶持政策奖励按照《关于促进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东侨委规〔2022〕3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文件执行。为公平、公正、公开兑现各项条款,鼓励和促进开发区建筑业企业更好更快高质量发展,现将申报奖励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符合《若干措施》规定的东侨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以及勘察、设计、招标代理、工程咨询、工程监理等服务类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二、奖补项目及申报材料
(一)2023年度支持企业稳增长奖励(《若干措施》第二条第九款)
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2.申请表;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4.企业法人(负责人)身份证明;5.2023年12月份增值税申报表(若有申请省外产值(营业额)奖励时需提供省外项目发票清单汇总表);6.2023年度银行信用报告;7.承诺书;8.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2023年度总部经济发展奖励(《若干措施》第二条第十一款)
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2.申请表;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4.企业法人(负责人)身份证明;5.资质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6.2023年度银行信用报告;7.承诺书;8.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2023年度企业晋升资质等级奖励(《若干措施》第三条第十七款)
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2.申请表;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4.企业法人(负责人)身份证明;5.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核对原件);6.2023年度银行信用报告;7.本年度资质升级证明;8.承诺书;9.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2023年度争创精品工程奖励(《若干措施》第三条第十八款)
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2.申请表;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4.企业法人(负责人)身份证明;5.获得具体奖项复印件(核对原件);6.2023年度银行信用报告;7.承诺书;8.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申报方式
(一)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提交至东侨建设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福宁北路66号东侨管委会办公楼(北部办公区)四楼423办公室),咨询电话:2919993。
(二)申报企业请填写后再打印,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提交至东侨建设局。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逾期视为放弃申报2023年度建筑业扶持奖励资金。
附件:
1.XXXX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兑现XXXX的报告
2.2023年度支持企业稳增长奖励申请表
3.2023年度总部经济发展奖励申请表
4.2023年度企业晋升资质等级奖励申请表
5.2023年度争创精品工程奖励申请表
6.承诺书
7.关于促进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2024年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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