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会员咨询热线:4000-156-001

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4年第1号)

所在地区: 四川-宜宾-宜宾县 发布日期: 2024年1月17日
建设快讯正文
正文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政务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正文
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4年第1号)
2024年01月17日 18:34:10 信息来源:南溪区征地拆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

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将宜宾市南溪区罗龙街道2个村(社区)3个组共计14.5344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家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批准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

批准文号:川府土(宜)〔2023〕31号。

批准时间:2023年12月25日。

批准用途:宜宾市南溪区2023年第26批次建设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地类、面积和范围

详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川府土(宜)〔2023〕31号)和《征收土地勘测定界图》。

三、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

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按照《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告》(南府通〔2020〕6号)规定执行。征收土地人员安置方式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货币补偿或参加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四、征收时间和组织实施安排

本公告期限为三十日,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2月16日止。本公告发布后,财政、自然资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征地机构等单位和属地街道按照职能职责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和人员安置相关工作。

五、其他

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或其他权利人对《四川省人民政府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川府土(宜)〔2023〕31号)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四川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7日

附件:
我来完善
网友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待审核0条,查看更多评论»
评论内容:
验证码: 图片附件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