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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城厢区城管执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所在地区: 福建-莆田-城厢区 发布日期: 2024年1月17日
建设快讯正文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3月13日至4月23日,区委巡察三组对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8月1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责任落实情况

  (一)压实领导责任。局党组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室、中队负责人任成员,下设办公室,由局党组成员任主任,并指

  定专人负责有关整改日常工作,保障巡察问题整改工作有序进行。

  (二)强化任务分解。局党组于8月17日,8月21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对整改工作研究制定整改任务分解清单,各班子成员、部门结合各自职责,主动认领,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形成整改工作清单,建立序列式表格化整改台帐,做到巡察问题、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五个明确”。并及时按要求将整改方案报送纪委监委、巡察组及组织部等。

  (三)扎实推进整改。局党组按照整改工作要求,9月4日召开整改推进会,研究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开展会前学习一次,向其他党组织、服务对象发出征求意见表60份,召开征求意见会两场。要求班子成员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充分开展谈心交心,深刻剖析查找原因,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确保不走过场,开出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学懂弄通做实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9月20日召开城厢区执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习近平关于城市工作论述摘编》专题学习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的重要论述,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二是针对领导班子在专题研讨中存在的未围绕主题开展研讨,组织班子成员对个人研讨材料进行再查对,主动查找存在的不足,确保在思想上认识到位,做到举一反三,并在9月份开展一次“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治理木兰溪重要理念”主题的专题研讨;三是进一步明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及时通知班子成员做好相关专题研讨准备工作,严格按照学习计划,围绕研讨主题提交研讨材料并开展研讨,如:8月份开展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为专题的集中学习研讨,收齐班子成员研讨发言材料6份,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开展交流研讨,并做好相关学习考勤和会议记录等会务工作。在下一步主题教育、学习活动中也将按要求认真开展,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

  2.党史学习教育存在温差。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按要求规范开展,提高学习成效,对心得体会等认真审核,杜绝抄袭等现象;二是对党史学习教育相关心得体会重新审核,对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蔡某、李某等6人责令重新撰写,并由支部书记对以上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3.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8月份在党组、10月份在局党支部内分别开展一次意识形态专题学习,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进一步落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提高班子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和履行主体责任的能力,守好意识形态安全防线;二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了年度工作方案,明确了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按照“一岗双责”和工作分工抓好落实,并于8月份通报2023年上半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形势;三是针对2018、2019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材料未提及意识形态工作问题,班子成员再次认真学习民主生活会要求和流程,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问题重视不足的问题都认真进行问题分析和原因剖析,并主动认领问题、明确整改措施。班子及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问题作为民主生活会的对照重点,做到举一反三,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4.理论中心组学习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城厢区城管执法局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月按计划开展中心组学习。8月31日召开八月份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邀请区住建系统党委专职副书记旁听并征求建议;二是健全理论中心组学习台账,做到学前有通知,专题有方案,学习有记录、有考勤、有体会等;三是对党组中心组学习材料进行再梳理,经核实在2021年党史学习中班子成员已各撰写调研文章1篇,并补齐2020、2022年调研文章各一篇。

  5.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学习参与度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对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学习情况进行核实,通过比对学习方案、学习记录和学习照片,局班子成员均有参加此次专题学习,但因该专题学习与区环卫中心联合开展,导致学习签到未落实到位,已按照学习记录予以补齐;二是把理论学习列为党组重要事项,进一步增配党务工作人员1名,做好学习保障;三是今年的理论中心组学习及主题教育专题学习共14次,均认真落实签到并归档保存。

  6.履行新职能职责不够主动。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自2021年7月接收区住建局委托的燃气、市政、物业及相关审批职能后,及时调整人员全面开展工作,2023年开展深化物业小区公共收益点题整治、燃气安全监管整治、市政维护等工作,做好“杜苏芮”、“苏拉”的防抗工作,办理各类审批135件;二是已组织开展燃气、新物业条例及行政执法一体化大平台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三是2022年收到的区检院检察建议书7份均已办理办结。

  7.违法建设“一案一档”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中队补齐相关材料,目前各中队对上述案件的一案一档材料按要求完成整改;二是我局于2023年8月23日对各个中队巡查日记及“一案一档”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三是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23年9月19日制定《城厢区执法局关于建立执法业务检查约谈整改机制的通知》长效机制,对执法检查要素、限期整改及未落实整改情况建立相关机制。

  8.物业小区监管范围有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依托“城市一张图”,摸排全区物业小区底数,督促物业补充完善小区基本信息,实现全域数字化;二是各乡镇(街道)进一步落实物业小区情况,要求对辖区内是否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进行全面梳理,全覆盖并填报住宅小区基本情况表。落实监管范围100%,经各镇(街)排查汇总,我局在管物业小区新增43个,目前在管小区共计153个;三是我局对更换物业及时备案更新,今年完成14个物业小区备案工作。落实信息化监管工作机制;对新增物业小区及时督促备案并补充信息记录,做好监管无缝衔接和连续性,信息衔接及时、全面化机制。

  9.推进属地镇(街道) 履行物业管理相关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我局2023年9月1日发函告知各镇街应及时成立物业管理专门机构,配备相关管理人员,并向我局报备,形成管理、业务对接渠道;二是落实2022年2月27日印发的《莆田市城厢区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方案》(莆城执便函[2022]9号),加强对镇街推进基层治理指导工作;三是针对业主委员会成立难问题,我局按照《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党建引领 夯基惠民”工程建设等要求,推动4个成立业委会困难小区成立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四是加强镇(街)物业管理人员培训、业务指导,共计开展5次业务指导、培训工作形成闭环专业链接;五是建立业委会指导平台,发挥镇(街)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职能,提高业委会成立效能。

  10.公共收益“点题整治”成效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推进物业“点题整治”,公开公示收益收支情况,制定统一宣传栏模板,要求物业在专属位置,规定地点,规定时间公示,现场核查过程中发现12个小区公开公示存在漏洞,目前已按要求整改完毕;二是加强智慧平台点题整治公开公示,我局已督促指导各企业将公共收益收支明细在智慧莆田惠民宝APP向全体业主(住户)公开公示,现泰安佳园、中央华城等 56 个小区均已录入可查询;三是进一步推进公共收益点题整治成效显著提高,公开监督,加快宣传,实行一月一宣传专题活动,提高物业点题整治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四是加强常态化部门联动,横向下沉物业小区监管和指导工作做好点题整治全面性工作。发挥镇街社区党建引领夯基惠民治理作用,形成纵向监督指导机制,做好层层推进,步步落实。

  11.长效监管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按照《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开展物业行业长效监管工作;二是自2017年依照《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物业服务企业一级资质核定以来,我局积极按照省住建厅要求,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定期向社会公布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情况,对未履职尽责、未配合积极开展工作的9个物业服务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并予以扣分处理,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物业服务市场监管体制;三是持续深化《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各级文件的治理要求,形成符合区域特点的物业管理体系;加强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和执法一体的监管体系,提高物业专业服务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四是持续推动“党建引领 夯基惠民”落实社区治理,发挥镇街属地责任,纳入社区治理范围,持续推进“红色物业”机制。持续推动业主委员会成立覆盖,按照规定,自主管理,清退不合格物业机制。

  12.市容管理重突击轻长效。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习近平关于城市工作论述摘编专题学习,组织开展全省一体化执法平台、新物业条例、燃气执法等业务培训;二是开展街巷治理、空间改造、景观提升、道路整治。已完成城厢区学园路(荔园路-莆田一中天桥处一条示范街建设。2023年1月,开展十字街改造提升工程,目前项目已完工,8月28日完成西山小区改造的施工图设计,目前已完成预算审核,正在进行施工和监理挂标;三是今年以来,结合创城常态化整治,我局共劝导查处占道店外店、摆摊设点、乱堆放物料、户外广告等违章行为8000多起, 加大对重点区域、管理顽症的整治力度,筱塘街、莆阳路、学园路、天妃路等路段共查处出店经营摆摊3540起、乱拉乱挂225起、沿街晾晒80起。

  13.整治占道经营手段不多。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习近平关于城市工作论述摘编专题学习,组织开展全省一体化执法平台、新物业条例、燃气执法等业务培训;二是1月份以来我局共开展联合整治行动77次,重点整治中医院天桥、万达金街、油画城夜市,开展夜间日常巡查整治360次,出动1011人次,劝离疏导夜市流动摊点3522摊,取缔夜市流动摊点10摊,查处夜市占道经营12起,罚款2200元;三是疏堵结合方面,我局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厢区早夜市服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初稿,规范设置万达夜巷临时摊点约50-60摊,霞林街道已初步拟选油画城附近合适地块,谋划夜间经济示范区,目前正在核实地块、地类。

  14.瓶装燃气分销站安全检查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10月20日市安办开展专项指导检查中点出的 13个安全隐患均已整改到位;二是7月7日我局组织各执法中队、镇街燃气经办人员及燃气企业从业人员共42人收听收看全省燃气安全检查要点培训,7月20日我局燃气股全员参加市级城镇燃气监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燃气相关业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切实加强对辖区燃气企业及供应站点的监管;三是加强对辖区内城镇燃气的日常巡查检查及联合执法力度,坚持燃气安全常态化检查制度,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各站点整改到位。

  15.餐饮场所燃气使用不规范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万达金街陈某某快餐店存在的隐患问题,我局已督促相关瓶装燃气供应站立即整改,现已整改到位;二是于6月编制印发《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宣传手册,要求各执法中队人员在检查的时候进行分发和宣传,截至8月底已下发1000多份宣传册,并督促每家燃气企业及站点印发相关燃气安全宣传材料,按照“谁供气,谁宣传”的原则,开展入户安检,在送气的同时送宣传;三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对“6·21”宁夏银川特大燃气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我局联合各街道执法中队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督促各供气企业保证燃气安全公示牌张贴到位并配合用户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等安全装置,保障用气安全;四是根据莆安委〔2023〕14号精神,餐饮企业未规范安装及使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紧急切断阀等问题由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下一步,我局将配合相关部门,督促供气企业严格落实入户安检工作,保障用户用气安全。

  16.对市区道路施工监管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已对福建省檀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野蛮施工引起燃气泄漏的单位进行行政处罚。二是今年来我局共查处3起违规施工破坏燃气管道导致燃气泄漏案件,共罚款8万元并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进行燃气安全警示教育。三是我局将从以下三方面加强监管:1.加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城镇燃气经营企业间的沟通协调和配合;2.督促燃气企业完善燃气管道和标志标识的巡检机制,并通过建立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对施工活动巡查、信息通报和联动机制,从管道主动保护侧加强发现、处置破坏燃气管道施工活动的工作;3.对第三方建设施工破坏城镇燃气管道行为实施“零容忍”联合执法,通过严查严处快处典型案件,维持防范高压态势,加强警示和震慑。

  17.管养范围界定不清。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21年8月以来,市民反映的梅山街、河滨路等路段路灯经常缺亮问题,目前已全部恢复灯明;二是为理顺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区级与镇街之间关系,明确市政道路管理部门职责、养管范围,根据我区实际情况,拟定《关于明确城市道路、路灯照明及市政桥梁分级管理的通知》(莆城执便函〔2023〕39号)。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协作能力,提高投诉件办理效能。截至目前共办理投诉件966件。

  18.巡查维护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天九湾至城南加油站城厢段道路破损较多问题,目前已整改到位;二是建立长效机制,落实道路市政设施巡查制度,加强日常巡查维护力度,确保每周不少于2次巡查,每3个月完成一次道路巡查全覆盖,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截至目前共发现并修复714处问题,其中,雨水井或井盖修复129处、道路或人行道修补326处、市政设施修补259处。

  19.对第三方维修单位监督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瑞龙巷、江鸿路、城常东路、双兴路、南门东路等路段在不同时间段内反复“失明”问题,目前已全部恢复灯明,并对部分老旧路灯、线路进行更换。二是督促区城投集团做好对第三方管养单位修复质量把关工作。不定时组织人员对已修复问题进行抽查,防止第三方维修单位滥竽充数,以次充好,提高维修质量。截至目前共修复更换668盏,更换线路1270米。

  20.小餐饮店乱倒垃圾污水现象依然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城厢区城管执法局关于进一步整治污水乱倾倒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加强日常执法巡查,加大执法力度,特别是加强与市数字城管平台的沟通,加大污水乱倾倒方面案件的采集,并相应加大处置力度,及时发现制止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2023年以来共出动609人次,开展日常巡查301次,对福兴路沿街小餐饮加强宣传,未发现随意倾倒泔水、洗涤污水现象,整治了泗华村老叶树安置房9号楼“阿神超市”旁边一家餐馆店店主在门口搭建帐篷,供游泳爱好者冲澡,将冲澡水直接排入泗华溪问题,开展餐厨垃圾联合执法7次,立案查处1起,罚款1000元。

  21.洗车店乱排污治理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洗车业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及洗车业巩固提升整治工作推进会,要求各街道城管执法中队积极开展洗车业巩固提升专项行动,认真摸排,对摸排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二是制定下发《关于集中开展城厢中心城区洗车业巩固提升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职能部门在上一轮整治阶段的基础上,再次对辖区洗车业进行一次彻底的回头看工作,确保洗车业整治工作做实做细;三是今年以来对洗车店经营者制作发放《关于禁止沿街占道洗车告知书》44份,要求规范经营,在今日城厢、湄洲日报等媒体刊发了《整治洗车行业规范污水排放》,扩大了群众的知晓率;四是制定《关于印发中心城区洗车业污染整治长效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对照各自职责开展定期、不定期巡查,加强配合,互通信息,加大巡查和综合执法力度,确保整治行动落实到实处。2023年以来共开展洗车业占道经营、污水乱排等违法行为日常巡查288次,劝导纠正占道洗车56起,开展联合执法4次,检查洗车行业经营单位营业执照28家,发放催办通知书4份,发现未规范接管、随意排放洗车污水等问题3个,均已整改到位。恒信汽车占道洗车乱排污、占道经营等行为已整改到位。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情况方面

  22.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论述,提高班子、干部职工担当作为意识,履职尽责,并在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中列入整改问题;二是因新增加的燃气、物业及市政等职能,特别是物业行业职能涉及民生,每月增加投诉件约5-6百件,以及城市管理运行模式更多采用数字化模式,数字城管案件处置已成为常态,导致投诉件和数字城管案件大量增加。我局拟定了数字城管案件处置奖惩机制,进一步加大12345案件办理和数字案件处置力度,提高满意率,2023年12345群众满意率98.5%,数字案件处置率99.85%;三是结合常态化创城,各中队持续开展日常巡查整治,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23.担当为民服务意识还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制订《关于城厢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奖惩机制》,对评先评优、干部职级晋升、职工技术等级评定、年度绩效资金等评定以是否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做重要依据,2023年已组织参加未取得执法证人员7人参加考试;二是强化责任意识,对网格所属执法人员分批次学习培训、思想教育,今年已开展执法大平台一体化业务培训5场30人次;三是将年度绩效奖金划分等次,对工作中能力突出的执法人员提高绩效奖金的发放,对躺平、不作为、不担当的人员扣减绩效奖金。

  24.行政执法宽松软。

  整改情况:一是对违法建设分门别类,对属于不可改正的违法建设处以城乡规划法的最严重措施,即实施强制拆除;二是对属于可改正的违法建设,如部分审批超范围建设、工业项目建设门卫、配电用房等根据市政府对该类的违法建设纪要,给予行政罚款处理;三是根据《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及时函告相关职能部门,并制订《关于规范行政执法协助函申请查封(解除)违法建设产权流程的通知》采取不予办理产权登记、转移、抵押等有效的行政手段,减轻执法机关对处置违法建设的成本;四是简化违法建设案件办理流程,加强属地街办信息联动,协调属地街办建立快速处置机制,对违法建设案件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对屡拆屡违的业主制订不同的措施(可采取停水停电,冻结房屋产权等),提高其违法成本;五是黑气多储藏在集装箱等老破房屋内,根据黑气线索到达现场未能发现嫌疑人员或公安部门行政拘留后未及时告知。下一步,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搜集黑气线索,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相关条例立案处罚后,及时移送相关部门。

  25.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执法过程中确定专人负责证据的保存、录像等;二是建立健全执法队伍内部监管机制,对证据的保存、录像材料列入年度两次的执法业务检查事项;三是积极向财政部门申请为城区三个执法中队配备执法记录仪采集站(工作站),以便于执法人员记录仪数据的收集储存。

  26.差旅费报销手续不完整。

  整改情况:一是?齐出差审批手续。对于吴某、何某未能提供酒店入住清单问题做出情况说明,康某参加业务培训相关报销凭证已补齐签字。二是对差旅费报销手续严格落实出差审批手续。认真审查票据,严格审核当事人签字等。

  27.重复领取餐费补贴。

  整改情况:一是对许某参加培训期间仍享受领取餐费补贴已按照莆人社文[2021]187号文要求缴存国库;二是对许某未按规定使用餐卡造成培训期间仍出现使用餐卡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三是发出通知要求所有人员严格按照食堂用餐规定,杜绝请假、培训等期间仍使用餐卡的行为。

  28.违规发放津补贴。

  整改情况:一是对超病假未停发误餐补贴、未减发公务交通补贴的情况,根据莆人社文[2021]187号文件进行计算,按标准将责令领取人张某、林某、郑某等3人按照规定对个人“两费一补”上交国库完成,经核实吴某某为协管员,不存在领取误餐补贴及公务交通补贴问题;二是组织人员加强相关莆人社文[2021]187号文件内容再学习;三是对办公室陈某、财装室覃某业务不熟导致出现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予以通报批评。

  29.合同签订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已要求供货方?齐合同内容和签字;二是要求三方询价小组下一步将询价层层落到实处并完善;三是今年的各项采购要求三方询价小组均认真审核确认完善,不流于形式。

  30.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整改情况:一是当时报销路灯电费经费提供的明细为2022年1月-8月明细表,实际2022年度路灯电费明细总额为318867.02元,应再支付6867.02元;二是已按要求验收清单,验收小组成员签字确认,合同法人代表盖章签字等;三是对于采购全额支付服装费,未按合同约定验收后支付合同价90%履行的问题。要求财装全体人员认真学习相关采购规定和合同内容,杜绝下次问题的再发生。

  31.报销手续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已按要求完成附旭日财务咨询公司代理费代理合同;二是2022年7月支付城厢区八达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1月份零星维护费33.42万元,其工程经济签证单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无签字的,已按要求补齐签字,并对新业务加强检查,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三是在2018-2019年期间有6笔工会报销凭证存在发票名称错误(误开为城厢区城管执法局),在2019年审计后已及时进行纠正,未再出现类似情况,相关清单材料和三方询价单均已让责任人补齐签字确认。

  32.违规户外广告拆除项目过程凭据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捷安起重公司缴还合同中的差额750元,该款项已上缴并缴存国库;二是强化财务出纳人员严格票据审查制度学习,杜绝类似情况反复化。

  33.项目询价及验收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已补齐补全三方询价小组各项目签收签字手续。二是今年的各项采购要求三方询价小组均认真审核确认完善,不流于形式。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34.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认识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9月21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上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充分认识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明确党组、支委会、局务会议事内容,并分别指定专人记录;三是5月份以来的党组会议议事过程详实记录,党组成员逐个表决,单位“一把手”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度,在最后综合各方面情况基础上提出自己的意见,经表决后作出决策。

  35.集体议事决策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对重大事项及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局党组或局务会集体研究决定。从5月份以来,针对人事、财务、巡察整改工作等重大事项局党组会议研究9次。二是在局党组会、支委会及局务会上落实民主集中制,单位“一把手”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度,在最后综合各方面情况基础上提出自己的意见,经表决后作出决策。

  36.班子成员合力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论述,提高班子、干部职工担当作为意识,履职尽责,并在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中列入整改问题;二是因近期人事变动,待人员到位后,合理分工;三是对于2018、2019年投诉件办理情况分管领导未把关签字问题,因人事、分管变动等原因,对2020年以来的投诉件办理均按要求由分管领导把关签字。

  37.党风廉政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对于班子成员述责述廉工作不重视及撰写不规范等问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作为问题指出,并列入整改,班子成员按要求撰写补齐述责述廉报告,下一步严格按照制度落实述责述廉工作;二是落实政治监督谈话制度,按要求规范开2023年政治监督谈话工作,并对谈话记录雷同的3名股室负责人陈某、武某、周某进行提醒谈话,责令重新撰写。

  38.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廉政风险相关措施,提高廉政风险防控水平,制定2023年班子及班子成员廉政责任风险清单;二是对股室(中队)负责人及财务等重点岗位进行廉政风险排查,形成风险清单;三是对2023年蔡某、郑某因违反群众纪律及酒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加强警示教育,提高警示教育成效。

  39.干部队伍日常监督管理松散。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一岗双责,由三名副局长分别挂钩三个街道中队,加强中队的日常监督管理;二是重新修订完善《城厢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考勤管理制度》,每月统计,对一名违反签到制度协管员责令辞职,个别考勤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由分管进行思想教育;三是重新设计外勤登记表,详细填写事由、去向及离岗、返岗时间,实行分级审批,防止出现借公务办私事的现象;四是明确所有人员必须参加考勤,各中队月初上报排班,每周上报加班、请假情况,月底进行统计;五是对原龙桥、霞林街道中队长蔡某、李某长期未参与考勤予以诫勉谈话。

  40.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管责任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2023年政治监督谈话,由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所分管股室、中队负责人全覆盖开展一次谈话;二是对股室(中队)负责人及财务等重点岗位进行廉政风险排查,形成风险清单;三是对2023年蔡某、郑某因违反群众纪律及酒驾收到党内严重警告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加强警示教育,日常监督抓早抓小抓实。

  41.民主生活会开展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查摆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原因,主要在于不规范、不严密,对此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一次民主生活会专题学习,提高班子成员对党务工作的认识;二是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契机,针对征求意见走过场和对照检查不深入等问题,组织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并作为查摆和整改的重点,认真按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切实把问题整改到位;三是由党组书记对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阅把关,并严格按流程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确保民主生活会的质量有所提高。

  42.组织生活会开展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组织生活会谈话制度未落实问题,主要是开展谈心谈话未按要求记录并形成材料,对此已列为巡查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查摆问题,今后将按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相关工作;二是针对党小组个人检视雷同问题,已核实具体责任人13人次,由党支部书记组织对上述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力戒此类现象再发生;三是针对党小组组织生活会程序随意化问题,主要是党小组长党务业务不熟悉,加强监督指导不到位,造成有的流于形式,对此已组织加强相关业务学习,并将在年度组织生活会前进行再培训和强调。四是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问题,已列为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内容,并于8月份起的党小组会议上整改落实到位,领导班子成员挂钩工作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小组会议,对于副局长陈某2019年以来连续4次缺席所在第三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经核实为第三党小组在组织生活会记录参会人员时遗漏。

  43.主题党日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主题党日制度的落实,列为每月党支部研究议题,并形成活动方案,确保活动实效。如:8月份立足城管工作职能,确定“深学新精神,当好城管人”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的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城市工作论述摘编》等有关重要论述。9月份结合庆祝建国74周年,确定“加强党建引领,推进基层治理”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基层治理重要论述摘编》等基层治理和“近邻党建”专题学习。10月份突出主题教育,确定“扎实推进主题教育,以学促干见行见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等精神,并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等。二是认真做学习考勤登记,8月份参加学习考勤41人、9月份38人、10月份40人,同时按月收集整理学习材料和会议照片及签到。三是组织对主题党日活动相关台帐的查缺补漏,主要是2019年工作移交不到位以及平时材料保存不规范,加上疫情期间有的是以线上形式开展,造成有的材料缺失,未严格落实“六有”,对此已对2名相关党务工作人员予以谈话提醒,并增配一名党务工作人员,以确保相关党建工作台帐的完整性。

  44.党费收缴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党支部已进行针对性整改,每月由党小组分组按月及时进行收缴后,由局办公室统一及时上缴上级党工委党费专用账户;二是制作每月党费收缴情况登记表,明确缴纳金额,由党员缴纳签名等,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

  45.“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针对未见2018、2019党小组会议记录本问题,主要原因是开展党小组会不规范,有时党小组会议落实不到位,存在用活页记录会议情况。对此,党支部已进行规范整改,统一会议记录本,明确由党小组长负责组织落实,指定专人记录并妥善保管。同时,由局领导班子作为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小组会时,对党小组会议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

  46.党员队伍管理有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支部党员队伍的管理力度,对今年新迁入的两名党员以及退休的两名党员及时按要求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并完善档案。二是针对2018年以来未发展党员问题,已培养发展一名党员发展对象,将于11月份按程序发展为预备党员;三是加强对协管员队伍的管理力度,组织一次摸底核实,及时掌握协管员队伍中的党员人数(共有5人,机关、机动中队、龙桥中队各1人,凤办中队2人),纳入相应的党小组加强日常管理教育,并参加相应的学习活动。

  47.队伍整体业务素质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队伍的学习培训力度,今年以来,已组织开展燃气、新物业条例及行政执法一体化大平台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二是规范协管员队伍管理,严格按程序招收新协管员,加大对协管员的管理考核,对一名考核不能胜任的协管员林某劝退,责令三名违反考勤、请销假及管理制度的协管员陈某、郑某和潘某辞职。

  48.交流轮岗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交流轮岗制度,调整机关业务科室人员2名,通过多岗位锻炼,提高干部能力,增加后备干部储备;二是加强对现有年轻干部的使用培养力度,对龙桥中队负责人蔡某进行调整。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一)对巡察反馈问题认真组织调查,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18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涉及科级干部0人;其中诫勉及以上3人次,具体为:

  党纪政务处分情况:

  因未经审批同意擅自委托第三方对莆院后门路段的摆摊行为进行管理,导致第三方未经批准擅自向摊主收取费用,侵害群众利益,造成不良影响对原龙桥中队负责人蔡朝炜给予党内严重警告。

  诫勉情况:

  1、因未严格遵守考勤制度,长期未参与考勤打卡对原龙桥中队负责人蔡朝炜给予诫勉谈话。

  2、因未严格遵守考勤制度,长期未参与考勤打卡对原霞林中队负责人李文钦给予诫勉谈话。

  (二)区委巡察三组巡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期间,未收到巡察组区移交的相关信访件。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整改问题

  1. 查处违法建设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制定莆城执[2018]2 号文件时,对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与2013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法释[2013]5号)存在冲突,由局务会集体研究,各中队对2019-2022年期间已函告属地街道但尚未拆除的违法建设再梳理排查,再次函告属地政府组织整改;二是随着《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的实施,对福建省内的违法建设处置提供了新的方案及联动其他职能部门提供有效的行政措施,结合我局对物业行业和工业类批后跟踪职能调整,重新优化我区违法建设查处程序,我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规划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莆城执[2023]68号)文件;三是合理制定违法建设案件办理流程,理顺执法局与属地街办职能,在初次函告属地政府后到拆除期间,加强中队日常巡查,持续跟踪案件后续情况,发现未拆除情况及时再次函告属地政府申请牵头强制拆除等;四是重、特大违法建设案件未能在期限内拆除到位的,应及时行文向区政府、两违办、属地街办报告,同时函告所在物业小区公司,对违法建设业主采取停水停电等有效措施;五是根据《若干规定》及时向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申请行政执法协助,暂时对违法建设房产不予办理产权登记、转移、抵押等手续。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违法建设行为极易反弹回潮,整治工作需要长期持续,下一步将合理制定违法建设案件办理流程,进一步理顺执法局与属地街办职能,加强中队日常巡查,持续跟踪案件后续情况。

  整改时限:长期整改

  2.部门联动作用发挥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二次供水、消防、双随机、安全等物业职能分工,我局联合住建、卫健、消防、公安、市场监管局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或专项巡查工作,累计抽取小区80余次,发现问题42处,均已整改;二是山水雅居存在的消防设施不可用、监控损坏等问题,我局联合消防部门对该小区进行全面检查问询,现场向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提出整改建议,督促物业向业委会报告消防设备不可用、监控损坏等问题。消防设备维修问题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已编制维修方案,并上报霞林街道,将由街道协调开发商及商户,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核定,制定维修方案;三是在实施过程中,业主委员会牵头开展维修工作,我局落实公维金申请,已按规定拨付一半预算款,消防部门对工程质量把关验收,属地街道业主委员会监督工程维修实施;四是进一步针对工作需要,理清部门职责,构建属地街道、业主委员会监督平台,形成职责联动机制;落实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加强平台联席、部门对接的协同机制。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山水雅居的消防设施维修过程中,部分商户业主因消防线路而产生分歧,阻挠工程施工,造成工程停滞,霞林街道和业主委员会对部分商户业主行为一直协商未果。下一步协调属地霞林街道牵头各职能部门、业主委员会及部分商户业主解决纠纷问题。

  整改时限:2024年3月底。

  3.建筑垃圾源头处置能力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2022 年省环保例行督察指出洋西村建筑垃圾乱倾倒,群众信访投诉恒大御龙天峰、联发君领绶溪周边建筑垃圾清而又堆问题已纠正。3月1日以来共开展日常巡查155次,立案查处随意堆放建筑垃圾2起,罚款300元、查处擅自设立弃置场收纳建筑垃圾1起,罚款3000元。督促业主清理建筑垃圾34起,目前已全部清理到位。二是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推进情况。我区规划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拟规划为市、区级共用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根据城厢区政府《关于研究市建筑垃圾处置场项目预选址用地相关问题会议纪要》[2023]4号,已完成地块规划条件下达及预选址,地址位于城厢区灵川镇滨海大道旁,占地面积约50亩。正在由太湖园区办理土地农转用手续、土地征收等前期手续。三是我区分别于霞林街道铁岭村、龙桥街道洋西村各建设一座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目前,场地内建设工作已建设完成,可覆盖我区建成区范围内建筑垃圾的临时消纳。四是对履职不到位的龙桥中队相关执法人员蔡某某、李某博、李某阳于2023年6月19日进行批评教育。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太湖建筑垃圾消纳场,因考虑太湖工业园区的产业布局、环境保护及规划设计方面等因素,确定将临近莆田市湄洲湾水质提升泵站的 054地块用做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导致未能按照原定时间节点安排按序时推进。下一步,一是与灵川镇、太湖工业园区一同配合,充实项目工作专班力量,并且建立定期协调机制,及时对存在问题会商研判,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问题全面排查、及时解决,加快项目农转用手续报批。二是委托市环境集团进一步完善054地块临近企业一侧的环评及可研报告,同时,积极与周边企业业主对接,消除企业对项目落地的顾虑。

  整改期限:2024年5月底前完成农转用手续及土地招拍挂流程。

  (二)未完成整改的问题

  1.推动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体制改革还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现有3个街道执法中队101人按照党建引领夯基惠民工程要求驻点各街道开展城管执法工作;二是积极向区委区政府反映,与街道沟通,推动执法中队下沉街道,并由三名局领导任联系挂钩指导员,加强与街道的对接和对属地中队的管理。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因涉及单位体制及人事,目前未完成新一轮机构改革,有关赋权乡镇综合执法工作仍未完成,当前各街道执法中队采取驻点方式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下一步,通过区委区政府协调,与各街道沟通,督促各街道提高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视,把各街道执法中队纳入日常管理、统一考核,我局加强业务指导,提高城市管理执法效能。

  整改时限:2024年3月底。

  2.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全局存在的干部队伍结构情况,积极向上级反映争取,目前已初步申报争取在2024年公务员考试中招考两名;二是从住建局委托的燃气管理中心新招收人员中安排一人到法制室,加强法制人员配备。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因涉及单位体制及人事,目前未完成新一轮机构改革,2024年度公务员招考尚处于意向,仍需省编办同意。下一步,积极向区委区政府及市城市管理局反映,加快县区城管执法队伍机构设置等。

  整改时限:2024年3月底。

  五、下一步计划

  (一)增强“四个意识”,加强政治建设。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整改落实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紧密结合起来,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解决自身问题、改进提升工作的重大契机,以问题整改促进各项工作全面提升,使整改落实的过程真正成为党的建设全面加强的过程。

  (二)坚持问题导向,巩固整改成效。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坚决做到措施落实精准到位,问题整改清仓见底,成效获得经久考验。紧盯整改任务,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局党组将紧盯不放,持之以恒、锲而不舍地抓紧抓好、抓出实效。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局党组将适时组织“回头看”,全面回顾检验整改成效,确保问题不反弹、整改结果不走样。

  (三)强化机制建设,促进全面发展。紧紧围绕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加大对现有制度的梳理完善,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问题的,逐一加以改进、完善和优化,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用制度巩固巡察问题整改成果,努力把巡察整改的成效转化为促进城市管理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强大动力,助力推动我区实现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339128;电子邮箱:cgcxfj@163.com

  中共城厢区城管执法局党组

  2024年1月15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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