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会员咨询热线:4000-156-001

湖南生育津贴最新变化!

所在地区: 湖南-- 发布日期: 2024年1月26日
建设快讯正文

1月24日,记者从湖南省医保局获悉,为切实保障参保人员产假期间权益,湖南省发布《关于调整省本级生育津贴发放途径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调整省本级生育津贴发放途径,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图片附件

《通知》明确,生育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再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用人单位首次申领生育津贴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收款账户,包括户名、开户银行、行号和银行账号,户名必须与单位名称一致。单位收款账户变更时,应及时告知经办机构相关变更信息。生育津贴申领期限为参保女职工分娩后1年之内。逾期申报,经办机构不予受理,相关责任及参保职工相关待遇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产假时间内,由单位发放工资变更为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与工资不能重复享受。

湖南省医保局强调,用人单位及参保职工应按照国家、省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申领生育津贴,不得通过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生育津贴待遇。用人单位通过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错误申领生育津贴,并主动将错误申领的生育津贴退还经办机构的,可视情况减轻或不予处理。

相关阅读: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