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溪县妇幼保健院(金溪县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拟升级为二级妇幼保健院的公示
| 所在地区: | 江西-抚州-金溪县 | 发布日期: | 2024年1月22日 |
关于金溪县妇幼保健院(金溪县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拟升级为二级妇幼保健院的公示
近期,金溪县妇幼保健院(金溪县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向我委申请,拟将金溪县妇幼保健院(金溪县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升级为二级妇幼保健院。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和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印发《抚州市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办理流程的通知》的要求,我委于2023年12月28日上午组织抚州市妇幼保健院专家组对金溪县妇幼保健院升级为二级妇幼保健院开展现场验收,经专家组得出意见,我委拟同意该院升级为二级妇幼保健院,现将医疗机构信息公示如下:
1、拟设置单位:金溪县妇幼保健院(金溪县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
2、拟设医疗机构级别、类别:二级妇幼保健院
3、拟设医疗机构名称:金溪县妇幼保健院(金溪县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
4、拟设医疗机构选址:金溪县秀谷镇白马大道14号
5、拟设医疗机构性质:政府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6、拟设医疗机构床位(牙椅):30张(0台)
7、拟设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8、拟设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 /外科 /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优生学专业 /妇女保健科;围产期保健专业;更年期保健专业 /儿科;新生儿专业;小儿消化专业;小儿呼吸专业 /儿童保健科;儿童生长发育专业;儿童营养专业;儿童五官保健专业;儿童康复专业 /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化学检验专业/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 /中西医结合科
9、拟设医疗机构符合金溪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现对拟设置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委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
公示期间受理处室:县卫健委医政股,联系电话:0794-5395089
如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我委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等要求,将按照程序核发新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金溪县卫生健康委
2024年1月22日
ZJEG_RSS.content.end<$[信息内容]>end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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