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繁昌区《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 所在地区: | 安徽-芜湖-鸠江区 | 发布日期: | 2024年3月1日 |
根据《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要求,受芜湖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安徽益皖风险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现开展芜湖繁昌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征求意见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广泛征询公众意见,欢迎您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政策概况
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皖政〔2023〕72号),芜湖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起草了芜湖繁昌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文件(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为:
1.补贴对象:2024年1月1日起,繁昌行政区域内经依法批准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后,被征地农民户剩余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年满16周岁。
2.补贴标准:补贴对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享受缴费补贴。补贴标准将根据平均土地区片综合地价1:1进行统筹确定。
3.补贴办法:补贴对象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按照先缴费后补贴原则,需按规定缴费并按年申请缴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补贴年限最长不超过15年。最后一次领取时累计不足总标准部分一次性支付。补贴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在个人按年缴费的基础上逐年将缴费补贴计入其个人账户,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补贴年限最长不超过15年。最后一次计入时累计不足总标准部分一次性计入。
4.新老政策衔接和调整:本通知执行前产生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按原政策规定进行保障。
二、征询意见主要内容
1.本政策是否有利于提高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2.本政策是否影响公共利益,您对此有何诉求;
3.本政策是否影响当地社会稳定,存在哪些风险因素;
4.您是否支持本政策实施,有何意见、建议。
三、意见反馈方式和注意事项
您可以通过面谈、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风险评估单位表达您的意见、建议和诉求。
请您于本公示发布后7个自然日(2024年3月1日-3月7日)内提出宝贵意见。请您在发表个人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
四、风险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单 位:安徽益皖风险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芜湖市鸠江区苏宁环球写字楼A座903室
联系人:郑程义 18056506635 陈小明18805536258
邮箱:1812063340@qq.com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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