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 所在地区: | 广东-广州-黄埔区 | 发布日期: | 2024年4月1日 |
清明节将至,气温回暖,扫墓祭祖、踏青郊游等户外活动和集体聚餐增多。由于春季气候温湿多变,各类病原微生物生长繁殖加快,容易导致食物腐败变质,食源性疾病进入高发期。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关注食品安全问题,避免引起食品安全事故。
一、购买食品要仔细。不购买和食用“三无”(无生产日期或保质期、厂名、厂址)食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选购预包装食品时,从正规渠道采购,注意查看食品包装上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加工单位及联系方式等标签标识信息是否齐全、清晰,注意留存消费票据,如发现漏气、异味、外观不完整、污秽不洁、混有异物等情况,不宜购买。

二、祭祀食品要谨慎。烧猪、白切鸡、发糕、艾糍等是清明节期间祭祀常用食品,随着气温持续升高,上述食品经过长时间放置、日晒等,极易引起变质。消费者应注意食品存放的温度和条件,食用祭祖后的食品需谨慎,仔细观察有无变质,警惕酵米面食物中毒,食用前应重新加热、煮透,并尽快食用完毕。

三、食物生熟要分开。家庭制备食物时要注意生熟分开,加工和盛放生肉、水产品和蔬菜的器具要与熟食分开存放,处理生、熟食物及其包装前后要勤洗手,避免用不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烹饪食品时,应烧熟煮透,如四季豆、扁豆等豆荚类食品要彻底煮熟煮透;生熟食品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烹饪好的食品尽快食用,常温下放置时间不超过2小时,不能及时吃的食物要冷藏或者冷冻存放。

四、野生作物莫食用。在户外活动时,不自行捕捞河豚鱼、不随意采摘野菜、野果、野生蘑菇等野生作物,以免误食中毒。食用后如出现中毒症状,要立即催吐,并尽快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

消费者在节假日期间如有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热线电话。
(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杨施华)
正文结束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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