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普法任务 | 相关法律、法规 | 普法 对象 | 责任 科室 |
1 | 组织机关干部学习党内法规;开展相关警示教育;组织开展“周二夜学”。 | 《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新出台的党内法规制度等。 | 本局全体领导和干部职工 | 机关党委 |
2 | 组织局机关开展涉及保密、政府信息公开、公文写作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学法活动;宣传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等相关法律、政策。 | 《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规定。 | 本局全体干部职工 | 办公室 财务后勤科 |
3 | 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参加宁波党员干部学习网网上学习课程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与人事教育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 | 本局全体干部职工 | 组织人事科 |
4 | 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牵头组织开展年度普法工作;组织开展12.4宪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法治市监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组织开展企业合规培训等。 |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等综合性法律法规。 | 本局全体干部职工、本局法制干部及公职律师、社会公众 | 法规科会同相关业务科室 |
5 | 组织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工作,提高注册条线干部业务水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 | 审批条线领导和干部、社会公众、各类市场经营主体 | 行政审批科 |
6 | 宣传企业登记事项与公示信息监管、企业信用修复、失信惩戒等法律法规政策;组织开展业务条线培训,提高干部业务水平。 |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和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相关规定。 | 市场主体、社会公众、本局条线干部 | 信用监督管理科(广告监管科) |
7 | 开展广告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不定期公布违法广告典型案例;提高广告从业人员法律意识与消费者安全防范意识;组织开展业务条线培训,提高干部业务水平。 | 《广告法》《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等与广告监管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 | 本局条线领导和干部、社会公众、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 | 信用监督管理科(广告监管科) |
8 | 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宣传,引导市场举办者、市场管理人员、经营户合法合规经营。 |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浙江省合同行为管理监督规定》《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等与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 | 本局全体干部职工、条线干部、社会公众、市场经营主体 | 市场合同监督管理科、农贸市场管理科 |
9 |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平台经济政策文件,采取各种形式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推动行业有序竞争创新发展。规范网络监管执法工作。组织对电子商务领域相关法律的学习研讨;组织开展业务条线培训。 | 《电子商务法》《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与网络监管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平台经济有序竞争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等。 | 本局全体干部职工、网监条线干部 | 网络市场监督管理科 |
10 | 加强《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及质量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力度,不断强化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产品质量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强化全市产品质量监管和抽查抽样人员法制培训,提高产品质量监管干部法律水平。 | 《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与产品质量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 | 本局条线领导和干部、相关企业 | 质量与标准计量科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
11 | 开展世界认可日宣传活动;积极宣传《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合格评定监管执法业务水平。 | 《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认证认可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文件。 | 本局条线领导和干部、相关企业 |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
12 | 积极做好食品安全抽检检测、核查处置、预警交流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组织开展业务条线培训,提高业务人员法律水平。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工作规定。 | 本局从事抽检检测工作及相关监管人员 | 食品综合协调与督查科 |
13 | 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宣贯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规定》等法律法规。 | 本局条线领导和干部、社会公众、各类市场经营主体 |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 |
14 | 加大食品流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执法人员执行和运用法律的能力。 | 普及宣传《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规定》《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 本局条线领导和干部、社会公众、各类市场经营主体 | 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 |
15 | 强化餐饮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餐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 本局条线领导和干部、社会公众、各类市场经营主体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
16 | 负责药品注册生产和化妆品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的宣贯工作,开展药品经营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业务条线培训,提高干部业务水平。 | 《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等。 | 本局药品化妆品监管人员、药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消费者 | 药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
17 | 开展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组织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法律法规宣贯培训;组织开展业务条线培训,提高系统内医疗器械监管人员业务水平。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及配套政策文件。 | 本局条线监管人员、生产和经营使用主体、社会公众及新闻媒体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 |
18 | 组织开展各类特种设备知识培训;深入开展特种设备“五进”安全知识科普活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宁波市电梯安全条例》等与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重要技术规范。 | 本局条线领导和干部,特种设备生产、检验检测和使用单位作业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和管理人员等、社会公众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
19 | 加强计量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宣传;组织开展条线培训,提高干部业务水平。 | 《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 本局条线领导和干部、社会公众、各类市场经营主体 | 质量与标准计量科 |
20 | 面向全社会宣传和普及标准化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举办世界标准日活动;开展《浙江省标准化条例》宣贯工作。 | 《标准化法》《浙江省标准化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 | 本局条线领导和干部、相关企业 | 质量与标准计量科 |
21 | 深入宣传与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与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涉知识产权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法治意识和守法、用法水平,提高系统干部业务能力,为推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 大力宣传国家知识产权发展相关政策、制度,《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等,《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 本局知识产权工作人员,有关市场主体 | 商标专利监督管理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