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家组织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广东-广州- | 发布日期: | 2024年5月29日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4〕14号)的要求,广州医用耗材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广州平台”)现将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项目落地实施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品种
国家组织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
二、采购周期
本次国家组织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自2024年5月31日起执行,采购周期为2年。
三、具体安排
(一)中选产品挂网
广州平台将于2024年5月31日前将所有中选产品进行挂网。请相关中选企业在商品列表核对中选价格是否正确。如对中选价格等信息有异议,请企业及时通过广州平台救济渠道模块反馈,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作为附件证明材料。反馈路径:救济渠道-咨询反馈管理-咨询反馈登记(注:咨询类别选<咨询>,咨询类型选<价格信息>,咨询对象选<其他>)。
(二)设置配送关系
请所有参与国家组织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生产(代理)企业,在交易结算模块为中选产品设置配送关系(协议类型选择:国集采人工晶体项目/国集采运动医学项目)。请中选企业选定的相关配送企业及时登录广州平台操作确认配送关系。
(三)签订采购协议
已申报协议量的医疗机构请于2024年5月31日起登录广州平台,与报量中选企业签订相关采购合同。未申报协议量的医疗机构可与相关中选企业协商采购中选产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广州平台签订购销合同,并将采购情况报属地医保部门。报送路径:交易结算-勾选本院产品-维护本院产品-设置配送商-系统自动生成合同-至合同管理合同列表处签订合同后生效。
四、其它注意事项
(一)中选企业应以保障供应为原则,与相关报量的医疗机构提前做好沟通,做好备货、供货等服务保障工作,确保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项目在广州平台按期落地实施。
(二)中选企业要全面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证出厂的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保障中选品种质量。
(三)企业应对提交及填报的材料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对提交及填报虚假材料的企业,一经查实或经举报核实,广州平台将交由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应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四)各单位在采购过程中如有异议,请通过“救济渠道”模块发起咨询反馈。
(五)企业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拨打电话020-28866405咨询,也可通过平台救济渠道反馈。
特此通知。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5月29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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