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用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 所在地区: | 浙江-温州-龙湾区 | 发布日期: | 2024年6月3日 |
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现将《关于调整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用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全文在网上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14日。联系电话:86968518,电子邮箱:lwqmzj2013@163.com。
附件:《关于调整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用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温州市龙湾区民政局
2024年6月3日
附件
关于调整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用标准的
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浙政办发〔2021〕58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区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用标准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从2024年1月1日起,由政府购买服务在社会机构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用标准,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中度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轻度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具备生活自理能力四类特困人员,分别按温州市最低月工资标准(2490元/月)80%、40%、20%、10%调整为每人每月1992元、996元、498元、249元。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用,按照在社会机构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用标准的50%执行。
请各街道及时按照新标准申报审核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工作,切实提升困难群众保障水平。
温州市龙湾区民政局 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
2024年6月3日
articlecontent正文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