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固镇县2024年省财政“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 知
| 所在地区: | 安徽-蚌埠-固镇县 | 发布日期: | 2024年6月3日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现将《固镇县2024年省财政“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固镇县农业农村局 固镇县财政局
2024年5月28日
固镇县2024年省财政“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积极发展肉牛产业的战略部署,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的意见》(皖政办〔2023〕11号)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支持肉牛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皖农牧〔2024〕46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以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绿色发展为路径,把“秸秆变肉”和肉牛产业发展作为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和农业强省建设的重要抓手,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产业短板,加快构建秸秆饲料生产供应体系。积极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增加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料供给,促进秸秆资源就地转化、就近利用、过腹增值,稳步提高我县秸秆饲料化水平,确保2027年我县秸秆饲料化利用量占利用总量比例达30%,肉牛养殖规模达到10.85万头,其中出栏4.84万头,实现肉牛全产业链产值突破30亿元。
二、资金安排
2024年省财政下达我县“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资金900万元,其中支持“秸秆变肉”方向125万元,专项用于秸秆秸秆饲料化利用,支持“过腹”养牛;支持肉牛产业发展方向775万元,用于肉牛种业振兴和屠宰加工能力建设等方面。
三、实施内容
(一)支持秸秆饲料化利用。
1.支持建设永久性黄(青)贮窖、干草棚。
(1)补助标准。县内专业户以上肉牛养殖主体,在项目实施期间按规定对500立方米及以上容积的新建、改扩建的砖石、混凝土结构的单体黄(青)贮窖进行补贴,每立方米贮窖补助不高于30元;对500平方米及以上面积的新建、改扩建的钢架结构的单体干草棚(建设标准参考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进行补贴,每平方米干草棚补助不高于150元,补贴总额不高于工程审计造价的30%,单个养殖主体该项补贴不超过10万元。该政策不得与固镇县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等其它政策重复补贴。
(2)实施程序。申报主体如实填写《固镇县2024年“秸秆变肉”项目申报表》(附件1)经乡镇初审通过后,于6月20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审核通过后纳入项目实施范围。实施主体建设完成后填写《固镇县2024年“秸秆变肉”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2),同时提供企业资质、设施建设合同、土建工程发票、第三方工程造价审计报告,设施建设前中后的对比照片。经乡镇初验通过后,于8月30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并会同县财政局现场验收,验收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资金拨付流程发放奖补资金。
2.支持收贮秸秆黄(青)贮发酵饲料、秸秆干饲料。
(1)补助标准。县内专业户以上肉牛养殖主体,对单户收贮 100 吨以上的秸秆黄(青)贮发酵饲料进行补助,每吨补助不高于35元;对单户收贮50吨以上的秸秆干饲料进行补助,每吨补助不高于65元。按照1头牛1年“过腹”利用5吨秸秆测算,实际秸秆收贮量不应高于养殖主体实际存栏肉牛饲喂利用量,补贴不得与粮改饲、秸秆综合利用等其它饲草秸秆补助政策重复。
(2)实施程序。申报主体如实填写《固镇县2024年“秸秆变肉”项目申报表》(附件1),经乡镇初审通过后,于6月20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通过后纳入项目实施范围。实施主体建设完成后填写《固镇县2024年“秸秆变肉”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2),同时提供企业资质、采购合同、交易支付凭证或自种自收等材料申报验收。经乡镇初验通过后,于7月1日前(午季秸秆)和10月20日前(秋季秸秆)上报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并会同县财政局现场验收,验收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资金拨付流程发放奖补资金。
项目实施按照“申请、建设、验收、奖补”四个环节进行,资金补助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实施主体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设任务,先申请先验收先拨付,资金调剂使用,用完为止。后续若有秸秆综合利用等其它资金注入,一并纳入使用范围,按照本方案执行。
(二)支持新建的国家肉牛核心育种场、国家种公牛站。
1.补助对象:新建的国家肉牛核心育种场、国家种公牛站。
2.补助条件和标准:每个新建的国家肉牛核心育种场一次性奖补200万元,每个新建的国家种公牛站一次性奖补300万元。
3.实施程序: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农业农村部公布的国家肉牛核心育种场,以及依法取得省级核发的国家种公牛站名单,主动联系并协助新建的国家肉牛核心育种场、国家种公牛站申请补助并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照资金拨付流程发放补助资金,并将相关材料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审核。
(三)支持从国外引进符合农业农村部标准的种公牛和基础母牛。
1.补助对象。从国外引进符合农业农村部标准的种公牛、基础母牛的养殖主体。符合农业农村部标准是指经农业农村部审批从国外引进符合种用的种公牛和基础母牛。
2.补助条件和标准。对于从国外引进符合农业农村部标准的种公牛,每头补助10000元。从国外引进符合农业农村部标准的基础母牛,规模超过50头的,每头补助3000元,单个主体补助不超过500万元。
3.实施程序。养殖主体需提供从国外引种佐证材料(包括:农业农村部种用畜禽遗传资源引进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动植物苗种进(出)口审批表、种牛系谱、购销合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增值税普通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县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及时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照资金拨付流程发放补助资金,并将相关材料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审核。
(四)支持从省外新引进基础母牛。
1.补助对象。从省外新引进基础母牛的养殖主体。
2.补助条件和标准。从省外新引进基础母牛,规模超过50头的,按照“见犊补母”的原则,每头母牛每产1犊补助350元,最多补助不超过3胎,单个主体补助不超过200万元,原则上每年申请1次,每年12月底前结束。
3.实施程序。从省外新引进基础母牛的养殖主体填写《省外新引进基础母牛补贴申请表》(附件3),并提供从省外引种佐证材料(发票或转账凭证、检疫证明等),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对引进数量和相关手续进行审核并建档立卡,所在乡镇对新引进基础母牛的产犊情况进行跟踪建立犊牛档案(犊牛档案应包括:出生日期、父母系耳标号、母犊照片等),经县农业农村局备案审核后,将从省外新引进并产犊的基础母牛和所产犊牛数量等相关资料向社会公示。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照资金拨付流程发放补助资金,将相关材料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审核。
(五)支持对优质良种肉牛使用胚胎移植技术。
1.补助对象。省内使用优质良种肉牛胚胎的养殖主体。
2.补助条件和标准。养殖主体成功使用10枚胚胎及以上并产犊的,每枚胚胎补助500元,单场(户)补助不超过20万元。
3.实施程序。肉牛养殖主体使用胚胎移植技术繁育优质良种肉牛的,应填报《固镇县使用优质良种肉牛胚胎补贴申请表》(附件4),并提供使用胚胎及产犊相关佐证材料(胚胎供体、受体耳标号,胚胎生产日期和地点、移植日期,犊牛出生日期和照片等),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照资金拨付流程发放补助资金,将相关材料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审核。
(六)支持企业在县内新建或扩大肉牛屠宰加工产能。
1.补助对象。在县内新建或扩大屠宰加工产能的肉牛屠宰企业。
2.补助条件和标准。项目年度利用银行贷款额度超过5000万元,且未发生贷款逾期的肉牛屠宰企业。实际贷款额度在5000万元-1亿元的,按实际发生贷款额度的1%给予贴息补助;超过1亿元的,按最高1亿元的1%,即给予100万元贴息补助。
3.实施程序。符合条件的企业填报《固镇县新建或扩大肉牛屠宰加工产能补贴申请表》(附件5),并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申报材料: 依法取得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排污许可证》(或《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全国畜禽屠宰行业管理系统》备案审核通过的肉牛屠宰企业等证明材料。银行贷款合同、付息凭证、无逾期证明材料。贷款资金年度使用及用途情况和相关佐证材料。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依据资料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照资金拨付流程发放补助资金,并将相关材料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审核。
(七)支持县内屠宰企业扩大肉牛屠宰量。
1.补助对象。县内肉牛屠宰企业。
2.补助条件和标准。完成年屠宰量新增3000头以上育肥牛的肉牛屠宰企业,按新增每头200元给予奖励。
3.实施程序。符合条件的屠宰企业填报《固镇县新建或扩大肉牛屠宰加工产能补贴申请表》(附件5),并附具以下佐证材料:依法取得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排污许可证》(或《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全国畜禽屠宰行业管理系统》审核备案通过证明材料。同时提供肉牛入场及屠宰记录,记录应包括入场时间、检疫证明号、入场数量、屠宰日期、屠宰数量等信息。县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照资金拨付流程发放补助资金,并将相关材料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审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秸秆变肉”工程暨肉牛振兴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充分做好项目实施调度,负责项目日常管理、政策宣传、技术指导、组织实施等工作。
(二)做好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开展政切实让广大肉牛养殖场(户)全面知晓“秸秆变肉”政策补贴的内容和要求,切实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和资金引导作用,为“秸秆变肉”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三)规范项目管理。各乡镇要将“秸秆变肉”项目实施列入重要推进事项,明确任务目标,落实责任分工,对申报主体用地、环保等相关条件进行审核;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按照任务目标和资金使用要求,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上报项目实施总结材料和验收报告。
附件:1.固镇县2024年“秸秆变肉”项目申报表
2.固镇县2024年“秸秆变肉”项目验收申请表
3.省外新引进基础母牛补贴申请表
4.固镇县使用优质良种肉牛胚胎补贴申请表
5.固镇县新建或扩大肉牛屠宰加工产能补贴申请表
附件1:
固镇县2024年“秸秆变肉”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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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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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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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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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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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品种 |
存栏量(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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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项目 |
1.永久性黄(青)贮窖、干草棚建设补贴¨ 2.收贮秸秆黄(青)贮发酵饲料、秸秆干饲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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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实施内容 |
1.永久性黄(青)贮窖、干草棚(面积、投资额): 2.收贮秸秆饲料(种类、总量): 3.申请补助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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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 (手签) |
签名(盖章):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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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初审意见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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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 审核意见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固镇县2024年“秸秆变肉”项目验收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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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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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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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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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品种 |
存栏量(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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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项目 |
1.永久性黄(青)贮窖、干草棚建设补贴 ¨ 2.收贮秸秆黄(青)贮发酵饲料、秸秆干饲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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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实施内容 |
1.永久性黄(青)贮窖、干草棚(面积、投资额): 2.收贮秸秆饲料(种类、总量): 3.申请补助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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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意见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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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初审初验 意见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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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审核验收 意见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省外新引进基础母牛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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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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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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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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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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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品种 |
存栏量(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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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种情况 |
1.品种、数量: 2.引种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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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引进基础母牛 产犊情况 |
1.本年度产犊情况: 2.申请补助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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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意见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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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初审初验 意见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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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审核验收 意见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固镇县使用优质良种肉牛胚胎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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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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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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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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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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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品种 |
存栏量(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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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胚胎数量 (个) |
申请补助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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胚胎移植相关材料是否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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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意见 |
签名(盖章):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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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初审初验 意见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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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审核验收 意见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5:
固镇县新建或扩大肉牛屠宰加工产能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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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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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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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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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年屠宰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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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项目 |
1.新建或扩大肉牛屠宰项目贷款贴息 ¨ 2.新增肉牛屠宰产能奖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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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实施内容 |
1.贷款贴息额度及相关材料: 2.新增肉牛屠宰量及相关材料: 3.申请补助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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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意见 |
签名(盖章):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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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初审初验 意见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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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审核验收 意见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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