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埋头猛冲过马路被撞,受伤还担责!
| 所在地区: | 甘肃-庆阳-华池县 | 发布日期: | 2024年6月20日 |
为大力开展宣传警示曝光行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人民群众出行创造平安、有序、畅通的通行环境,现对突出违法车辆、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名单进行曝光,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
简要案情
2024年05月21日19时50分许,驾驶员何某文驾驶甘M86***号小型普通客车沿省道201线由西向东上行至42公里500米处时,与前方由北向南横过公路的行人赵某明发生碰撞,致行人赵某明受伤,车辆受损,造成伤人道路交通事故。
案情分析
当事人何某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及第四十七条第二款:“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之规定。
当事人赵某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之规定。
认定当事人何某文负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当事人赵某明负本次事故的次要贵任。
华池公安交警提示:
行人在通过马路时,一定要走斑马线,殊不知人在车中穿,危险随时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