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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高新区科技创新部 财政金融部关于开展《推进“头雁人才”行动实施办法》

所在地区: 河南-洛阳-高新区 发布日期: 2024年7月17日
建设快讯正文

区内各企业:

为完善洛阳高新区人才激励机制,加大人才支持力度,建设开放包容、保障得力的人才发展高地,根据我区“头雁人才”相关政策精神,开展2023年度“头雁人才”申报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和范围

此次政策兑现依据《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洛阳高新区推进“头雁人才”行动实施办法的通知》(洛开〔2023〕8号)。此次申报政策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申报材料

1.“头雁人才”申请表(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提供个人财政贡献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4.高级管理人才提供聘书或证明文件,高层次科研人才提供证书或入选人才证明材料,股权转让、股权退出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5.企业公示照片(加盖公章)

三、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

企业于2024年7月25日前将正式材料报送至区科技创新部审核(一式两份),并将电子版(word版和PDF文件)发送至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二)审核公示

管委会聘请第三方审核机构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汇总并公示。

四、注意事项

1.企业申报“头雁人才”政策前,须在内部公示拟申报的人才名单,公示期无异议的方可申报。

2.企业请务必注意申报截止时间,过期不予受理。

3.申请“头雁人才”政策的人员已享受类似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新区科技创新部 王欢欢

联系电话:64603193 62188186

邮箱:lygxkjrc@126.com

地址:火炬大厦B411

附件:1.《洛阳高新区管委会 关于印发洛阳高新区推进 “头雁人才”行动实施办法的通知》

2.“头雁人才”申请表, 2-1“头雁人才”信息表

2024年7月17日

附件1:关于印发洛阳高新区推进“头雁人才”行动实施办法的通知(洛开〔2023〕8号).pdf

附件2“头雁人才”申请表.docx

附表2-1“头雁人才”信息表.xlsx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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