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委员会关于贺丰村党委巡察集中整改情况的通报
| 所在地区: | 广东-佛山-禅城区 | 发布日期: | 2024年7月22日 |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9月13日至11月24日,区委第四轮对村(社区)巡察第一巡察组对贺丰村党委开展了巡察。2024年1月29日,区委巡察组向镇党委反馈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班子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深化思想认识,主动认领问题。区委对我镇农村工作进行巡察,是对我镇农村党组织的“政治体检”,巡察组对南庄镇贺丰村指出的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仍不到位等问题,反映了我镇的农村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南庄镇委始终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推进高质量发展、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契机。镇党委书记认真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情况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高度负责抓好分管领域整改落实。接到区委巡察反馈后,我镇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审议并出台《中共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委员会关于落实区委第四轮对村(社区)巡察第一巡察组巡察贺丰村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工作成效落地落实。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镇委第一时间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整改工作任务执行到位。领导小组由镇委党书记担任组长,镇委副书记及其他有关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镇委严格对照巡察组反馈的四个方面18个问题,认真制定整改台账,列出整改措施49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承办部门和整改期限,形成了镇委统揽、逐级分解、层层担责的整改工作格局。贺丰村党委也相应成立工作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整改工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成果导向相统一,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切实把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建立健全机制,务求整改实效。镇委高度重视、高位推进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听取巡察整改进度汇报,镇党委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镇纪委履职尽责,通过调研、抽查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督,督促各单位切实担起整改责任,全面监督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我镇结合反馈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关于印发 <南庄镇深化村(社区)活力支部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南党建〔2024〕14号)等4个制度。
(四)强化督导检查,从严从实整改。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要求,对各承办部门进行严格督导,对整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找出症结,分析原因,举一反三,逐步落实。同时,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实地指导工作开展,针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有序推进。通过督导检查,目前已完成整改问题18个。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整改的重点问题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方面。
一是2024年1月底镇党委书记已对村“两委”成员进行集体约谈,明确整改要求。
二是2024年2月初已组织村(社区)组织委员、组工助理召开组织工作会议,通报近年巡察反馈以及南庄在落实党务分片指导中发现的党建工作共性问题,部署下阶段党务工作。
三是制定《南庄镇深化村(社区)活力支部建设工作要点》,推动村(社区)党务全面提升。
四是2024年4月10日邀请区委组织部业务骨干及镇党建办业务骨干对村(社区)组工干部、组工助理、村小组(物业小区)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村组两级党务工作者的业务水平。把“第一议题”纳入农村党建绩效考核的内容,进一步推动“第一议题”的落实,提升学习成效。
五是定期向村(社区)发送政治理论学习清单,明确村(社区)学习重点。
2.关于污染防控工作不到位方面。
一是镇城水办督促村委会做好河涌清漂工作,做到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目前已启动南庄镇南、北片区村级工业园污水零直排区排查整治项目,已申请纳入区水决会前期库并已初步通过区水决会预备会,正同步开展村级工业区排水管网排查测量等前期工作,已于2024年6月底基本完成全镇村级工业园区排水排查测量,计划7月完成项目建议书编制,争取2024年9月纳入区水决会开工库,预计2025年底完成项目建设。南庄镇南、北片区村级工业园污水零直排区排查整治项目完成后,村内工业园河涌水体黑臭问题会得到解决。
二是生态所持续对贺丰村内涉水企业加强巡查监管,督促企业完善环境管理,2023年9月13日至今共出动检查人员20人次,检查企业10家次,暂未发现工业废水偷排情况。2024年3月4日,生态所到贺丰村委会参加节后复工复产会议,在会议上向与会企业负责人讲解生态环境领域复工复产注意事项以及环境管理相关知识,提高企业负责人的环保意识,有效指导企业更好地开展环保工作。2024年1至4月贺丰涌水质达到水质目标值。
三是召开南庄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部署会议,督促各村持续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并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督促贺丰村积极与镇级水利部门沟通,并加强对水体的日常巡查、保洁管护和宣传劝导工作,实现水体治理的长效久治。
3.关于落实智慧社会治理不够重视方面。
一是3月5日下午,镇智慧社会治理中心负责人带队到贺丰村工作站开展智慧治理工作研讨会,会上督促贺丰村工作站要定期在村党委会中学习关于社会治理文件,并结合文件精神将社会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经督促贺丰村开展了如下整治工作:召开“两委”会议,深入研究制定智慧治理、治安队等工作管理方案,日常加强对工业区在早上和午后的巡查次数,发现乱摆卖的摊主进行耐心劝导,并研究妥善处理超龄治安队员。对贺丰村小菜园的监控设备安装工作进行全面勘察,核定菜地数量、面积测量工作、选定立牌位置。经核定,共划分菜地233块,其中3块用于环境提升,其余230块测量面积后,在佛山市三资管理系统上传录入以备投包,另外在每块菜地竖立小菜园标识牌用于辨识。督促广东洁宸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落实好贺丰村辖区人居、工业区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对公厕进行一日四次的保洁工作,并在公厕内设置设施维修登记簿。
三是占道经营行为得到制止,道路沿线恢复良好的秩序。
四是镇综治办组织南庄派出所、城南派出所相关负责人以及各村(社区)治保主任召开专题工作培训会议。会上强调各村(社区)要做好治安队及队员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治安队员的录用标准,明确年龄限制,并严格执行。针对在岗的超龄队员,要定期组织体检,进行严格的上岗能力审核和评估,确保其具备必要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并已督促村(社区)按照实际工作情况,妥善处理超龄治安队员。
4.关于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不够有力,旧改项目推进缓慢方面。
一是2024年2月28日,到贺丰村调研,宣讲市、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前期服务管理的通知》的政策要求,督促该项目按文件要求开展前期服务机构的清退或延期。
二是2024年1月25日,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关于《佛山市城市更新局关于印发佛山市“三旧”改造项目实施监管工作指引的通知》等城市更新近期新政策的宣讲和城中村改造项目推进会议。
5.关于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不够有力,村干部带头违建方面。
一是镇执法队(原执法办)和自然资源所加强现场核查和工作指导。经核查,涉事位置已拆除并重新摆放绿植优化环境。现时违建搭建得到整改,通道已恢复通行,有效提升村内环境。
二是召开南庄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部署会议,督促各村持续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科学开展村庄绿化美化;督促贺丰村委会加强日常巡查,对于不合理情形要及时整改和回头看,确保人居环境整治成效。
6.关于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方面。
一是要求村在“两委”会上加强学习和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提高村“两委”干部的安全意识,并加强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管理意识,最大限度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是开展消防隐患大排查,落实“三小”场所不能明火煮食、配备应急照明灯、烟感报警器、消防通道不能被占用等。
三是镇市监所联合贺丰村委会对涉及店铺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店内厨具用于自己煮食,无对外提供经营性餐饮服务,在开展联合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法律宣贯,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
7.关于执行清产核资工作不实方面。
一是加强核查,针对问题进行科学指导。经核查,贺丰某商铺因合同未到期,所以清产核资过程中,村清产核资工作人员按照权证上登记面积进行录入,导致原登记面积为703.2㎡,核查后的建筑面积仍为703.2㎡,没有邀请第三方测绘公司对资产进行测绘。2023年9月1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开展以测绘促进农村集体清产核资成效工作的通知》,指导该村小组在11月16日前完成资产测绘并在系统变更面积。
二是开展对农村集体管理工作人员学习培训,提高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人员对佛山三资智慧云系统的运用水平。
8.关于物业租赁合同管理不严,物业出租合同不规范,纸质与系统信息不对称方面。
一是指导贺丰村对历史合同问题予以规范。针对贺丰村的租赁合同,由村委会进行梳理,对于不规范的合同,指导通过公开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目前已对23份合同的资产进行了公开协商,现已签订了规范合同。完善合同登记管理。结合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改革工作,市农村集体“三资”智慧云平台已上线合同管理模块,镇农办指导、督促贺丰村完善合同录入工作,确保管理规范。
二是加强学习教育。镇农业农村办公室相关人员专题约谈了贺丰村党委书记、“三资”分管干部,就有关资产管理、合同期限等问题进行了宣讲,督促贺丰村在今后的工作中,严守法律规定,确保资产安全,规范合同管理。
9.关于物业租赁合同管理不严,存在合同倒签现象方面。
一是组织专题学习,加快村对区镇相关政策规定的掌握熟悉,明确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要求。
二是规范合同签订工作。根据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改革要求,目前农村集体资产均进入市交易平台交易。通过市交易平台交易的资产,合同期限不得早于签订合同之日。同时,根据市《中共佛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优化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对于签订合同前已使用资产的情况,以“占用费”补收占用时间段的租金。
三是巡察反映的三份合同,两份合同是通过公开协商处理的续租合同,一份是公开交易的。公开协商的合同是由于村集体在资产到期前仍未启动协商手续,导致原合同到期前未能签订续租合同,为避免村集体租金损失,对签订合同前的租金一并以租期形式予以确认并收取,导致出现签订日较租期起始日晚的情况。另一份公开交易的合同,于2023年2月21日进行结果公示,2月28日公示结束。由于工作安排及中标人的情况,3月1日未能及时签订合同,导致3月2日才签订合同。对于上述情况,镇农业农村办公室相关人员专题约谈了贺丰村党委书记、“三资”分管干部,就有关资产管理、合同期限等问题进行了宣讲,督促贺丰村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落实制度执行,保障工作依法依规。
10.关于固定资产管理账实不符方面。
一是结合农村财务制度改革调整,在区积极协调下,印发《佛山市禅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明确部分会计核算事项的通知》,对固定资产价值的入账方式进行明确。逐步开展智慧平台资产初始化工作,完善资产模块数据与财务模块资产台账数据的对碰和调整,指导村集体落实资产登记。
二是根据会计制度,对于符合结转条件的在建工程落实结转工作。红色文化展馆提升项目工程、贺丰村固废中心北侧环境提升工程、南街村小公园、贺丰市场南侧环境提升工程和贺丰大道以西沿线提升工程等项目,因为“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可不计提折旧,直接做费用冲销。贺丰市场南侧环境提升工程和贺丰大道以西沿线提升工程按规定已完成费用支出。
11.关于上级拨付专项资金结余量大方面。
一是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纳入农村“两委”绩效考核范围。
二是加大力度协调部门完成专项资金结转。根据《关于开展村(社区)各类专项资金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各部门协调沟通,共同督促专项资金使用。其中,基本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基金及“厕所革命”区级奖励资金已全部结转。
三是持续督促鼓励贺丰村在基本农田保护、乡村振兴等建设项目合理使用该涉农资金。基本农田保护补贴和奖励专项资金20%部分,2023年1月-2024年3月,共有十个项目使用该涉农资金。
12.关于信息公开不到位方面。
一是已对贺丰村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村务公开相关政策文件培训和解读。
二是加强村小组长信息公开认识。已约谈相关村小组长了解村务公开相关情况,经与相关村小组长了解,当时村民小组确实已经张贴了五届区委第四轮对村(社区)巡察公告,但缺乏巡查维护,可能被风吹掉或者是人为撕掉。已要求其注意张贴,加强重视,牢固和强化巡查。
目前该村已进行每月对村集体资产信息内容进行公开。
13.关于村务监督工作不到位方面。
一是已对贺丰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重点对村监会履职监督民主议事流程、会议记录本的监督等进行培训。
二是培训会议强调贺丰村村监会对民主议事流程的监督力度,落实对监督结果的公开公示,对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要定期与村纪委进行沟通等。
14.关于民主议事决策不规范方面。
一是2024年1月底镇党委书记已对村“两委”成员进行集体约谈,明确整改要求;
二是2024年2月初已组织村(社区)组织委员、组工助理召开组织工作会议,通报近年巡察反馈以及南庄在落实党务分片指导中发现的党建工作共性问题,部署下阶段党务工作。
三是制定《南庄镇深化村(社区)活力支部建设工作要点》,推动村(社区)党务全面提升。
四是已将农村重要事权清单管理落实情况纳入农村党建绩效考核的内容,进一步规范农村民主决策的程序;
五是2024年4月10日邀请区委组织部业务骨干及镇党建办业务骨干对村(社区)组工干部、组工助理、村小组(物业小区)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村组两级党务工作者的业务水平。
六是贺丰村召开村小组党支部书记工作会议,深刻反思清产核资的工作要求。
七是贺丰村召开村小组党支部书记工作会议,开展“四议两公开”内容的培训,遵循“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原则,明确先党后村议事制度,充分体现坚持党的领导原则。
15.关于村民小组党支部有所弱化方面。
积极从农村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目前已储备35岁以下入党积极分子54名,发展对象9名。
16.关于“三会一课”开展不到位,参加主题党日活动不积极方面。
一是2024年2月初已组织村(社区)组织委员、组工助理召开组织工作会议,通报近年巡察反馈以及南庄在落实党务分片指导中发现的党建工作共性问题,部署下阶段党务工作。
二是制定《南庄镇深化村(社区)活力支部建设工作要点》,推动村(社区)党务全面提升。
三是2024年4月10日邀请区委组织部业务骨干及镇党建办业务骨干对村(社区)组工干部、组工助理、村小组(物业小区)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村组两级党务工作者的业务水平;把“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等开展情况纳入农村党建绩效考核的内容,进一步提升组织生活的成效。
17.关于“三会一课”开展不到位,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不严肃方面。
已落实村(社区)党务分片指导工作,加强对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镇党建办已约谈相关同志及其培养联系人、所在党支部的支部书记,了解该同志的日常表现,进一步明确发展党员培养教育考察的要求。2024年4月10日邀请区委组织部业务骨干及镇党建办业务骨干对村(社区)组工干部、组工助理、村小组(物业小区)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进行发展党员业务培训,提升村组两级党务工作者的业务水平。已把发展党员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农村党建绩效考核的内容,进一步提升发展党员工作质效。
18.关于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
一是已通过表决解决大部分的历史往来。
二是通过与会计第三方的座谈交流,引导村继续梳理排查债权债务情况,在不影响村集体稳定的情况下,逐步解决账面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对照区委第一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我镇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和深化。特别是在整改过程中,镇村共同发力,针对贺丰村党建管理、“三资”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镇相关职能部门与村“两委”、村小组长召开专题会议,现场指导村、组解决问题,强化村基层治理工作,切实推动了贺丰村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
(二)下一步,我镇将按照巡察整改要求,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同时以本次巡察为契机,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信心、同心同德,守正创新、苦干实干,把巡察成果和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为打造“佛山之心”,奔赴“六最”现代化禅城,谱写佛山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南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4年7月22日至8月21日。联系电话:0757-85330379(工作时间);邮政信箱: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四楼公共资源交易所(信封上注明“对中共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委员会关于五届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意见建议”);邮政编码:528061;电子邮箱:nzshgzj@chancheng.gov.cn。
中共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委员会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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