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台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实施细则
| 所在地区: | 天津-- | 发布日期: | 2024年7月25日 |
为进一步盘活土地资源存量,加强政策创新,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日前出台《天津市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条件和程序,提出“预告登记转让”及“分割、合并转让”等土地盘活途径,为全市盘活存量土地提供政策支撑。
《实施细则》规定,土地使用权人可将依法获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转移,包括买卖、交换、赠与、出资等,以及司法处置、资产处置、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或分立等形式涉及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并对各类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情形的办理条件、路径等进行了明确,确保政策可操作、可落地。为提高土地要素流转效率,建立预告登记转让制度,对于开发投资总额未达到25%以上的建设用地,经区级规划资源部门审核,转让双方签订预转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的预告登记,待开发投资总额达到25%以上后,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
同时,《实施细则》支持建设用地进行分割、合并转让,即由园区管委会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就分割宗地的产业准入、固定资产投资、人防、配套设施、排放指标、消防等方面形成论证意见,土地使用权人持论证意见,履行申请、审批手续,按程序办理工程规划许可以及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据天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细则》的出台将进一步提升土地资源配置准确性,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产出效益,维护土地使用权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土地要素合理、有序、高效流通。下一步,天津局将及时开展政策解读,着力解决政策实施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全力推动存量土地资源盘活利用,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