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八项问题整改公示
| 所在地区: | 黑龙江-伊春-伊春区 | 发布日期: | 2024年8月8日 |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八项问题整改公示
我市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八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
根据《黑龙江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措施清单》中:督察发现,黑龙江省一些地方和部门并未真正重视侵蚀沟治理,仅实施了有国家资金支持的部分项目,按照国家要求,黑龙江2020年年底前应完成1.29万条侵蚀沟治理任务,但截至2020年年底仅完成1161条侵蚀沟治理,治理工作严重滞后。
涉及我市需完成侵蚀沟治理155条。
二、整改目标
根据省水利厅确定的治理任务目标,我市需完成侵蚀沟治理155条(其中,2022年底前完成治理侵蚀沟91条,2023年完成治理侵蚀沟64条)。
三、整改措施
1.科学编制整改方案。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科学编制整政方案,积极推进侵蚀沟治理问题整改,切实做好黑土地保护工作。
2.推进全面整治。按照水利部《东北黑土区侵蚀沟治理专项规划(2016--2030年)》中确定的治理任务目标,组织铁力市加大力度全面整治,完成侵蚀沟治理任务,2023年底完成整改任务。
3.加强督导检查。强化责任落实,把侵蚀沟治理完成情况纳人到全市水士保持目标考核中,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开展侵蚀沟治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办。
4.加强资金统筹。建立健全项目储备库,积极争取省级资金支持,加大地方资金投入,拓宽资金投资渠道,落实经费保障,有序开展治理工作。同时,加强水利、发改、财政、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林草等部门沟通协商统筹规划,共同推进侵蚀沟治理。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组织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推进组和工作专班,建立健全了统筹协调、跟踪问效、督导检查、目标考核等工作机制,采取分片包保、挂图作战、销号管理等方式,统筹推动侵蚀沟治理工作。
二是积极推进整改。将2023年治理任务纳入2022年项目实施计划,超前完成治理方案编制、审查、批复以及申请建设资金等各项前期工作。统筹整合资金共计2205万元,完成侵蚀沟治理任务155条,整改侵蚀沟已于2023年全部完成竣工验收。
三是开展验收工作。组织制定了整改验收工作方案和整改验收计划,成立了工作专班,建立了市、县两级自验核查台账,逐沟完成了县级自查自验、市级核查复验侵蚀沟155条,完成率100%。我市按照整改方案逐项落实整改措施,现已完成整改任务。
五、公示时间: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21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伊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8-3767268
八、受理地址:伊春市生态环境局伊美区花园路171号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伊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伊春市委 伊春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8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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