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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临泉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临自然资公告〔2024〕08号)

所在地区: 安徽-阜阳-临泉县 发布日期: 2024年8月16日
建设快讯正文

临自然资公告〔2024〕08号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经临泉县人民政府批准,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采取挂牌方式出让三十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序号

编 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不动产登记单元代码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出让年限

起始价

(万元/亩)

竞买保证金(万元)

竞价增幅

(万元/亩)

1

LQ〔2024〕-19号

鲖城镇符庄村

11999.26平方米

(约合18亩)

公用设施用地

(供电用地)

341221102215GB00002

不大于1.0

不大于40%

不小于10%

50年

24

220

2

2

LQ〔2024〕-20-1号

庙岔镇范楼村

425.06平方米

(约合0.6375亩)

公共设施用地

341221119206GB00001

不大于1.0

/

/

50年

22

7.4

2

3

LQ〔2024〕-20-2号

黄岭镇侉子营村

425.24平方米

(约合0.6375亩)

公共设施用地

341221120218GB00001

不大于1.0

/

/

50年

22

7.4

2

4

LQ〔2024〕-20-3号

黄岭镇侉子营村

425.24平方米

(约合0.6375亩)

公共设施用地

341221120218GB00002

不大于1.0

/

/

50年

22

7.4

2

5

LQ〔2024〕-20-4号

庙岔镇范楼村

425.06平方米

(约合0.6375亩)

公共设施用地

341221119003GB00003

不大于1.0

/

/

50年

22

7.4

2

6

LQ〔2024〕-20-5号

黄岭镇何洼村

424.98平方米

(约合0.6375亩)

公共设施用地

341221120213GB00001

不大于1.0

/

/

50年

22

7.4

2

7

LQ〔2024〕-20-6号

黄岭镇西齐庄

425.06平方米

(约合0.6375亩)

公共设施用地

341221120226GB00001

不大于1.0

/

/

50年

22

7.4

2

8

LQ〔2024〕-20-7号

黄岭镇八里坡村

424.98平方米

(约合0.6375亩)

公共设施用地

341221120208GB00001

不大于1.0

/

/

50年

22

7.4

2

9

LQ〔2024〕-20-8号

黄岭镇后集村

424.98平方米

(约合0.6375亩)

公共设施用地

341221120222GB00001

不大于1.0

/

/

50年

22

7.4

2

10

LQ〔2024〕-20-9号

黄岭镇后集村

425.06平方米

(约合0.6375亩)

公共设施用地

341221120222GB00002

不大于1.0

/

/

50年

22

7.4

2

11

LQ〔2024〕-20-10号

黄岭镇八里坡村

425.20平方米

(约合0.6375亩)

公共设施用地

341221120208GB00002

不大于1.0

/

/

50年

22

7.4

2

12

LQ〔2024〕-20-11号

黄岭镇西张庄村

424.98平方米

(约合0.6375亩)

公共设施用地

341221120220GB00001

不大于1.0

/

/

50年

22

7.4

2

13

LQ〔2024〕-20-12号

姜寨镇张楼村

424.98平方米

(约合0.6375亩)

公共设施用地

341221118223GB00001

不大于1.0

/

/

50年

22

7.4

2

14

LQ〔2024〕-20-13号

姜寨镇李吴村

424.98平方米

(约合0.6375亩)

公共设施用地

341221118214GB00003

不大于1.0

/

/

50年

22

7.4

2

15

LQ〔2024〕-20-14号

姜寨镇坡寨村

424.98平方米

(约合0.6375亩)

公共设施用地

341221118208GB00005

不大于1.0

/

/

50年

22

7.4

2

16

LQ〔2024〕-20-15号

庙岔镇西刘庄村

424.98平方米

(约合0.6375亩)

公共设施用地

341221119224GB00001

不大于1.0

/

/

50年

22

7.4

2

17

LQ〔2024〕-20-16号

庙岔镇小李庄村

424.93平方米

(约合0.6375亩)

公共设施用地

341221119223GB00001

不大于1.0

/

/

50年

22

7.4

2

18

LQ〔2024〕-20-17号

庙岔镇祁庄村

424.98平方米

(约合0.6375亩)

公共设施用地

341221119217GB00003

不大于1.0

/

/

50年

22

7.4

2

19

LQ〔2024〕-20-18号

黄岭镇西齐庄村

424.98平方米

(约合0.6375亩)

公共设施用地

341221120226GB00002

不大于1.0

/

/

50年

22

7.4

2

20

LQ〔2024〕-20-19号

庙岔镇武场营村

425.06平方米

(约合0.6375亩)

公共设施用地

341221119002GB00002

不大于1.0

/

/

50年

22

7.4

2

21

LQ〔2024〕-20-20号

庙岔镇祁庄村

424.98平方米

(约合0.6375亩)

公共设施用地

341221119217GB00004

不大于1.0

/

/

50年

22

7.4

2

22

LQ〔2024〕-20-21号

姜寨镇张楼村

424.98平方米

(约合0.6375亩)

公共设施用地

341221118223GB00002

不大于1.0

/

/

50年

22

7.4

2

23

LQ〔2024〕-20-22号

庙岔镇武场营村

425.24平方米

(约合0.6375亩)

公共设施用地

341221119002GB00003

不大于1.0

/

/

50年

22

7.4

2

24

LQ〔2024〕-20-23号

庙岔镇武场营村

425.24平方米

(约合0.6375亩)

公共设施用地

341221119002GB00004

不大于1.0

/

/

50年

22

7.4

2

25

LQ〔2024〕-20-24号

庙岔镇范楼村

424.98平方米

(约合0.6375亩)

公共设施用地

341221119206GB00002

不大于1.0

/

/

50年

22

7.4

2

26

LQ〔2024〕-20-25号

庙岔镇范楼村

424.98平方米

(约合0.6375亩)

公共设施用地

341221119206GB00003

不大于1.0

/

/

50年

22

7.4

2

27

LQ〔2024〕-20-26号

姜寨镇王小庄村

424.98平方米

(约合0.6375亩)

公共设施用地

341221118218GB00002

不大于1.0

/

/

50年

22

7.4

2

28

LQ〔2024〕-20-27号

庙岔镇王盐店村

424.98平方米

(约合0.6375亩)

公共设施用地

341221119215GB00002

不大于1.0

/

/

50年

22

7.4

2

29

LQ〔2024〕-20-28号

庙岔镇后范庄村

425.24平方米

(约合0.6375亩)

公共设施用地

341221119211GB00002

不大于1.0

/

/

50年

22

7.4

2

30

LQ〔2024〕-20-29号

姜寨镇高城村

425.06平方米

(约合0.6375亩)

公共设施用地

341221118221GB00001

不大于1.0

/

/

50年

22

7.4

2

31

LQ〔2024〕-20-30号

庙岔镇王盐店村

424.98平方米

(约合0.6375亩)

公共设施用地

341221119215GB00003

不大于1.0

/

/

50年

22

7.4

2

上述地块其他规划指标按规划要求执行。

二、竞买人资格及宗地要求:

LQ〔2024〕-19号宗地资格要求:

1.竞买人为国内公司法人,接受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2.依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市场信用管理实施办法》及《安徽省自然资源市场失信行为惩戒清单(2020年版)》等文件规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存在失信惩戒信息记录或近5年以来在阜阳市区域内存在失信记录的,则不予受理申请。

3.竞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取消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4.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5.出让人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会同鲖城镇政府办理土地移交手续,并负责监督受让方将合同条款履行到位。宗地范围内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拆迁至室内地坪,其他维持现状,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 均以现状为准。

6.对闲置土地约定。按照自然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7.对竣工期限的界定。竞得人须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根据规划建设方案,全部建筑物须一次性开工建设,不允许分期,并在开工建设后12个月内竣工。

8.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有异议提出抗辩”。

LQ〔2024〕-20-1号至LQ〔2024〕-20-30号宗地资格要求:

1.竞买人为国内公司法人,接受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2.依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市场信用管理实施办法》及《安徽省自然资源市场失信行为惩戒清单(2020年版)》等文件规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存在失信惩戒信息记录或近5年以来在阜阳市区域内存在失信记录的,则不予受理申请。

3.竞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取消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4.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5.对闲置土地约定。按照自然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6.对竣工期限的界定。竞得人须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2个月内竣工。

7.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有异议提出抗辩”。

三、本次挂牌出让设有保留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公告期含竞得土地后的初始登记公告期,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在办理初始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直接依法登记。

五、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临泉县LQ〔2024〕-19号、LQ〔2024〕-20-1号至LQ〔2024〕-20-30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可于2024年8月16日8时至2024年9月12日16时前,到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到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竞买申请(一式两份)。

2.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16时前。

3.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确认其竞买资格。

4.竞买人需提交的材料:详见以上宗地的《挂牌出让文件》。

5.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6.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七、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时间

挂牌地点: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临泉县政务新区县委党校院内东侧二楼)。

挂牌时间:2024年9月5日8时至2024年9月14日16时止。2024年9月14日16时30分在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举行挂牌出让结果确认仪式。

备注:具体挂牌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杨传军 耿伟电话:0558-3965328

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王园园 电话:0558-6500231

开户单位: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泉支行 账号:34001711208059067899

临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16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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