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柯桥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策 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 所在地区: | 浙江-绍兴-绍兴县 | 发布日期: | 2024年11月1日 |
一、起草背景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浙农牧发〔2021〕13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起草此文件。
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2.《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的通知》(农办牧〔2020〕53号)
3.《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
4.《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浙农牧发〔2021〕13 号)
5.《绍兴市动物植物疫病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绍市动植防指办〔2022〕1号)
三、主要内容
1.压实了动物防疫的责任,明确了动物防疫的主体,进一步优化动物防疫工作。2022-2025年,通过实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改革政策,进一步发挥财政补贴政策对动物防疫工作的促进作用,满足规模养殖场(户)对强制免疫疫苗的多样化需求,促进畜禽养殖场(户)依法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提高家禽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文件明确畜禽养殖场(户)和个人是动物防疫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依法履行开展重大动物强制免疫的主体责任,对畜禽养殖场(户)(或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服务主体)先自主采购强制免疫疫苗并开展强制免疫和免疫抗体检测工作,经有关部门审核确认后给予财政补贴政策。
2.完善了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全区所有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规模化养猪场;自主申请要求实施的羊场、禽场,经所在镇(街道)同意后也可纳入。未纳入实施范围的规模场和畜禽散养户继续由各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要求,开展强制免疫。
我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策改革实施畜种为生猪、家禽、羊等,包含病种为:猪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牛羊口蹄疫、羊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病种实行动态调整(具体根据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年度强制免疫病种并结合我区实际作出调整)。
3.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监管。要求各镇(街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做好规模养殖场的防疫监管职责,督促实施养殖场(户)依法开展强制免疫工作,确保区域内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做好养殖场(户)的免疫监督抽检工作,组织开展免疫抗体水平监督抽样,不合格场点,需查找原因并及时进行补免;要定期和不定期对实施养殖场(户)疫苗采购和免疫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査。检査发现其自主采购的疫苗不符合兽药及防疫管理有关规定的,或未履行强制免疫义务、未按计划实施强制免疫要求的,不予享受补助政策。
依托浙江省数字畜牧应用系统或农业农村部“牧运通”小程序,督促养殖场(户)或第三方服务主体及时报送疫苗采购信息、免疫信息等。通过数字畜牧应用系统“先打后补”模块功能,读取存栏数、疫苗使用量、检测结果、产地检疫数等数据,逐步推行网上申报,力争“一次不用跑”,实现养殖场(户)“自主申报、在线审核、直补到户”,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四、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柯桥全区。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柯桥区农业农村局 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
解读人:
区农业农村局 吴 栋 联系电话:88063060
区财政局 赵剑勇联系电话:84125904
查不全的图片内容附件请点击此链接查看http://www.kq.gov.cn/art/2024/11/1/art_1229405171_1905847.html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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