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气推出六个改革项目,新洲区优化营商环境很“拼”
| 所在地区: | 湖北-武汉-新洲区 | 发布日期: | 2024年1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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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共有6个项目纳入试点改革项目名单,获批数量位居武汉市前列。
今年,武汉市新洲区的税费矛盾争议“源头解”、招标投标领域联动协作机制、深化破产重整机制、园区工程气象参数服务、探索县域精准化公共就业服务新模式、探索推动“首违不罚+公益减罚+轻微速罚”执法新模式等6个项目,被纳入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试点改革项目名单。
如今,各项工作推进怎样?取得了哪些成果?近日,支点财经记者走进新洲区相关政府部门一探究竟。
今年8月,武汉诚裕工艺品有限公司提交从新洲区迁至黄冈市的跨市迁移申请。办税服务厅通过绿色通道初审后,发现该企业上一任法人从事木业、纺织等行业,且企业近期存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后,短期内更换法人重新登记情形,可能存在涉税风险,需进一步核查企业经营和申报纳税情况。
对此,税源管理所相关负责人立即来到大厅,仔细研判企业提交的资料,与上一任法人进行核对,引导纳税人积极配合相关核查,最终顺利排除可能存在的涉税风险,企业因此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跨市迁移。
今年以来,新洲区税务局通过专项绿色服务通道,成功帮助314户市场主体完成“搬家”,其中跨区迁移311户、跨市迁移3户。由于迁移办理效率提升,今年9月后再未产生注销迁移相关投诉,纳税人办税获得感得到增强。
这是新洲区税务局积极探索税费诉求矛盾争议“源头解”试点项目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新洲区税务局紧紧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通过成立以区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新枫解议”工作领导小组,推进税费诉求矛盾争议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绘就基层税收治理新“枫”景。
针对区内纳税人解除非正常状态后,但未及时从负面清单纳税人中移除,导致无法开具数电票的疑点数据,通过提前安排部署相关工作,避免“多次、高频”相同问题重复出现,纳税人给予配合后区局将其移除出负面清单户数达百余户;针对社保缴费数据等不同步问题,搭建“税务-社保-医保”三方联动平台,强化部门间数据共用共享,以便缴费人进厅即可办理业务,社保经办业务单户办理时间由7月的2.64分钟下降至目前的2.06分钟。
应招标而未招标,是否一定是企业主观为之?
新洲区行政审批局经过调查发现,很大一部分原因是部分企业对相关法律法规条款认识和理解不到位导致,进而造成了规避招标的后果。
为此,在推进招标投标领域联动协作机制试点项目中,新洲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通过标前主动“送政策”服务,防范化解潜在违规风险。协调区发展和改革局建立工程建设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库,搭建新洲区公共资源交易智慧监督数字化平台,对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实施跟踪监测,首创对已立项未招标项目负责人发送短信提醒工作机制,实现从项目审批到交易环节的无缝衔接。
武汉问津农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武汉问津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均被上门宣传招投标相关政策法规。同时,招标人还被鼓励对招标文件实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力争在事前化解招标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风险。
对招投标中的项目,新洲区行政审批局依托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联合房屋、市政、水利、农业、交通等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对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抽查,提升监管主动性和覆盖面,着力破除招投标的地方和行业保护等隐形壁垒,营造公正、阳光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
2023-2024年在新洲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中,外地企业中标率为26.61%,同比增长8.64个百分点,直观体现了新洲区招标投标领域跨部门联动协作改革的显著成效。
标后是否履约,也是行业内的一大顽疾。2023年湖北省武汉市营商环境评价报告显示,超10%企业反馈武汉市在招投标履约过程中,存在工程款无法按时支付等情况,履约验收管理相关工作还需加大落实力度。
为此,新洲区行政审批局联合各行业监管部门共同开展标后履约检查,动态掌握项目推进情况,督促指导各方主体全面履约,重点检查了新洲区人民医院整体外迁项目、新洲区邾城街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项目、涨渡湖蓄滞洪区建设工程等涉及医疗养老公共服务、生产生活安全、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项目。
探索重整新模式,帮助企业脱困重生
企业重整,是企业“脱困重生”的重要方式。如何助力企业寻找稳妥、合适的重整方案,实现涅槃重生?
新洲区人民法院以深化破产重整机制试点项目为契机,通过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担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创新探索重整新模式,帮助企业脱困重生。
9月27日,武汉市首家企业重组重整法律事务服务站在新洲区企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挂牌成立。该服务站由新洲区人民法院与企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以及武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联合发起成立,汇聚了一批专家学者、资深律师和资产重组人才,围绕企业重组重整等事务,为新洲区危困企业提供全方位、专业化服务。
新洲区人民法院还积极探索“重整式清算”和“清算式重整”新模式。对没有挽救价值,但又涉及重点民生项目的企业,探索进行“重整式清算”,实行“保项目不保企业”模式,形成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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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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