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周宁县总工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所在地区: | 福建-宁德-周宁县 | 发布日期: | 2024年11月7日 |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3月4日至4月3日,县委巡察二组对县总工会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5月3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巡察情况反馈会后,县总工会党组立即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迅速部署并提出要求,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紧抓不放。按照党组书记是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要求,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
(二)细化任务目标,序时推进整改。根据巡察反馈意见,逐个细化分析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制定《中共周宁县总工会党组关于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根据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职能分工,形成整改清单。党组按照整改工作要求每两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要求班子成员对照问题整改责任清单报告整改情况,整改责任人每两周汇总整改情况,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注重总结提升,推进建章立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研究制定长效的工作机制。紧紧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完善规章制度,以刚性的制度和铁的纪律,确保整改工作的落实。通过建立完善制度加以整改巩固,修改完善了周宁县总工会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审核有关制度、周宁县总工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同时,带头执行各项制度,带头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加快建立起拒腐防变的制度体系,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关于“未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党组会议学习“第一议题”有关内容,确保党组成员对“第一议题”制度有深刻理解和全面掌握。二是持续推进与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明确由办公室负责人负责收集“第一议题”学习内容,结合党组会议,科学安排“第一议题”学习,反馈会以来累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10场次。
2. 关于“技术技能人才培育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根据我县产业分布特点,2024年4月以来联合相关企业和相关单位举办“周宁有鲤杯”云端制茶邀请赛和“聚绿色动能、助双碳目标,五比五促共创一流”劳动竞赛之“比维护校验技能,促生产提质增效”运维专业技能竞赛2场次,进一步提升我县产业工人队伍从业人员技能水平。二是于2024年8月13日联合县总医院举办首届医疗技能竞赛,组织带领周宁有鲤电商直播队伍参加“宁德市‘工助振兴、共富共美’乡村带货直播员技能竞赛”,拟于10月中下旬与国网供电公司联合举办无人机竞赛,发动更多单位职工参与进来,拓宽技能人才展示平台。
3.关于“落实‘金秋助学’活动存在打折扣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4年7月22日印发《周宁县总工会关于开展2024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将高中(含中专、技校、职高)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纳入助学对象,扩大助学范围。二是按照上级要求,在对基层工会进行走访的过程中,宣传金秋助学有关政策,提高金秋助学的宣传面和知晓度。三是对2024年新申请对象进行走访,了解申请对象家庭情况,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2024年“金秋助学 筑梦未来”助学金发放仪式,为9名困难职工子女发放助学金2.3万元,其中高中生1人,助学金0.2万元。
4. 关于“落实‘八大群体女性健康体检’存在搞变通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按市总工会通知要求,明确享受免费体检对象条件,结合2024年工作目标和任务,开展“您的健康我关注”女职工关爱活动,组织10名外卖送餐员、护工护理员等新就业形态女职工参加免费健康体检。二是复核体检人员名单,对2020年、2021年不符合体检条件的11名人员(2020年体检中有2人为保安员),清退免费体检费用合计5500元。三是于2024年7月29日由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5.关于“对劳模管理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按照2023年征求县直部门意见情况,调整完善劳模信息管理系统,完善劳模档案,完成劳模信息变更工作。二是根据劳模管理权限,2024年6月25日县总工会召开党组会,决定向市总工会报告取消劳模称号的请示。三是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拟于2024年10月底前开展各级劳动模范年度资格审查工作,全面评估劳动模范的资格和条件,确保评选出的劳模真正具备先进性、代表性和示范性。
6. 关于“未按要求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全面梳理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应返还工会经费的小微企业82家,剩余未返还11家中10家企业的工会经费于2022年12月前已返还,剩余1家企业(福建明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前返还到位。二是根据《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2024年继续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出政策的通知》要求,主动返还2023年、2024年68家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10.42万元,达到“应还尽还”的目标要求。
7. 关于“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激发基层活力上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通过走访宣传指导,完成周宁县天一物流配送服务部(天猫快速)、周宁县佳宁物流有限公司(中
通快递)2家快递公司建会入会工作。二是督促未换届的6家基层工会落实换届工作,截至2024年9月12日,已完成县茶产业发展中心、周宁县第三中学、县委组织部、县妇幼保健院、周宁县明合铸造有限公司、周宁县凯迪铸业有限公司等6家基层工会换届工作。三是2024年5月以来累计举办茶艺师和电商直播职业技能培训班2期、乒乓球赛等体育健身活动3场次,满足广大职工群众的生活需要,活跃工会组织活力。四是加大对基层工会的资金支持,反馈会以来累计给予全县20家基层工会下拨工作经费合计54.6万元,下拨专项资金8万元支持4家基层工会建设“共享职工之家”等职工服务阵地,不断增强基层工会组织活动和服务职工能力。
8. 关于“督促指导基层工会联合会发挥职能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4年9月9日举办基层工会干部综合业务培训班,要求基层工会联合会主席、干部参加工会干部培训班,帮助基层工会干部提高履职能力。二是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乡镇(园区)工会工作业务培训会议,10个基层工会联合会工会主席参会,部署指导工会联合会履行职能。结合日常下基层工作,深入工会联合会4家,指导联合会发挥职能。三是反馈会以来举办各类文化体育活动4场次、职工“公益学堂”4期,吸引华电宁德电力公司、周宁抽水蓄能有限公司、中国电信周宁分公司、福建水投集团周宁水务有限公司、李园水库等企业职工代表参加,促进企业形成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推进职工文化建设。四是加大基层工会联合会的资金支持,反馈会以来累计为9家基层工会联合会(园区工会联合会前期累计工作经费未使用完,待后续工作开展后另行拨付)下拨工会经费和救灾资金22万元(工作经费18万元、救灾资金4万元),切实引导工会联合会发挥职能,为广大职工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9. 关于“县总工会活动场馆未能有效发挥作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修订印发《周宁县工人文化宫管理办法(暂行)》《周宁县工人文化宫职工健身运动中心管理制度》,明确场馆的开放时间为上班时间(不含节假日)每周一、周三、周五下午,于2024年8月26日开始正式对职工开放,提升场馆使用效能。二是于2024年9月前在文化宫广场新建文化宫公厕,完成工人文化宫健身运动中心和中心通道提升改造,提高场所安全系数和文化宫整体服务质量。三是拓展职工文体活动项目,反馈会以来组织举办职工乒乓球赛及首届职工水上趣味运动会2场次,开设油画、书法、形体矫正、直播技能等公益学堂4期,满足广大职工群众的生活需要,吸引广大职工参与活动。四是整改期间联合乒乓球协会、气排球协会、小天鹅舞蹈艺术中心等,举办体育赛事、文艺晚会、培训等3场次,并为基层工会提供训练场所,提升场馆使用效率。
10. 关于“落实‘一函两书’制度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采取线上线下宣传的方式,推进“一函两书”宣传,在微信公众号推送劳动提示函4次,深入福建盟信集团有限公司和青山钢管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等企业开展周宁县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进企行动4次,面对面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二是于2024年6月11日联合县人民法院、人社局等有关部门召开“一函两书”工作推进会,形成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于2024年6月25日与福建熠辉律师事务所签订服务协议,提升工会法律服务能力。
11. 关于“市级劳模体检待遇未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将2024年度劳模体检经费列入年初预算,并于2024年6月26日向县财政申请劳模体检费、医疗费、荣誉津贴6万元,目前该项资金已到位。二是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周宁县总工会关于劳动模范健康体检及常态化送温暖暂行办法》,确定开展2024年度省、市劳模体检工作,并与县医院达成体检合作意向,将参加体检劳模名单报送至县总医院,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劳模参与2024年度体检,进一步推动各项劳模待遇的贯彻落实。
12. 关于“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4年7月11日印发周宁县总工会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有关制度,建立分级审批制度,信息质量长效保障机制,确保信息报送工作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反馈会以来累计审核发布微信公众号信息31篇。二是于2024年7月11日印发周宁县总工会公共领域宣传载体有关制度,严格对发布宣传载体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并做好相关载体发布保密审核,确保宣传导向、内容准确,确保工会宣传载体持续健康运行。反馈会以来累计审核公共领域宣传载体13次。三是针对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宣传载体,加强不定时监督管理与自查自纠,确保工会意识形态工作抓在平常落在日常。
13. 关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党组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明确学习要求、学习内容、学习方式等,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二是对照县委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于2024年5月15日印发《2024年中共周宁县总工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反馈会以来规范安排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场次。三是严格落实“2+1”学习机制,每月提前制定党组理论学习方案,提前通知党组成员准备学习研讨内容,并对研讨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反馈会以来党组成员累计撰写研讨材料6篇。
14.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4年9月4日印发《周宁县总工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和报废程序。二是对本单位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和盘点,梳理近年固定资产情况,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对2020年以来报废42.28万元固定资产,按程序向市总工会进行补充备案,并按照制度要求报废到期固定资产18件,原值总计4.4734万元。三是及时登记固定资产,2024年1月已将配套器材、空调、劳模展厅等累计207.96万元登记为固定资产,并将县工人文化宫大楼5830.02万元登记为固定资产。
15. 关于“专项资金使用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加快专项资金使用进度,根据专项资金用途,于2024年8月22日向县医院拨付医生休息室专项资金9万元、向李墩工会联合会拨付园区枫桥专项资金6万元,剩余就业援助资金4.5万元后续将通过各项就业援助活动予以支出。二是按照《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总工会联系基层服务职工“三结对”活动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于2024年7月24日和7月30日分别给予审计局工会和机关幼儿园工会拨付“三结对”专项资金各2万元,用于基层工会活动阵地建设。
16. 关于“基层工会经费收缴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4年7月29日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基层工会按时足额缴交工会经费的主动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加大催缴力度,于2024年5月至8月期间完成县检察院、气象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生态环境局、法院等10家单位补交工会经费42.35万元,其中李园水库2023年度工会经费5760元为每月通过税务代征缴纳。三是结合年度经费审查工作,于2024年8月14日前补缴县委办、政府办、长安社区历年未上交工会经费14.31万元。四是于2024年7月30日由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7. 关于“存在党组会议与班子会议混开混议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4年8月20日印发《周宁县总工会“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明确界定党组会议与班子会议的职能和范围。二是精简会议,整合议题内容,反馈会以来制定党组会议方案11次、班子会议方案8次,确定与会人员和列席人员,提高会议成效,增强工作效率。三是进一步规范会议流程,提前收集议题,区分会议内容,规范党组、班子会议记录。
18. 关于“执行党组研究议定事项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4年8月20日研究并印发《中共周宁县总工会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增强党组集体领导作用,确保议事的民主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提高党组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二是规范党组会议记录,严格审核把关会议纪要,确保会议内容与纪要内容真实准确。三是严格落实执行党组议定事项,按照2021年、2022年工会专干请假情况,清退餐补费用共计230元,并按实际情况与临时保洁人员补签相应协议。
19. 关于“干部学习培训实效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4年9月9日举办2024年全县基层工会干部综合业务培训班,培训期间跟进学员学习进度,强化考勤签到,增强培训成效。二是培训期间安排基层工会干部开展结业考试,共184人参加考试,参与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
20.关于“落实请销假制度不严实,对干部考勤管理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按照《周宁县总工会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制度》规定落实职工请销假,根据请假情况,于2024年7月10日召开班子会议议定专干请假事宜1人次,并按制度规定报县委分管领导签批。二是加强考勤管理,认真落实请假销假制度和考勤通报制度,由专人负责考勤管理,每月统计通报出勤情况。三是对全体干部2021年至2023年请休假情况进行自查,按制度规定退回3名请假人员基本工资共计7551.83元。四是于2024年7月26日由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1. 关于“未落实回避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7月至8月期间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增强党组成员对党组会议职责等内容的把握,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二是反馈会以来,党组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规范记录人事议题1场次,确保选人用人工作规范性和严肃性。
22. 关于“拟任干部政审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4年8月8日召开党组会议,组织学习《宁德市事业单位岗位动态管理办法》,制定《周宁县总工会职称岗位竞聘方案》,明确职称聘任工作的正确流程和步骤,规范职称聘任流程。二是反馈会以来,党组严格按照要求落实职称评聘工作,加强审核把关,规范完成职称评聘1场次。
23. 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研究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周宁县总工会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深入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存在问题,认真查找领导班子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8个。二是对2021年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工作会议材料进行了全面梳理,补缺补漏。对发现的材料缺失或记录不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三是制定《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存在问题整改表》,所列问题于2024年7月已完成整改,确保整改成效。
24. 关于“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周宁县总工会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并进行政治生态状况分析,认真查找领导班子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8个,研究制定措施8条。二是于2024年6月17日组织召开集体廉政谈话会,由党组书记进行集体谈话,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加强政治生态日常评估。三是加强政治生态文化建设,反馈会以来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4场次,通过案例剖析、警示片等方式,增强了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25. 关于“‘三重一大’会议会前酝酿不足,‘面对面’监督质效不凸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4年8月20日印发《周宁县总工会“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严格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机制。二是规范会议流程,提前拟定会议时间,收集党组会议议题,确保会前议题内容酝酿沟通充足,反馈会以来规范召开党组会议11场次。三是加大与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交流,召开党组、班子会议之前,提前与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发送会议方案等会前材料,并邀请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会议进行监督指导。
26. 关于“综合派驻纪检组对县总工会领导班子主动约谈针对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综合派驻纪检组强化政治监督,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开展工作。二是综合派驻纪检组提前介入“三重一大”议定有关事项,强化日常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反馈会以来综合派驻纪检组列席县总工会党组、班子会议2场次。
27.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不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4年7月25日组织召开干部理论学习会议,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方面有关业务知识,提高监督管理水平。二是督促劳模展示馆项目承建单位(周宁县创世纪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前支付6500元设计费用给设计公司(江景天成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已落实工人文化宫标识牌制作安装单位(周宁县名佳装饰有限公司)退还多支付的制作安装费2554元,并核减退回比结算审核量少16.45平方米绿植工程款1176.5元。三是于2024年7月26日由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8. 关于“设备采购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4年7月25日组织召开干部理论学习会议,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采购知识的学习,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相关业务能力。二是重新邀请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结算审核,根据结算审核结果,福建新祥玺贸易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已退回项目资金11158元。三是于2024年7月30日由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9. 关于“党员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4年7月17日召开党员大会,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范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和工作制度,提升党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推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向前发展。二是于2024年6月27日印发《2024年周宁县总工会党建工作要点》,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制定《周宁县总工会党支部党纪学习教育学习计划安排》,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增强参加组织生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根据支部党员年龄状况,于2024年7月17日,向中共周宁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报送《关于刘庶忠等6名党员不参加集体学习和活动的请示》,明确年度参加组织生活人数。四是规范开展组织生活,提前拟定支部组织生活方案,要求支部党员落实好请销假制度,针对请假人员过多或者参加组织生活人数未过半的情况,按照实际情况改期开展组织生活。五是于2024年7月29日由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0. 关于“开展相互批评‘辣味’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格按照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主题要求,精心组织,认真筹备,做好会前准备工作。于2024年7月1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在会上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收集并整理相互批评意见12条,真正达到“红脸出汗”的目的。
31. 关于“组织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4年7月17日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加大党员领导干部对组织生活的了解和掌握。二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制度,于2024年1月18日召开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党支部书记和支委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共开展谈心谈话22人次。
32.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表的动态管理,对原有的廉政风险防控表进行全面的梳理和分析,针对其中的不足之处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切实将风险防控任务细化到岗、到人,形成责任明确、任务具体的工作格局,目前已调整更新部室、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表》23份。
33.关于“附件不全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干部理论学习会议,组织全体干部学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将材料印发给财务工作人员,同时安排财务人员参加上级工会和本级工会举办的培训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结合年内经费审查工作,对近三年账册进行复查,补充附件12份,清退白条入账资金共计120元。
34.关于“落实工会经费审查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及时规范使用专项资金。其中2020年省财政资金1万元于2021年使用完毕;2021年市财政资金3万元于2023年使用完毕;2022年下拨省总资金7万元,于2023年、2024年使用完毕。二是发挥县总经审委作用,落实对本级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推动经费审查整改工作,强化经审整改责任,明确财务部负责牵头落实整改责任,于2024年5月前完成年度经费审查整改工作。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县总工会党组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科级干部1人,其他人员5人。其中,提醒谈话5人,批评教育1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 关于“技术技能人才培育有短板”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无人机技能竞赛正在筹备,尚未开展。
下一步整改措施:拟定无人机竞赛方案,与国网供电公司联合举办无人机竞赛。
整改时限:2024年10月31日前
2. 关于“对劳模管理不完善”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2024年度劳模资格审查工作正在推进。
下一步整改措施: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开展年度劳模政治审查工作。
整改时限:2024年10月31日前
3. 关于“专项资金使用不及时”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就业援助专项资金4.5万元尚未使用完毕。
下一步整改措施:按照要求,积极开展就业援助工作,序时使用就业援助资金。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
4.关于“综合派驻纪检组对县总工会领导班子主动约谈针对性不强”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因纪检组长空缺,与股级干部和重要岗位年度经常性提醒谈话尚未开展。
下一步整改措施:在纪检组长安排到位后,将与股级干部、重要岗位特别是负责工程项目建设、财务管理人员进行经常性提醒,强化履职尽责意识。
整改时限:2024年11月30日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5622121,通信地址:周宁县三源大道99号,电子邮箱:znxzbgs@sohu.com。
中共周宁县总工会党组???
2024年11月4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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