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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屏南县司法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所在地区: 福建-宁德-霞浦县 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2日
建设快讯正文

  根据屏南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8月16日至9月15日,县委巡察一组对中共屏南县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24年3月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落实落细巡察整改工作

  县委巡察一组向中共屏南县司法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直面问题,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着力解决巡察组反馈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我局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不竭动力。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自觉。巡察情况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进一步提高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将巡察反馈意见和党组书记代表局党组所作的表态发言进行党内通报,切实提高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次自我提升、自我完善的契机,以上率下,全员参与,将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不折不扣抓好整改。

  (二)强化组织领导,形成整改合力。局党组带头落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抓好具体问题的整改落实,有效推进整改工作。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四个亲自”,先后主持召开5场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场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到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4月12日,县司法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巡察反馈问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于会后及时形成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压紧压实整改责任。

  (三)紧扣问题导向,推进整改攻坚。制定印发《落实<县委巡察一组关于对中共屏南县司法局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对巡察反馈4个方面17项52个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明确任务,层层细化分解,制定了102条具体整改措施,将整改任务具体落实到各司法所、各股室和局直属各单位,同时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确保反馈意见件件得到整改,件件取得实效。

  (四)强化成果运用,巩固整改成效。注重发挥巡察标本兼治的作用,把落实巡察整改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宁德工作以及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紧盯巡察反馈指出的具体问题,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目前已制定完善规章制度6项。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问题整改中激发出来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转化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等还有差距”问题

  (1)关于“学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不全面”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支部学习等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开展集中学习,及时传达、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以及中央最新会议精神。2024年1-5月共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5场次,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以及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围绕学习专题进行了交流研讨,并提出具体的贯彻落实举措;组织支部学习会议5场次,安排6名党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行了重点发言。

  (2)关于“理论学习不够深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规定;针对研讨材料与工作实际结合不够紧密的问题,相关两名班子成员均已重新撰写了研讨材料并归档。二是重新修订并印发《中共屏南县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明确中心组学习内容、学习形式等规定。三是组织全局干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应知应会内容的集中学习,并进行了现场测试,提升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及精神实质的掌握。

  (3)关于“协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牵头印发《屏南县2024年度法治督察工作计划》的通知并发至各乡镇及各有关县直单位,明确于12月完成年度法治建设考核,督促各乡镇及各相关县直部门及时上报2023年度领导干部年度述法情况报告,于5月底完成现场述法工作。二是县委依法治县办下发《中共屏南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2024年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发至全县各乡镇和32个县直单位征求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拟定2024年度工作要点送审稿提交县委常委会审议。

  2.关于“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还有短板”问题。

  (1)关于“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发挥不充分,群众对行政复议的首选率不够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加大行政复议法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行政复议知晓度。将行政复议法宣传纳入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开展行政复议法进重点企业、进乡村宣传活动7场次;以“加强行政复议、推进依法行政”的全国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月为契机,开展行政复议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群众、部分乡镇与执法主体代表参加,进一步扩大行政复议的知晓度;联合屏南县广播电视台,录制以“方便百姓申请复议、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为主题的局长面对面“在线访谈”节目,对行政复议法进行深入解读,为群众答疑解惑;由熙岭乡司法所牵头,为全乡“法律明白人”暨人民调解员进行行政复议法解读培训,积极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

  (2)关于“行政复议决定跟踪督办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调解书和意见书的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制发责令履行通知书,并扣除年度绩效考评分数。2023年度共对县市管局等5个行政部门进行了绩效考评扣分。

  (3)关于“对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执业监督监管职能发挥不全面”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结合2024年上半年双随机工作,计划6月下旬对众达法律服务所进行检查。二是对屏南县众达法律服务所负责人进行约谈,详细了解当时情况,并形成约谈记录;三是指导建立《屏南县众达法律服务所执业利益冲突审查机制》,进一步完善了案件受理制度,统一收案,由主任签字审查。目前屏南辖区内2家律所及1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均已建立案件利益冲突审查机制;四是结合2024年上半年双随机工作,计划6月下旬对众达法律服务所进行检查。

  3.关于“指导、监督全县行政执法工作不够到位”问题。

  (1)关于“行政执法指导、监督成效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深入一线开展行政执法督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联合县效能办对档案局、财政局、发改局等8家单位以及甘棠、棠口、路下、长桥、熙岭等5个乡(镇)开展行政执法督查工作5次,在督查行动中针对各乡镇各单位在执法平台案件录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指导,督查各单位积极开展执法工作,提升执法质量。二是召开屏南县府院联席会,邀请市中院、霞浦法院与屏南法院参加,不断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

  (2)关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纠错功能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3年对全县行政执法单位已结案的案卷开展了两次案卷评查,共抽查了14个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

  (3)关于“督促行政执法单位开展执法人员专业培训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强化各单位执法培训工作,印发《屏南县司法局关于转发<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福建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工作要点>的通知>的通知》(屏司〔2024〕19号)文件,加强专业化培训力度。开展行政执法考试资格系统操作培训,召集全县各单位认真学习执法考试资格系统操作以及考试模式形式等内容。组织各执法单位于5月15日至17日参加中央组织部、中央依法治国办、司法部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视频会议,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质效。县司法局于5月22日开展行政执法业务技能培训,进一步巩固使用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开展执法业务工作,加强自身执法业务能力建设。

  4.关于“普法宣传工作仍有不足”问题。

  (1)关于“落实普法工作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积极落实普法工作,印发《2024年“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活动方案》,明确规定各乡镇及县直各有关部门的普法工作内容和方式,对活动开展不力的单位,将及时通报并跟进落实整改,同时在年底绩效考核中给予相应扣分,形成工作闭环。2024年5月全县主要普法责任单位(含乡镇)共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30余场次,分发宣传单及宣传礼品1万余份,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2)关于“普法宣传形式较为单一”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通过LED显示屏、宣传栏、普法阵地、线下开展活动宣传等模式组织各类普法宣传暨“蒲公英”普法志愿服务活动55场次,涉及反电诈、反邪教、反有组织犯罪、爱国主义教育、未成年人保护、国防教育等各类主题。二是强化传统媒介与新媒体的优势互补,在省市县三级网络平台刊载活动信息13篇,通过快手APP学习观看爱国主义教育课堂35人次,微信朋友圈转发宣传各类宣传信息300余人次,让群众充分享受到“指尖上的便民普法”。三是对司法局法治宣传栏内容进行更新,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栏作用,向群众宣传通俗易懂,条例清晰的法律条款,推动普法阵地建设。

  (3)关于“普法工作开展不均衡”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为契机,联合屏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法律进军营”活动,在省、市、县三级网络平台刊载活动信息13篇,通过快手APP学习观看爱国主义教育课堂35人次,微信朋友圈转发宣传各类宣传信息300余人次,不断提高网络普法频次,让法治宣传落到实处。

  (4)关于“培养‘法律明白人’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格按照中央宣传部、司法部等六部门印发的《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要求,完善新上岗“法律明白人”培训考核材料;各乡镇有序开展上半年“法律明白人”培训会,落实文件要求,确保一年培训总时长达8小时;定制发放“法律明白人”监督台和制度牌124组,全面落实公示制度;采购“法律明白人”普法宣传品800余份,通过法律顾问带动“法律明白人”开展宣传活动,提高“法律明白人”知晓率。

  (5)关于“普法经费使用效果不佳”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在村头村村委楼旁新设普法宣传栏4块,在沿河部位绿化带中增设普法立牌8块。二是举一反三,加强对其他法治阵地拨付普法经费的跟踪监督管理,确保普法经费使用落实落地。

  5.关于“人民调解工作还需完善”问题。

  (1)关于“人民调解功能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乡镇司法所牵头组织村(社区)人民调委会自查存在虚构纠纷等情形的76件调解案件,涉及的案件补贴3800元,已如数退还至单位账户;二是组织部分自查不够彻底的乡镇司法所再次开展自查并上报自查情况,未发现还存在漏报瞒报调解案件情况,杜绝不真实调解案件再次发生。三是制定出台《屏南县乡镇专职人民调解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对人民调解员考核及聘任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四是由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和分管领导分别对相关股室负责人和司法所所长进行了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

  (2)关于“人民调解案件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各类人民调解委员认真采集核实当事人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纠纷内容等关键信息,并在录入福建省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管理系统时,做到内容具体,情况详实。

  (3)关于“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由乡镇司法所协同各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业务培训,目前全县11个乡镇均已完成2024年上半年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

  (4)关于“指导行政、行业性调解组织发挥作用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认真贯彻《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规定,将业务培训工作纳入屏南县人民调解协会工作计划,对行政、行业性调解组织开展一年两次的工作指导,已召开上半年行政、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和乡(镇)两级专职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会,进一步提高专职人民调解员综合业务能力。

  6.关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仍需加强”问题。

  (1)关于“入矫前期工作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县司法局社矫股及各乡镇司法所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及其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并对在册矫正对象档案文书进行全面排查,查缺补漏,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档案材料进行核实,目前除棠口司法所负责监管的3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外,其余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均期满解矫。棠口司法所已将棠口镇妇联主任、党政办主任等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成员纳为该3名矫正对象的矫正小组成员。严格依照社区矫正法相关规定,规范未成年矫正对象监管教育工作。三是在对社区矫正对象被判处的刑罚种类、犯罪情况、悔罪表现、个性特征和生活环境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教育和帮助措施,并根据矫正方案的实施效果,适时予以调整。

  (2)关于“社矫期间教育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申请审批规定和解除矫正相关法律规定,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公益活动。对古峰司法所相关社区矫正对象的请销假材料进行核查,目前该矫正对象已期满解矫;熙岭司法所已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公益性劳动,目前各乡镇司法所共组织开展公益性劳动9场次。二是对甘棠、岭下司法所相关社区矫正人员档案进行自查,经核实,甘棠司法所该名社矫对象已于2022年1月12日期满解除矫正,岭下司法所该名社矫对象已于2022年3月18日期满解除矫正。对古峰、甘棠、岭下司法所所长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在今后工作中规范做好社区矫正对象请销假和解矫工作,确保档案材料完整、规范。

  (3)关于“矫正材料归档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及时将棠口镇2名、岭下乡1名社区矫正对象的调查评估意见相关证明材料归档至档案中。二是组织社矫工作人员学习社区矫正档案管理规定,全面排查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和执行档案,对排查发现的部分案卷材料未加盖核对章及矫正对象被惩处未报告等5个问题均已整改到位,确保社区矫正档案全面完整。

  (4)关于“安置帮教‘双列管’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每月对本辖区外出安置帮教对象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出符合“双列管”条件人数和未落实“双列管”人数,逐一掌握其去向、风险隐患等情况,落实“双列管”措施。截至2024年5月,符合“双列管”的对象一名,已发函。

  7.关于“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有待提升”问题。

  (1)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在工作人员接听、解答群众咨询、寻求援助等服务的基础上,针对群众诉求及工作人员的答复等工作事项开展业务培训,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做到“热线连民心、服务满民意”,尽最大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法律咨询服务。2023年10月至今,共接受法律类等咨询343件,值班人员在解答法律咨询同时做好相关咨询解答登记工作,均能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

  (2)关于“法律援助服务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强化宣传引导,2023年10月至今,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宣传活动10场,如进老年大学开展“法援惠民生 助老维权”、进社区开展《法律援助法》、进企业开展“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进武装部开展“法援惠民生 拥军优属”宣传等;受理低收入群体的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0件,其中由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站转交的1件。

  (3)关于“法律援助案件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规范填写法律文书,认真审查经济困难说明表,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法律援助案件卷宗,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2023年10月至今,共收回80件法律援助卷宗,均已进行自查,确保文书填写规范、完整。

  8.关于“保密和意识形态工作还有欠缺”问题。

  (1)关于“保密工作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将保密知识学习内容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并进行交流研讨,进一步提升保密意识。二是实行涉密人员与计算机分级台账管理,在全局工作用计算机上张贴分级标签管理,签订保密承诺书,开展保密知识相关培训。三是严格执行涉密文件相关工作资料的管理规定,明确互联网机不反馈涉密文件相关工作,内部资料及敏感信息不在互联网计算机上处理、存放。四是已购置配备涉密计算机(含三合一)系统。

  (2)关于“‘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格落实党组“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第一议题”制度常态化、规范化和实效化。2024年1-5月共召开党组会议6场次,落实“第一议题”制度6场次。

  (3)关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对照县委最新学习要求,2024年5月17日重新修订了《中共屏南县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中心组学习内容、学习形式等规定,做到每次交流研讨不少于2人,每次交流均结合工作实际开展。2024年1-5月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5场次,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交流研讨16人次。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印发《中共屏南县司法局党组关于调整充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二是加大意识形态学习培训,结合工作实际为全局干部进行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三是定期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2023年以来,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每半年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对本单位本领域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分析,形成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报告。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干部工作作风不够扎实”问题。

  (1)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不细致”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格按照《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宁政办规〔2022〕3号)文件的要求,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2024年至今我局共对2件县政府本级规范性文件送审稿进行合法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出台规范性文件2件,已按规定报送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并在本级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公布率100%。开展文件自查,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严格执行《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规定,把好文件备案审核关,杜绝出现文件备案不细致的问题。

  (2)关于“案卷材料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召开“法援惠民生 质量提升年”业务培训会,对《法律援助法》《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福建省法律援助案件档案管理办法》等进行培训,切实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二是对巡察发现的缺失案卷材料做到应补尽补,同时对已归档的案卷开展自查,自查发现一份案卷存在指派通知书书写不完整的情况,已整改到位,确保卷宗材料内容齐全。

  (3)关于“人民调解员培训材料不真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积极督促乡镇司法所协同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2024年5月全县11个乡镇均已完成上半年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相关材料已及时归档备查;二是局分管领导对寿山、甘棠和长桥司法所所长进行了集体提醒谈话,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

  2.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不够扎实。

  (1)关于“服务要求降低”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开展法律顾问工作督导,建立督查通报机制,印发《屏南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督查通报制度》,每年度对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进行督查,进一步规范村(社区)法律顾问管理和服务工作。

  (2)关于“法律顾问服务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印制屏南县村居法律顾问宣传册4000张及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联系卡6000张。巡察整改以来,结合各类普法宣传活动,引导村(社区)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法援惠民生 关爱残疾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普法宣传活动,截至目前,共计发放法律顾问服务联系卡3000余张,屏南县村居法律顾问宣传册2000余张,有效提高了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二是召开屏南县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推进暨业务培训会,对村(居)法律顾问服务规范、服务内容和考核办法进行重点培训,规范了工作日志和台账内容的填写,提升法律顾问工作能力。

  (3)关于“监督考核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印发《屏南县司法局关于成立“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屏司〔2024〕14号),统筹协调考核工作;二是印发《屏南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评估办法》(屏司〔2024〕15号),强化日常工作监督考核,推动制度落实,提高村(居)法律顾问履职能力。

  3.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

  (1)关于“大额采购服务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格执行党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和财经相关制度,明确大额采购支出必须采用三家询价比选等方式确定。2024年1-5月共召开党组会议6次,其中涉及采购服务事项4项,均已经党组会议研究审议,确保大额采购服务项目支出规范、高效。

  (2)关于“报销附件不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格落实财务审核制度,针对2019年9月至2022年12月采购宣传用品、制作宣传栏和制度牌等未附验收入库材料问题,已由相关业务股室核对后补全验收入库材料;针对2022年2月、2023年3月入账走访贫困户慰问品2次未附签领单问题,明确对非现金类慰问严格执行签领制度;2022年7月支付讲课费1000元已附授课人情况、课件ppt和现场图片等相关活动材料,12月采购办公设备219038元已附会议纪要。严格落实财务报销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报销材料附件管理水平。

  (3)关于“出差审批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组织各司法所、股室、处(中心)自学《屏南县司法局工作制度》,提高工作人员对于规范出差审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同时在财务审核上严把关,确保出差审批流程的规范性。

  (4)关于“账务处理有误”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根据《行政事业单位会记准则》,已按照收付实现制做好账务处理。加强财务知识的学习,做到与时俱进,不断提高综合素质,精进财务业务能力。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薄弱环节。

  (1)关于“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任务,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并印发了《中共屏南县司法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工作落细落实。

  (2)关于“落实廉政谈话制度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做到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班子成员与挂钩联系司法所所长必谈。2023年6月开展一对一、面对面个人廉政谈话41次;2023年9月28日,结合中秋、国庆节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全局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一次,参与人员42人。

  (3)关于“述责述廉流程有缺漏”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认真学习了《福建省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意见》;召开中共屏南县司法局党组2023年度党组领导班子述责述廉评议会,规范述责述廉程序要求,党组书记依次对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的述责述廉进行了现场点评。

  2.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存在短板”问题。

  (1)关于“政治监督不够深、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履行政治监督责任意识进一步提升。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督促力度,努力发挥保障执行和校正纠偏作用。二是深入了解和掌握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在召开的屏南县司法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认真听取各责任股室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经常到局机关各股室检查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强化督促局党组及局领导班子抓落实和督查责任。三是进一步深入了解我县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对发现的短板和不足,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

  (2)关于“派驻监督‘探头’作用未能有效发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着力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沟通与交流能力的培养和锻炼。多与人沟通交流,关心“张家长、李家短”、多了解相关信息。二是加强对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业务知识的学习与掌握。明确相关规定和要求,以利于督查工作的开展。二是持续加强对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升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三是深入检查。认真细致、全面地开展检查工作。

  (3)关于“落实巡察整改监督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强化对这次巡察整改工作的监督。二是对这次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督导。从整改方案的出台、整改工作的进展、整改措施的落实、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都极力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对材料的撰写都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具体的指导。三是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认真督查,并强力督促抓好巡察整改落实。

  3.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1)关于“党建工作抓得不够牢”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坚持党组每年两次研究党建工作,2024年3月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部署上半年党建工作,局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定期研究党支部党建工作。二是组织党务工作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提升业务水平。三是2023年3月27日完成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配齐配强支委班子队伍,增强党组织战斗力。

  (2)关于“民主生活会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切实提升党员领导干部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思想认识;二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制度,制定谈话方案,做到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之间、班子成员与支部党员代表之间一对一、面对面开展谈心谈话。2024年1月17日召开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会前谈心谈话44人次;2024年4月12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会前谈心谈话41人次;按照民主生活会检视查摆问题相关要求,督促班子成员认真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会前将发言材料呈主要领导把关,确保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三是2024年5月15日,局主要领导对涉及“民主生活会开展不规范”问题的相关班子成员进行集体提醒谈话,进一步提高认识。

  (3)关于“组织生活会开展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制度,2024年1月初,制定2023年度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方案,做到党支部书记与副书记、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谈话全覆盖,共开展会前谈心谈话41次,确保组织生活会开出成效。

  4.关于“干部推荐、管理不规范”问题。

  (1)关于“干部推荐程序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格执行干部提任、晋级程序要求,认真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中共屏南县委关于批转<关于加强全县股级干部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做好干部推荐考察有关工作,确保材料完整规范。

  (2)关于“对干部出国(境)证件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全面自查,核实全局干部持有出国(境)证件的情况,对已过有效期限的证件及时办理注销,目前持有相关证件的6名干部均已上交局党组统一管理。二是组织全局干部认真学习中共屏南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干部出国(境)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四)聚焦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1.关于“巡察整改长效机制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将2022年9月和2022年12月两次购置的办公物品列入固定资产账目,并按要求调整年度会计分录及补计提折旧。二是组织各司法所、机关各股室、处、中心对固定资产实物进行统计填报,经清查盘点,整理形成新的固定资产实物台账。三是统一制作并粘贴固定资产标签卡片,提高固定资产使用管理水平。

  2.关于“巡察整改处置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全面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责任,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对相关责任人员的问责处置措施,规范运用“第一种形态”,明确由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督促4名批评教育对象认真撰写检讨书,局政工股负责做好相关问责材料的收集归档。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强化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不断深化干部队伍政治思想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在深入学好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的同时,强化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不断提升政治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同时,坚持学以致用,把所学知识运用到司法行政实际工作中去。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规定,强化“红线”意识,做到遵纪、明纪、守纪。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全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化党员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积极引导党员干部规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促进党员干部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三)巩固提升整改质效。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自觉践行司法为民的服务意识,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补短板、强弱项、抓落实的有效路径,在整改落实中不断推动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注重做好社区矫正、矛盾纠纷化解、公共法律服务、法律宣传等司法行政工作,奋力推动“法治屏南”建设走深走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3322013;通信地址:屏南县古峰镇东环中路177号 屏南县司法局;电子邮箱:pnsfjzgg@163.com。

中共屏南县司法局党组???

2024年5月29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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