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税务局:用好“枫桥经验” 助推“未诉先办”
| 所在地区: | 湖北-荆州-洪湖市 | 发布日期: | 2024年12月2日 |
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洪湖市税务局以创建“枫桥式”税务分局为契机,深入思考分析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及日常工作风险点,主动靠前服务,把解决群众问题的关口前移,提醒纳税人应及时处理的涉税费事项,着眼于溯源分析,建立健全“未诉先办”工作机制,将重点工作、疑难诉求等事项纳入调度范围,明确解决途径、责任分工和办理时限,实现纳税人诉求接得更快、分得更准、办得更实。

服务前一步 矛盾少一点
“我们这一批代开发票的人挺多,没想到税务部门业务办理这么顺畅,没等多久就办好了。”洪湖市新堤建筑工程公司财务负责人李女士点赞税务部门事前“分流”服务。
近日,洪湖市税务局征纳互动中心频繁接到渣土清运、建筑安装等类型发票代开咨询,且多为外来务工人群和老年人群体,大部分需要到窗口办理业务。考虑到正值申报期,窗口业务量大,易形成拥堵,座席人员对此高度关注,一次性告知其所需材料,详细询问记录其务工牵头单位,迅速将情况反馈至办税服务厅。“虽然还没发生拥堵,但还是要先把解决方案确定下来。”办税服务厅后台人员对座席人员记录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发现渣土清运、建筑安装代开业务集中发生在4块工地。
秉承“服务前一步、矛盾少一点”原则,办税服务厅后台人员通过税源管理分局及时联系到4块工地所属公司财务负责人,让各公司协助联系所属务工人员依照业务分流时间表安排进厅至专窗办事,享受一次性告知、快审、快办一条龙服务。在纳税人、企业、税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办税服务厅秩序井然,在保障申报期常规业务平稳办理的同时,全程无堵点为纳税人完成批量代开业务。
2024年以来,洪湖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已针对批量业务、复杂业务面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50余次预约办理服务。
事前多提醒 认同多一分
相较于预约分流不排队,日常工作中针对争议多发点做到事前提醒沟通、赢得纳税人缴费人认同也至关重要。
“您名下有没有房屋拆迁?本次购房是否属于一年内换购?未成年子女名下住房也算入家庭住房套数”……诸如此类涉及税收优惠、影响计税的信息,洪湖市不动产登记一事联办窗口税务工作人员都会进行逐一确认,确保纳税人在办税前应知尽知各类政策条款,应享尽享各类税收优惠。
“幸好你们提醒,不然我都忘了前些年棚改的老房子现在还能享受2000多元契税减免。”市民程先生向税务干部的温情提示表示感谢。多问一句、少跑一次,不仅让群众感受到税务部门办事温度,更帮助窗口工作人员规避后期风险,给征纳双方增加“润滑剂”。
矛盾及时解 调解来助力
当争议浮现苗头时,税费争议调解机制发挥大用途。“你们把税款如何计算给我讲清楚了,还帮我咨询了两家评估公司,这个价格我认可。”在洪湖市办税服务厅“莲心办”税费争议调解工作室,值班领导牵头,业务骨干“坐诊”,耐心倾听群众反馈事项,依法依规、用心用情解答帮办,将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累计已处理各类涉税费争议20余笔,行之有效。
“矛盾激化根源在于群众诉求得不到重视,我们要先摆正态度、换位思考,用‘大白话’给群众讲清政策、算明白账,再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绝大部分群众都能体谅。”洪湖市税务局“莲心办”工作室负责人表示。
今年以来,洪湖市税务局通过12345服务热线、征纳互动服务中心热线、涉税咨询热线等渠道优势,探索建立纳税人、缴费人诉求“数据库”,形成自上而下的“涉税热点风险提醒”和自下而上的“多发性诉求上报”双向联动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触类旁通、举一反三,努力实现“不诉便解决”。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重在不遗余力地办好群众“关键小事”。下一步,洪湖市税务局将进一步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多领域、多方式广泛收集税费诉求,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反映突出、诉求集中、涉及面广的问题,力求在诉求形成前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前化解矛盾,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持续提升税收综合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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