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会员咨询热线:4000-156-001

政策调整公告

所在地区: 内蒙古-- 发布日期: 2025年1月8日
建设快讯正文
ZJEG_RSS.content.begin

图片附件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规范全区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和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的通知》和《转发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服务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政策调整通知如下:

一、规范职工、城乡居民住院起付标准

职工、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一个年度内首次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统一调整为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二级医疗机构600元。

二、明确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乙类药品,职工、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统一调整为10%。

三、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服务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执行与参保地住院就医时相同的支付标准。跨省临时外出住院就医人员报销水平与参保地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保持合理差异。区内急诊抢救费用按同级别医疗机构住院待遇支付办法执行,跨省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支付比例降幅10个百分点。其他跨省临时外出住院就医人员支付比例降幅20个百分点。

四、执行时间

2025年1月1日正式执行。执行期间如遇国家、自治区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ZJEG_RSS.content.end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