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党组关于二届区委第四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所在地区: | 广东-深圳-光明新区 | 发布日期: | 2025年1月17日 |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10日至6月21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司法局党组开展了为期近三个月的全面巡察。2024年9月19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9月19日,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传达学习了《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区委第二巡察组关于巡察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党组的反馈意见〉的通知》,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要求全局上下把思想统一到区委巡察工作要求上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全面完成巡察整改各项任务。9月30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任务,审议通过了《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成立巡察反馈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压实整改责任,明确时间节点,细化整改措施,以整改问题为契机,坚持深入反思、标本兼治,真正把巡察成效落实到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上来。11月21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区委巡察反馈问题,领导班子成员逐一深入剖析根源,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确保巡察整改任务落实见效。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法治光明建设高质量发展”方面。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方面。
一是定期收集整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方面的重要讲话、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通过党组会、三会一课等会议传达学习,
二是严格执行《深圳市各级党委(党组)会议第一议题规范指引》,组织开展了2024年下半年专题集中学习研讨,安排党组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24年以来关于法治领域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入脑入心、见行见效。
2.针对上级有关重点工作决策部署落实方面。
一是强化全区行政应诉统筹工作。强化诉源治理,会同土整部门撰写土整领域应诉指导意见;强化办案指导,组织召开案件研讨会,并日常上门指导各单位应诉答辩;印发2023年度行政诉讼败诉及行政复议纠错情况的通报,以案促改,推动行政机关从源头做好依法行政。
二是加快推动商事调解标准化试点工作。积极加快推进标准制定工作,组织召开《商事调解工作规范》技术审查会,进一步优化完善有关内容,已正式发布《商事调解工作规范》团体标准。
三是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指导。组织开展辖区律师管理工作相关培训,不断提升辖区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合伙人以及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四是完善公职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修订印发《深圳市光明区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完善公职律师管理制度。印发《深圳市光明区公职律师事务所业务办理规范》,明确业务开展模式、法律意见出具与反馈、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和重大事项报告、文书印章管理、收案结案与案件质量监督、执业权利保障与执业纪律等要求,提高业务办理规范化水平。
3.针对行政执法培训与监督工作方面。
一是推动行政执法培训任务扎实完成。印发《2024年度法治光明建设考核评分细则》,将执法培训要求纳入年度法治建设考核。印发《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光明区行政执法讲师团相关工作的通知》,更新行政执法讲师团成员名单。
二是统一组织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开展监督活动。组织开展“我们一起执法”专项行动,形成《执法监督工作情况表》等书面材料反馈给执法单位,充分发挥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作用。
三是建立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会议制度。印发《深圳市光明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专题会议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员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执法监督员在会商、专题会议机制中的作用。
4.针对社区矫正工作落实方面。
一是严格落实《光明区社区矫正风险研判处置工作办法》要求,每月定期召开光明区社区矫正风险研判分析会议,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活动情况和思想变化。
二是严格落实《光明区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工作办法》要求,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督促力度。组织开展交叉执法检查,全面梳理存在的问题,以工作会议的形式通报,督促各街道跟进整改,对存在主要问题举一反三,全面自查整改,限期报送整改情况和工作计划。
三是严格落实《光明区社区矫正上岗培训及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会,提升各街道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建立社区矫正工作从业人员人才库。
5.针对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方面。
一是通过公告栏和“法治光明”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有关信息。
二是印发《光明区2024年一线调解员案例教学暨分级分类培训实施方案》,明确各相关单位关于岗前培训、常态化培训和年度培训的工作职责。
三是面向各街道、区卫生健康局、区人民法院及区律工委等单位征集筛选业务骨干、专家、法律学者入选区人民调解工作专家库,不断强化我区人民调解员工作专业力量。
6.针对统筹推进普法工作方面。
一是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印发《2024年光明区“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工作方案》,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二是加大线下普法宣传力度。建成光明法治公园作为全区常态化普法阵地,印发《光明法治公园“一月一主题”活动计划》,发动各普法责任单位参与法治公园主题普法活动。
三是创新宣传形式与渠道。举办线上答题活动、打卡活动,同时与线下各普法活动联动,形成联动效应,通过深圳光明、深圳司法公众号互推、转载等,增加媒体曝光度和宣传覆盖面。
7.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方面。
一是制定《光明区司法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一览表》,明确各级领导每年部署、调研频次,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制定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方案,严格执行风险研判分析机制,加强文稿审核把关。
(二)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财经纪律”方面
8.针对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
一是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印发《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党组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严格履行好“一岗双责”,筑牢廉洁自律“防火墙”。
二是切实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党组会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加强对“一把手”、领导班子监督,做到监督无死角、全覆盖。
三是召开公职律师事务所2024年第18次工作例会暨公职律师廉洁警示教育会,加强公职律师教育管理。组织开展谈心谈话,累计谈话18人次,实现公职律师谈心谈话全覆盖。
9.针对执行招投标制度方面。
一是强化供应商资质审核,印发《光明区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资格预审机制,进一步规范我局采购工作。
二是加强对评标工作审核把关力度。组织各科室、中心采购人员开展内控管理业务培训。印发《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要求采购文件必须经过办公室审核,确保采购规范化开展。
10.针对财务管理方面。
一是组织开展财务业务培训,在培训会上充分沟通交流,对预算经费使用有关业务深入学习和探讨。
二是根据今年修订的《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财务管理办法》,制定了相应的经费使用流程图,于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在培训会上充分沟通交流,对预算经费使用有关业务深入学习和探讨。
三是定期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形成详实的盘点记录。同时,明确由资产管理员或者必要时聘请专业机构在每年年末开展固定资产全面清查盘点工作。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及执行干部选任制度”方面
11.针对充分发挥党组作用方面。
一是充分发挥党组领导作用,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有关设备处置事宜,对相关设备安装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将该事项纳入每周例会督办事项,严格落实立行立改要求。
二是组织各科、中心开展《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党组议事规则》培训,全面学习党组会议议事范围、程序要求等。
12.针对扎实开展组织生活方面。
全面梳理2021年-2023年以来召开组织生活会的会议内容,并严格落实好记录工作。
13.针对落实干部选任程序和制度方面。
一是严格执行推荐考察程序。梳理形成推荐考察过程中的规范化模板和易错易漏点提醒清单,并组织开展局内人事干部培训。
二是严格按规定落实干部任前公示和任前谈话。将干部任前公示相关要求纳入干部选拔任用易错易漏点提醒清单,制定《干部任前谈话记录表》模板,纳入干部推荐考察过程中的规范化模板内容。
(四)关于“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4.针对公车管理方面。
一是强调公务车用车管理纪律,要求管理人员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并在规定时间内补充修正用车登记。
二是建立相关登记核销台账,要求各用车人详实登记用车事宜及前往地点,并在归还时通过公务车管理系统核对行驶轨迹并截图登记。
15.针对往来账款清理方面。
一是形成账务调整冲销单据报送至区国库支付中心完成财务记账工作,及时减少挂账科目余额。
二是对产生的挂账款每发生一笔登记一笔,并根据挂账款的性质、类型、用途和形成的原因明确应清理时间,形成《往来款挂账情况表》,确保往来账款及时清理完成。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持续强化政治建设,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压实主体责任,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牢固树立持续整改、长期整改的思想,始终坚持巡察目标不变、整改力度不减,以严的要求、实的行动持续深化巡察整改落实,巩固整改成效,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确保整改工作善始善终、善作善成。
(二)持续强化担当作为,切实推动整改落实工作落地见效。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落实,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继续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针对已完成整改问题,开展“回头看”,对整改情况再督察、再巩固、再提升,进一步压紧压实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确保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三)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切实构建长效常态治理工作机制。坚持边整改、边总结、边提升、边巩固,围绕问题找症结,围绕难点抓突破,围绕漏洞细制度,及时把巡察整改经验转化为制度管理,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不断深化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2月8日。
联系电话:88212179;邮政信箱: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432办公室,邮政编码:518107;电子邮箱:sfj@szgm.gov.cn。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司法局党组
2025年1月17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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