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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佛山市禅城区财政局党组 佛山市禅城区财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所在地区: 广东-佛山-禅城区 发布日期: 2025年1月23日
建设快讯正文

中共佛山市禅城区委员会、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有力指导下,禅城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以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深化财政法治建设,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

  一是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紧紧围绕上级有关要求和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坚持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第一时间跟进落实,切实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指示批示精神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财政工作的方向之锚、动力之源,2024年共组织“第一议题”学习89次,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二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确保《佛山市禅城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年)》以及我区2024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等目标任务在财政部门落地落实落细,高质量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工作。三是把学法普法作为必修课、常修课融入日常学习,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区财政工作实际有机结合,深化“禅财大学习”“禅财大讲堂”机制应用,采用案例分析、现身说法、互动交流、材料研读等方式,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点,以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将其转化为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的动能,应用在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资金管理专项检查等财会监督的具体实践上,推动财会监督不断规范化、科学化。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广东建设的具体举措

  坚持思想引领,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党组会议专题学、全局大会全面学和领导班子定期学等多种学习方式结合,由领导班子带头学法述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并贯彻在财政收支运行和财政法治建设的方方面面。今年来,面对财政收入增长乏力、土地市场持续低迷、财政收支紧平衡态势突出等困难挑战,区财政局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515”高质量发展战略目标,发挥主观能动性,牵头实施全区增收节支专项行动,协同全区各部门及各镇(街道),分线条成立17个专班狠抓开源节流各项工作,支撑服务市、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区财政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全面履行政府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要文件精神并研究部署落实方案,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融入收入组织、支出优化、管理改革的全过程,对财政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按要求将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到全局中心工作中,分解全年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工作,带领局党组发挥“关键少数”的核心作用,推动提升全局党员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切切实实把法治建设职责扛好扛牢、抓实抓细。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健全依法行政体系。严格遵守“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自觉接受人大、审计、巡查等部门的监督,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行落实,强化领导班子和下级单位负责人法治责任、法治意识,依法行政,认真履职,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筑牢复议应诉防线,强化廉政建设机制,及时防范和化解财政、法律、廉政风险,本年度行政行为没有出现被各级人民政府或人民法院撤销、变更、确认违法和责令履行的情况。通过公开、公平、公正方式遴选法律顾问,严格落实考评择优聘用选聘机制,依法及时公开政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二)牢牢把握政治方向,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高质量推进财政普法。一是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全面履行财政法制职责。持续完善依法理财的制度体系,加强财政监督,引导各股室结合工作职责,制订年度普法责任清单,采用线上和线下学习相结合、集体和个人学习相结合、专题宣传培训和日常学习宣传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普法工作,并通过召开会议,举办专题培训、讲座等宣传活动,借助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展板、派发宣传资料等各种平台、阵地和载体,围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学习、“12.4”宪法宣传日等主题活动集中宣传,坚持常态化贯彻宣传,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开展普法。二是结合财政工作普及财税政策,推动执法普法融合。作为财政部门,带头履行《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做好学法用法模范,依托全区部门财政工作会议、预算编制布置会、财政专题业务培训等渠道,多层次、分领域开展财政法治宣传,进一步提高全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提高全区依法管财理财水平。三是强化干部学法懂法尊法守法。利用民法典普法学习宣传月,通过局大堂屏幕不间断滚动播放,进行民法典宣传和学习。同时,各股室加强对财政法律法规等宣传学习,通过参与具体案例分析学习财政法律法规。推进重点财政纪律整治工作,学习贯彻上级财政部门关于财经纪律方面的相关规定。集中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四是积极宣传特色亮点法治建设。积极宣传区财政局法治建设工作,及时收集本单位具有系统特色和亮点的法治建设信息,向区依法治区办报送法治建设信息材料。不定期举办政府采购业务专题网络培训,便捷高效帮助采购人加深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积极推广网络教育,提高会计继续教育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深化思想理论专组应用,编撰内部刊物《禅财大学习》,带动财政干部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确保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不断往深里走、往实里抓。

  (三)履行主责主业,推动财政职能及法治建设深度融合。一是优化财政投入模式。积极探索城市管养、宣传培训、购买服务等领域的节支空间,按照年初预算的30%压减整体支出规模,持续降低机关履职成本。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非标产品使用管理,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推动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二是深化扶持政策标准化改革。持续梳理可实施“免申即享”事项清单,推动更多惠企政策“免申请、零跑腿、快兑现”,2024年“广东佛山禅城扶持政策实施服务体系标准化试点项目”以92分的高分顺利通过国家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终期验收。三是全面打通财政支付数字人民币应用全链条。在全市率先推动“数字人民币+非税全项目”应用场景落地,实现数字人民币支付覆盖所有非税缴费业务,全区4家银行机构打通数字人民币集中支付全链条,推动数币财政收付业务应用扩面增效。四是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对违规出台财税优惠政策招商引资问题、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使用管理问题两大重点领域,在全区范围开展地方财经纪律专项整治。通过现场抽查、核查等措施,积极开展禅城区产业及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提升资金使用安全与效益。

  五、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局法治财政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财政法治建设稳步推进、积极有为,取得了不少的成果,但仍存在短板和不足。一方面,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财政问题的能力还不够强,面对新时代新征程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学习法治理论的积极性、更新业务知识的及时性还不够。比如,8月1日起,国务院发布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正式施行,明确起草的政策措施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含有“给予特定经营者税收优惠;选择性、差异化的财政奖励或者补贴;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险费等方面的优惠”,面对招商引资工作新形势,财政干部在产业扶持领域的资金审核方面,需要进一步适应上级政策形势变化。再比如,财政干部对财税体制改革部分的理解与钻研还不足,需要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理念、提高政治站位,贯彻新发展理念。另一方面,部分财政干部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仍缺乏系统性,法治培训平台、培训方式以及培训强度仍需改进,比如日常学习较多是通过线下开展,线上学习主要依赖于学习强国以及省干部网络培训平台,平台渠道比较单一,同时线下的培训也一定程度上存在深度、广度、精度不足的问题,需要经过系统化、专业化的学习和实践,在基础性知识上做到术业有专攻,进一步增强法治教育培训的实效性,引导干部运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六、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提高法治素养,营造法治氛围。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邀请专家宣讲、引导干部上讲台、实地考察学习等形式,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将法治内容纳入全局教育培训计划,全面提升全局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加强对执法队伍的培训及考试,持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二)风险排查前置,发挥辅政作用。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部署推进财政法治工作,注重从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出发看问题、出主意、想办法、抓落实,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助力解决全区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推动民生重点领域信访类案件化解,为区委、区政府决策的形成、制定、实施做好相关服务。

  (三)强化财政普法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谁执法谁普法”。以“4.15”“12·4”“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活动契机,开展财政金融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财政法治精神。明确预算法及实施条例、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作为财政普法的重点,有针对性、科学性地开展财政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将法治意识融入财政工作全过程,提高财政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附件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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