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 所在地区: | 江西-赣州-全南县 | 发布日期: | 2025年1月23日 |
全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
处置情况的通告
现将近期涉及我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全南县福原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生姜
(一)不合格产品:生姜,购进日期:2024年9月20日,不合格项目为:铅(以Pb计)。
(二)经调查核实,当事人销售的生姜经检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上述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1.没收违法所得309.4元、2.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全市监(食)罚决〔2024〕22号。
二、全南县供平超市店(李甫荣)销售的花生米、姜
(一)不合格产品1:花生米,购进日期:2024年9月20日,不合格项目为:黄曲霉毒素B?;不合格产品2:姜,购进日期:2024年9月16日,不合格项目为:铅(以 Pb 计)。
(二)经调查核实,当事人销售的花生米、姜经检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上述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1.没收违法所得213.88元、2.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全市监(食)罚决〔2024〕24号。
全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9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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