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会员咨询热线:4000-156-001

仲裁文书公告(被申请人:成都时利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案号:佛禅劳人仲案字〔2024〕3655号)

所在地区: 广东-佛山-禅城区 发布日期: 2025年2月8日
建设快讯正文

佛山市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

成都时利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关于彭桂添与成都时利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成都时利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佛禅劳人仲案字〔2024〕3655号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一、被申请人成都时利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在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申请人彭桂添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95193元。二、被申请人成都时利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在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申请人彭桂添停工留薪期工资21266.82元。三、被申请人成都时利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在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申请人彭桂添医疗费96.26元。四、被申请人成都时利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在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申请人彭桂添护理费400元。五、被申请人成都时利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在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申请人彭桂添年休假工资5149.43元。六、被申请人成都时利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对第一至第五项裁决承担连带责任。七、被申请人成都时利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在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彭桂添出具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八、驳回申请人彭桂添的其他仲裁请求。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如不服本裁决,可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即产生法律效力。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石湾仲裁庭(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二号116室)

联系人:冯先生;联系电话:83108226

  佛山市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2月7日

附件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