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消费券可叠加“以旧换新”政策使用
| 所在地区: | 浙江-温州-乐清市 | 发布日期: | 2025年3月14日 |
本报讯(乐清市融媒体中心记者陈青)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今日起,市民购买汽车享受“以旧换新”政策(含报废、置换)时,可叠加使用汽车消费券。
此轮汽车消费券是2月10日启动的2025年迎新汽车消费券活动的政策延续,时间由2月28日结束延续至3月31日,其中机动车销售发票开票日期需在3月31日(含)前、行驶证注册日期需在4月30日(含)前。
补贴力度上,此轮汽车消费券额度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第一次购置新车,10万元以下的机动车(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为准,下同),补贴1000元;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以下的机动车,补贴3000元;20万元(含)以上-30万元以下的机动车,补贴5000元;30万元(含)以上的机动车,补贴7000元。另一部分可与“两新”补贴叠加,额度以10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等递推,以一辆售价30万元以上并参与汽车消费券活动的新能源汽车为例,消费者在置换时享受新能源乘用车1.5万元最高置换补贴的基础上,可再叠加享受4000元的汽车消费券补贴。
目前,乐清共有36家汽车销售企业参加消费券活动,采用在线申请锁定补贴、先来先得的形式发放给消费者。同时享受“以旧换新”政策的消费者在参加本次活动的车企购置车时,可通过乐音清扬APP菜单栏,进入“汽车消费”申请页面,选择“两新”叠加补贴申请入口,上传个人信息与车辆信息等材料在线申请。申领补贴的购车个人身份证、行驶证、发票须为同一人。
“此次政策对汽车行业来说无疑是一个重大利好,对消费者来说降低了购车的经济压力,为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汽车消费券活动以500万元额度核销为截止日,若未核销完以3月31日为截止日。此外,3月1日至3月13日购车的消费者同样可以享受首次购车补贴。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