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鼎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所在地区: | 福建-宁德-福鼎市 | 发布日期: | 2025年3月14日 |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5月7日至6月7日,市委巡察一组对中共福鼎市民政局党组(以下简称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9月5日,市委巡察一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高度重视,统一部署。局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有力有序推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巡察意见反馈后,我局高度重视整改工作,立即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专班,负责做好整改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9月6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研究巡察整改方案,部署巡察整改各项任务落实和整改措施具体要求,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确保整改成效。
(二)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压实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坚持将整改任务细化落实到各位班子成员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召开各股室负责人会议,听取各股室整改工作思路,逐项细化方案和措施,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三)严格标准,推进整改。局党组本着对党负责、对民政事业负责的态度,严格标准推进整改落实,明确时限内完成各项整改任务;要求各项整改既要注重当下举措的落实,更要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制度、机制、程序等方面的建设,发挥整改成果的长效作用。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力”的问题
(1)下基层联系指导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9月26日进一步完善局领导分片联系乡镇(街道)工作制度,每月下基层督促指导业务工作,截至2024年12月共有4名班子成员下基层督促指导工作26次。二是持续推进民政社工站建设和“五社联动”社会服务项目开展,2024年以来协助乡镇民政办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经办过程中的对象排查、家计调查、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工作2000多人次,开展宣传30多场。三是整合民政协理员力量,围绕民政工作重点,围绕民政工作重点,2024年9月制定下发社会救助成效指标工作任务清单,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举措,保障协理员履职尽责。四是加强民政协理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每年举办一期协理员培训会,2024年8月21日举办协理员培训会。五是2024年深入乡(镇)、村(社区)开展政策宣传13场,发放宣传单2000余份。推广“助扶宁”小程序(“社会救助自我甄别”系统),张贴“社会救助码”宣传单268份;截至2024年底,全市纳入保障的低收入人口19006人,实施临时救助2844人次。2024年度社会救助发展成效指标完成居宁德前列。
(2)干部岗位轮换成效未达预期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轮岗交流工作流程,2024年10月10日制定《福鼎市民政局干部轮岗交流制度》,严格按照事前摸底调查、征求意见、拟订方案、研究决定、工作移交流程进行,确保做到交接到位,平稳过渡。二是2024年10月对2023年2月、5月两轮干部岗位轮换同志开展谈心谈话,了解接任后的工作岗位适应情况,帮助摆正思想,促进更好履职。三是开展“老带新”“传帮带”轮换交接工作,建立离任干部和继任干部“一对一”帮带机制,同时结合平时考核加大对交接工作的跟踪考核。四是重新核算60周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险对象人数,剔除低保人员、特困户意外伤害险已参保人数,剔除重复对象后,与平安保险公司签订补充合同,追回重复未剔除而多支付保险费98830元。五是对2名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要求引以为戒,加大审核和把关力度。
(3)攻坚克难意识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10月29日组织召开《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专题学习会,着力提振班子成员攻坚克难的精神面貌,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二是根据我市群众安置性坟墓实际需求,积极与省民政厅沟通,2024年5月23日获得省民政厅支持,2024年6月份与市城投公司进一步优化了城市公益性公墓施工设计,倒排了工期,项目按序时进度推进,截至2024年12月已建成约5200个墓穴,预计2025年6月底前完成一期工程。三是2024年10月28日对2名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
(4)横向沟通不够主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部门之间的横向沟通,充分发挥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2024年7月5日、7月23日、8月12日、9月30日召开联席会议研究社会救助有关事宜,创新建立闽浙边界协同推动机制,签订《“两市四县社会救助”服务“一体化”工作机制合作协议》,有效解决闽浙边界社会救助难题。二是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实施的精准性,每月与市残联比对残疾人信息,对未享受残疾人两项补助人员建立工作台账逐一甄别,截至2024年12月已完成甄别核对6023人。三是2024年6月至2024年10月多次向市长汇报解决征用伍心养老院补偿事宜,加强与审计、财政、国资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市政府于2024年11月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会议议定需进一步审计后再上会商议,2025年2月已完成审计,待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2.关于“落实民生服务保障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5)城乡养老服务工作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经与政府办沟通后,局党组正草拟我市“十五五”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文稿,待省、宁德市“十五五”规划出台后再进一步完善。二是于11月1日印发《福鼎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三是2024年6月份以来多次向市长汇报乡镇联合养老服务项目工作,10月31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乡镇敬老院项目由福鼎市梵景投资有限公司按程序进行收购管理,于12月26日完成出让。四是结合养老领域“点题整治”工作,恢复孝老食堂运营17家,现有42家正在运营,其余38家为完成上级下达考核指标,将38家孝老食堂建设任务嵌在乡镇敬老院和农村幸福院内,只挂牌未领运营补贴。同时采取针对性地开展农村幸福院提升运营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其服务功能。
(6)社会救助政策执行不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6月19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的通知》,从“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进一步做好申请能力不足的困难群众救助工作。二是创新打造“扶助一体”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引入12家社会组织驻点服务中心并链接30多家社会组织共同开展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下乡慰问80余次、义诊义剪活动3次,惠及困难群众6000多人次。三是开展自查自纠,2024年复核排查7372户11287人,核实退出不符合人员248人(其中死亡123人),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四是每月对乡镇(街道)开展社会救助政策执行监督指导,对不符合政策条件的人员及时进行动态调整,2024年共新增低保对象1227人、退出人员847人(包括死亡退出人员266人),共追回不符合条件保障对象的救助保障金9000元。2024年度社会救助发展成效指标完成居宁德前列。五是加强老年人高龄津贴对象的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审核、停发高龄津贴,共追回资金5000元。六是加强临时救助业务培训,6月20日举办社会救助培训,各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共服务办)主任及经办人员参加培训,强化临时救助审核把关。七是对老年人高龄津贴管理及临时救助工作的2名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引以为戒,加大审核和把关力度。
(7)公益性公墓建设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及时向市政府汇报乡镇公益性公墓情况,建议市政府由国企打包乡镇公益性公墓项目,并申请专项债,以解决乡镇建设公益性公墓资金困难问题,佳阳乡佳澜山公墓、贯岭金龟山公墓已向国家申请招商银行专项债2000万元。二是协调各有关乡镇推进公墓建设,贯岭金龟山公墓项目建设已完成农转用审批,下一步继续推动各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8)项目服务对象有缺漏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项目管理,4月30日约谈项目负责人全光义,要求立即整改,并要求服务机构举一反三,对相关乡镇的儿童进行一轮摸排,现有102名符合条件儿童对象纳入服务。二是建立完善我局《合同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内部操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理顺合同订立、履行、保管等环节,严格按规定签订合同,及时跟踪合同履约情况,确保购买服务的数量、质量等达到预期目标。
(9)公共资源管理利用效率不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与社会工作部沟通协调,由我局暂时代理社区配套用房接收工作,2024年6月至今,共接收房地产企业配建社区办公用房项目3个,总计2117.28平方米,收纳异地购建补偿金175773.62元。二是我局已完成相关移交准备工作,待社会工作部机构职能“三定”方案出台后,我局将18处1.169万平方米空置社区办公用房移交给社会工作部。
3.关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
(10)购买服务项目统筹谋划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居家养老购买服务项目的科学统筹谋划,针对项目剩余的服务期限及新一轮项目,我局将增加对每人每月的30元居家购买服务费进行统筹安排,提取5%为个性化服务经费,对服务对象进行细分,既考虑覆盖面又要加强重点关注和服务,6月份以来共为41名老人提供个案服务。二是加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开展多形式宣传活动共举办115场活动,每月制作工作简报报送市人大、市政协、市财政局,已报送8期。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每月对青鸟公司进行督查,2024年6月至2025年1月共督查8次,结合每季度第三方跟踪评估,形成“发现问题-整改反馈-质量提升”闭环。四是2024年11月完善考核评估机制,新增了“特殊困难老年人及儿童探访关爱”项目、“社区照料中心”项目评估,切实保证服务质量和效果。五是以村为单位聘用村医、留守妇女等本地力量,利用其熟悉老人生活习惯、居住邻近的优势,提供更及时、贴心的服务(如紧急救助响应缩短至10分钟内),同时降低企业跨区域服务的管理成本,实现“钱花在刀刃上”。六是优化新一轮居家养老购买服务项目方案,我局将全市区域进行划分为南北两片,引入两家养老企业,在日常服务中进行竞争,通过市场行为倒逼提升服务质量。
(11)保险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保险工作统筹协调、资源共享,理清60周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险和低保人员、特困户意外伤害险,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并依据公安局户政部门提供的数据核定保险费用,制定2025年采购方案,2025年老年人意外险中标价59万元。二是10月20日完善《福鼎市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分管领导、财务人员对财务票据的审核审批,票据严格执行三级审批制度,确保依法依规做好政府采购的各项工作。三是重新核算60周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险对象人数,我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数113219人,剔除低保人员、特困户意外伤害险已参保人员数5576人,按实际参保人数60-79周岁94249人、80周岁及以上13394人与平安保险公司签订补充合同,追回保险对象重复而多支付部分保费98830元。四是对2名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要求引以为戒,加大审核和把关力度。
(12)采购内容跟踪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10月21日完善《合同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内部操作流程》等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的执行标准和要求,加强合同的监督和跟踪,确保合同的履行和执行。二是创新监管方式,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进行日常的考核、检查,并每季度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推动全市居家养老服务提质增效,2024年已公开1期。三是12月聘请福建省信益社会组织评估服务中心对2022年购买服务的实际服务成效进行考核评估,按评估情况进行相应扣减。四是对2名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要求引以为戒,加大审核和把关力度。
4.关于“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
(13)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够重视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9月20日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要点。二是按要求召开专题会议,9月20日召开专题党组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同年11月15日按照规定召开下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议。
(14)廉政谈话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10月20日制定《福鼎市民政局廉政谈话制度》,10月28日—10月31日开展一轮廉政谈话,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结合各股室业务工作与不同岗位人员开展了廉政谈话,并对重大节假日开展节前提醒。二是每半年召开一次违纪违规典型案例通报会,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了通报会,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教育警醒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
(15)日常监督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为契机,实施养老机构行业监管行动,从9月中旬开始,通过“四不两直”直通现场、直达机构开展3轮明察暗访,对全市25家的养老机构开展为期1个月专项整治行动,聚焦资金安全、人员安全、场所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排查问题,共发现问题25个,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对全市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护理员数量,持证上岗情况进行重新摸底,先后3次联合市人社局、智成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对全市所有未持证人员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三期共培训202人,并举办了全市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提升持证上岗率和护理员整体素质。三是37人未持证上岗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均有参与培训,考试成绩尚未发布。
(16)形式主义现象未能根除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10月21日对《福鼎市民政局党组工作规则》《福鼎市民政局关于机关工作人员失职追究的暂行规定》《2023年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方案》进行重新修改完善,推动文稿审核和文稿规范水平整体显著提升。二是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整治文风、改进作风”专项整治工作,10月21日制定并印发实施了《福鼎市民政局文稿起草和审核工作制度》。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引以为戒,加大审核和把关力度。
(17)干部任免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10月17日组织相关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和局机关干部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政策规定,提高把握运用政策能力。二是10月9日完善《福鼎市民政局股级干部任免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酝酿动议、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任免等流程,同时规范干部任免档案的建立、接收、保密、材料收集、鉴别和整理归档。三是2024年10月以来未有股级干部提拔,今后若有干部提拔,将严格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18)财经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7月25日召开项目采购及财经规范管理培训会,组织各股室负责人认真学习项目采购、财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规范采购流程,加强内部监督管理,2024年下半年采购项目均按规定要求的政府采购方式采购。二是对财经制度执行不够、工作不细致用心的2名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9)“八个纳入”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2024年12月27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新时代意识形态重要论述,并围绕意识形态工作指定1名班子成员开展研讨,清醒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八个纳入”,将意识形态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目标管理、纳入巡察、纳入执纪监督、纳入干部考核、纳入文明创建、纳入绩效考核,2024年12月18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会,通报意识形态领域的情况,掌握和维护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解决。三是对2021年以来的述责述廉材料进行全面梳理,查找漏洞和不足,共对6份材料及时修改完善。
(20)“三审三校”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三审三校”制度执行力度,信息发布严格执行具体经办人一审一校,股室负责人二审二校,分管负责人三审三校,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有效。二是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收集管理“三审三校”审批档案,2024年6月份以来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共发布审批2份。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引以为戒,加大审核和把关力度。
(21)政治理论学习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对上级部门重大决策部署的理论学习,及时在党组会、干部职工会传达全市重要工作会议精神。二是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规范学习。三是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2024年以来每次中心组学习只安排一个学习主题,2024年共进行了15个专题学习。
(22)保密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保密学习教育。2024年12月3日召开福鼎市民政局保密工作培训会,强化全体干部职工保密知识学习,普及保密知识,增强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保密意识,杜绝泄密风险。二是加强保密日常管理,开展季度保密自查2次。三是对办公室1名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诫勉谈话,要求引以为戒。
6.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23)党建工作不重视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责任意识,2024年11月20日召开党务工作培训会,要求今后在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时,注重做好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融合,制定文件要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使各项业务工作在党建工作引领下高标准发展。二是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整治文风、改进作风”专项整治工作,2024年10月21日制定并印发实施了《福鼎市民政局文稿起草和审核工作制度》。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引以为戒,加大审核和把关力度。
(24)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党务干部教育培训,11月20日召开党务工作培训会,各党支部书记及党务工作者参加了培训,梳理党务工作操作流程,帮助准确把握组织生活会重点、理清工作思路、增强履职能力,有效提高党务工作质量。二是要求各支部2025年起要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2025年3月15日前完成集中学习、谈心谈话征求意见,要参照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主题和查摆突出问题的4个方面,分别查找问题,形成问题清单。3月底要召开组织生活会,会上党员之间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三是党组书记对未参加组织生活会的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25)换届选举工作不严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提高认识,2024年11月20日召开党务工作培训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明确换届选举的相关要求,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分阶段高质量按时完成。二是2024年12月局机关离退休支部、殡仪馆支部、殡管所支部均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换届选举流程完成换届。三是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引以为戒。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问题(7)公益性公墓建设推进缓慢
未完成情况说明:截至2024年12月,未完成初步实现公益性公墓覆盖到全市所有乡镇的目标要求;佳澜山公墓项目尚未开工建设。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加快推进全市所有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请求市政府召开公墓建设工作调度会,商讨公墓建设事宜,聚焦目前乡镇公益性生态公墓建设的痛点和难点,商讨解决办法,落实相关手续和资金问题。二是推动贯岭、佳阳公益性公墓2025年动工建设,指导店下公益性公墓完成项目前期准备。三是要求市政府将所有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纳入绩效考评,督促加快推进乡镇公益性生态公墓建设项目进度。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0日
2.问题(12)采购内容跟踪管理不到位
未完成情况说明:对居家养老购买服务项目尚处搭建构架及服务对象建档的初期阶段进行评估,尚未完成评估。
下一步整改措施:要求第三方加快评估,待评估结果出来后,按评估实际成效和条款约定,直接从下季度支付款中扣除。
整改时限:2025年6月30日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抓整改到位。认真落实巡察工作要求,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结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对正在整改的工作,积极抓紧整改。
(二)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珍惜和运用好巡察成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聚焦主责主业,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问题的重复发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7853425,通信地址:福鼎市桐城街道龙山支路356号,电子邮箱:fdmzbgs@126.com
中共福鼎市民政局党组
2025年2月26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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