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区级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福建-宁德-东侨开发区 | 发布日期: | 2025年3月26日 |
东侨开发区各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东侨开发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工作,根据《中共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实施意见》(东侨工委〔2013〕32号)文件精神,今年将继续组织遴选一批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创业项目,给予一定资金扶持。现就有关事项汇报如下:
一、申报资格
项目申报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人包括下列群体:
1.在东侨开发区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在校生;
2.毕业五年内在东侨开发区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
3.在东侨开发区创业的全日制技工院校在校生;
4.毕业五年内在东侨开发区创业的全日制技工院校毕业生;
5.毕业五年内在东侨开发区创业、获得国外高等教育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
毕业五年内指毕业证书时间为2020年1月1日及以后。上述群体包含香港、澳门、台湾人员,院校包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正规高等学校。
(二)申报人已在东侨开发区内创办独资、合资、合伙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实体,并为该申报项目法定代表人(实体执照载明的负责人)。
(三)申报人项目类型属于公司或合伙企业的,申报人认缴出资比例不低于30%(含30%)。
(四)创业企业或实体在申报及评审期间不属于经营异常状态。
(五)创业区级资助同一申报人或同一创业项目只能享受一次。
二、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人须通过网上申报,同时提交以下资料电子版:
(一)申报人身份证(港澳人员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人员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创业实体资格证照。
(三)学历相关材料:
1.大中专院校在校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境内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持境外学历申报的,或者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4.技工院校在校生提供全国技工院校在校学籍信息查询报告;
5.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信息查询报告。
(四)申报人出资材料:
1.公司、合伙企业提供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表;
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提供备案的章程;
3.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供。
(五)近三年法人及其股权变更情况说明(自2022年1月1日起至申报日变更情况及原因说明,格式:X年X月X日-X年X月X日,法人由XX变更为XX,变更原因:XXX。无变更情况的申明无变更)。
(六)创业项目计划书(计划书模板可登录申报平台下载)。
申报人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网上申报,逾期不再受理,提交信息和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材料一经提交,不得更改。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评审和资助资格,并列入诚信黑名单。
三、工作流程
(一)项目申报(3月26日8:00-4月2日17:00)
项目申报人登录“福建就业网”(网址:https://www.fj99.org.cn/bys/),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和项目申报。操作步骤为:点击“创业省级资助项目”,选择“个人办事大厅”,通过“闽政通APP扫码登录”或者“账号密码登录”,完善“个人基本信息”,进入“创业项目申报”。申报操作过程如有疑问,可联系平台技术人员,联系方式:0591-87540939。
(二)资格审核(4月25日前)
资格审核由东侨开发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项目申报人可进行申诉。
(三)项目评审(6月10日前)
对资格审核通过的创业项目进行分级评审,包括书面评审、实地考察和现场答辩三个环节。
1.书面评审(5月3日)。书面评审由东侨开发区人社局组织专家逐个审阅项目申报材料,并按照评分标准逐项独立打分。根据评分结果,确定10家企业入闱实地考察、现场答辩环节。
2.实地考察(5月5日-5月9日)。对经书面评审确定入闱的项目,由东侨开发区人社局安排至少2名工作人员对其申报资格、办公(经营)场所、经营资质和营业状况等进行现场核查并填写实地考察情况表(可登录申报平台下载打印)。被考察对象要提前准备好相关纸质材料装订成册(附件2),待考察时交付工作人员。考察中如发现与申报情况明显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审资格,同时进行相应项目递补。
3.现场答辩(5月11日前)。对经书面评审、实地考察后的项目,将于5月集中进行现场答辩,评审确定年度区级资助项目。各项目答辩人须提前准备好现场答辩PPT电子文档并发送至指定邮箱,如有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四、评选数量及补助金额
1.评选数量及补助资金。人社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实地考察实际情况,确定补助等次名单并公示。设一等奖1名补助6万元,二等奖1名补助4.5万元,三等奖1名补助3万元。
2.发放补助资金。在确定补助项目资金公布后,由人社局一次性拨付至创业大中专毕业生的申报公司账户。
五、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参评资格。评审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客观真实评价参评项目。
2.本次区级创业项目评审工作是作为推荐申报2025年省、市大中专毕业生创业资助项目的重要依据。
3.已获得过区级项目资助或已享受过区级配套补助资金的省市级获奖项目不再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评审和资助资格。对于本次获得区级项目资助的如获得省级、市级项目资助的,东侨开发区不再给予区级配套补助。
联系地点:宁德市东侨开发区福宁北路66号东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8号窗口;
联系电话:0593-2820702;
电子邮箱:dqhrzx@163.com。
附件:1.东侨开发区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区级资助项目申报表
2.东侨开发区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区级拟推荐项目实地考察情况表
3.项目申报材料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6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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