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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富阳区民政局关于杭州市富阳区爱特教育培训学校等4家社会组织《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所在地区: 浙江-杭州-富阳市 发布日期: 2025年3月27日
建设快讯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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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富阳区爱特教育培训学校、杭州市富阳区公望教育培训学校、杭州市富阳区舞佳艺术培训学校、杭州市富阳区博乐艺术培训学校:

本局于2025年3月27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富民罚决字〔2025〕第18、24、26、29号)。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是:你单位未按规定参加2021年度、2022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之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动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登记管理机关对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予以撤销登记并公告”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富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富阳区人民法院起诉,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机关地址: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春秋南路62号

联系人:许逸忠、娄静雪

电话:0571-63331267、0571-63340047

杭州市富阳区民政局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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