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周宁县泗桥乡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所在地区: | 福建-福州- | 发布日期: | 2025年3月27日 |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6月4日至7月3日,县委巡察二组对泗桥乡及所辖村级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并于8月2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加强组织保障,落实主体责任。泗桥乡党委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以上率下、全员参与,全程将整改工作及责任落实到人,做到要求严格、态度坚决、措施有效、成果明显,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任务。由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任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部署重要工作、解决重大问题、推动重要环节,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10次,有效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各责任领导严格按照整改工作安排抓好整改,乡纪委立足监督职责,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列入日常监督重要内容,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二)细化整改方案,有效推进整改。坚持问题导向,以县委巡察反馈的19个方面54个问题为核心,对标制定整改工作方案,逐个明确整改目标措施、完成时限,落实整改工作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在每次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上,汇报整改工作完成情况与当下亟须解决的问题,群策群力,有力保证整改工作的序时进度。
(三)全面深化总结,健全长效机制。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对照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找准解决问题办法,认真反思总结,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注重建章立制,泗桥乡党委对巡察整改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同时完善有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截至目前,共建立完善了各类规章制度19项,真正使整改过程成为提高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乡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全面落实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不深入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于2024年10月21日进行专题学习研讨,进一步领会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二是由乡党政办负责收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等,及时纳入乡党委会“第一议题”进行常态化学习。县委巡察反馈后,乡党委共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中央一号文件等重要指示批示、重要讲话精神10场次。
2.关于“党委会‘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县委巡 察反馈后,共召开党委会与党政联席会议8场,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续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
3.关于“抓产业重点不够突出,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整体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培育龙头企业。在畜禽和水产养殖方面,加大对万盛达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福建展祺养殖有限公司、佳源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帮扶支持,进行技术改造提升,产能已排在全县前列;在特色种养方面,加强福建南牡丹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金碧庄园种养合作社的培育,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全乡茶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2024年全乡新增茶叶加工厂房2座、蔬菜专业合作社1家,新建50亩以上茶叶种植基地1个。二是做好农旅融合文章。2024年以来,共投入资金444万元,完善溪口旅游配套设施,以溪口乡村游为带头,统筹硋窑、常洋、坂坑等村的采摘资源,带动葡萄、水蜜桃等特色种植发展。三是积极培育引进新产业新业态。引进周宁县田园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依托“花+薯”轮作种植模式,建设200余亩的“花、蔬、粮食轮作示范点”。
4.关于“第二、三产业培育总量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与客商沟通联络,与福建泉州德隆胜生态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未来农业发展意向书,2024年完成培育规上企业周宁有鲤,新增落地福建鑫易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蓝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周宁云城餐饮等3家四上企业。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组建招商团队,由乡党委书记带队,分别于2024年10月-12月前往福州、南平等地区开展“招大商,大招商”活动,重点考察和招引竹木加工及文创企业。三是积极培育乡村旅游业。加大溪口村旅游开发和投入力度,新增太空舱、山地越野车等项目业态,吸引更多游客到泗桥旅游,带动第三产业发展。四是调整完善了乡投公司的组织架构,专兼职人员增至6人,提高乡投公司管理水平和项目运作能力,集镇停车场运营总计收益5865元。同时,依托乡投公司运作周宁县泗桥城市片区更新建设项目,进一步发挥乡投公司在乡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5.关于“全域发展不均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统筹谋划全域发展。对12个村进行合理分类和规划,确定集聚提升类村庄9个,文化传承类村庄3个,推动4个村的村庄规划重新修编,以规划引领各村有序发展。二是加大国道沿线村庄发展支持力度。积极帮助国道沿线村庄谋划、申报、争取项目,重点推动了辐射泗桥、洋尾弄、周墩等村的泗桥城市片区更新项目落地,已获得第一批专项债额度102万元。谋划争取了总投资500万元的赤岩村水土保持项目,目前已列入2025年省级水利项目库。三是加大对经济薄弱村及偏远村的帮扶力度。策划土地流转、抱团发展项目3个,帮助下西坑、杨厝边等村增加村财收入。
6.关于“乡党委未厘清党委会与班子会议的关系”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10月21日组织党政班子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明晰乡镇党委的职责任务,厘清党委会与班子会议的关系。二是2024年11月11日制定《泗桥乡党委议事规则》,明确党委议事范围,确保本乡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经乡党委讨论和决定。三是巡察反馈以来共召开党委会10场,研究“三重一大”事项31个。
7.关于“发展谋划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建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项目工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所站及要素保障部门为组员的项目谋划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成员分工,负责乡域内项目谋划目标和实施方案的制定。二是立足泗桥发展实际,围绕特色资源、优势区位和民生需求,加快谋划一批交通、水利、国土、文旅、专项债等项目。目前,总投资1.25亿的周宁县泗桥片区城市更新建设专债项目,目前已通过省财政厅项目成熟度评审,获得第一批专项债额度102万元;总投资2600万元的移民后扶示范项目,已列入省移民中心2025年项目库;总投资500万元的赤岩村水土保持项目,已列入2025年省级水利项目库;周宁县纵三线至泗芹线连接线、泗桥下西坑上三望洋至大山的道路建设项目,均已完成设计和图审。
8.关于“粮食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已完成):一是对于高标农田建设区域内已经种植葡萄的耕地,通过动员种植户、引进企业等渠道,鼓励群众套种蔬菜、马铃薯、甘薯等方式,已完成高标农田建设项目问题整改。二是赤岩、下楼两个村的2022年土地整治项目已对地块进行清理备耕、管材埋护、渠道清淤,于2025年2月18日进行作物种植。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9.关于“落实全县卫片及耕保督察图斑整改、补充耕地、松林改造提升等工作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组织林长办、林业站及各村网格员开展松林改造的政策宣传工作及调查工作,深入群众当中宣传解读松林改造提升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松材线虫病的知晓率,并积极参与泗桥乡松林改造工作。二是对39宗未整改到位的图斑,逐宗进行分解,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等,压紧压实责任,推动未整改图斑逐宗销号。县委巡察反馈后,已整改完成16宗,图斑综合整改率排名全县第二。三是完成了2023年县政府下达的补充耕地指标任务。2024年新实施土地整治项目6个,新增耕地65亩左右。四是已制定2025年杨厝边等村造林计划约328亩。五是2023年旱地改水提质改造任全部完成,2024年旱地改水提质改造任务50亩完成22.4亩完成44.8%,排名全县前五。六是2023年、2024年泗桥乡暂无松林改造任务数,2024年度县林长办下达绿化面积任务数2184亩,完成率100%。
10.关于“综合执法大队人员配备力量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调整充实综合执法大队,对执法队伍人员编制进行科学的结构优化,目前在编人员由2人增至5人,综合执法大队共有2本执法证。将执法资格考试成绩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对取得执法证的干部给予绩效加分或优先评优。
11.关于“综合执法大队履职乏力,存在执法不严、选择性执法的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2月3日至4日,组织执法队员参加周宁县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专题培训班,对执法队员在执法启动、调查取证、执法决定、办案期限等程序方面进行规范。二是已建立健全综合执法大队的内外结合监察机制,对执法工作进行日常督查,目前乡执法大队均按照权力清单规定的权利边界和行为准则进行执法工作,截至目前共办理5个案件,其中1个普通程序为火烧山案件,4个简易程序为消防案件。三是溪口村村民违法建设房屋于2024年10月16日移交溪口村委会,房屋由溪口村委收回,非法占地建设弃渣场问题该弃渣场已向自然资源局备案,目前该土地仍在可使用期内。四是2024年9月25日建立乡镇两违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调查、处理过程中违反了法律、法规,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将依照制度追究过错责任。
12.关于“日常巡查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6月13日开始建立日常巡查台账,包括巡查时间、地点、人员等相关信息。二是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第一时间记录登记,即刻发出停止违法行为告知书,并持续做好追踪处置。自巡查以来发现硋窑村违建1处,已下发责令拆除通知书,目前已整改到位。
13.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招商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建招商团队,由乡党委书记带队,分别于2024年10月28日和2024年12月9日,前往福州、南平等地区开展“招大商,大招商”活动。二是进一步优化服务,主动对接邀请域内企业家、有意向到我乡投资经营的客商、在外乡贤座谈交流,提供更靠前服务,帮助企业更好落地和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目前,新招引宁德水云风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金碧庄园合作社、常洋茶业等落地溪口、赤岩、常洋等地。
14.关于“部分村集体经济基础薄弱、造血功能不强、产业振兴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12村的集体闲置资产进行详细的摸底调查,建立台账。积极引导各村党支部盘活闲置资产,促进村集体经济增收。洋尾弄村、赤岩村、硋窑村分别通过盘活旧村委楼、集体土地等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31.58万元。二是加强统筹协调,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了发展村集体经济专题会,逐村分析发展村集体经济情况,并通过具体项目扶持、土地流转倾斜、帮助对接企业等措施,帮助村集体经济薄弱村拓宽增收渠道。三是发挥联村党委牵头协调作用。推动2024年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资金5个具体项目落地落实,促进溪口、硋窑、常洋、杨厝边“抱团发展”,促进村财增收29.9万元。四是在2024年11月6日邀请林业局有关人员到实地查看,协调茶叶种植用地事宜。谋划在周墩洗车店路口后方山上种植茶叶100亩,促进周墩村种植产业发展。五是泗桥乡2024年村集体经济收入15万元以上的村有10个,村集体经济收入20万元以上的村有8个。
15.关于“计生户养老奖励扶助补贴发放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核实未发放原因,未按要求发放奖励金的14人已通过入户、电话联系的方式通知完毕,并通知计生户养老奖扶对象提供申请的相关材料,14个人已全部提交材料,于2025年8月开始发放。二是通过小微权力监督群进行奖扶政策宣传,并逐人通知落实到位,确保应发尽发。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16.关于“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不力,缴费率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通过“泗桥发布”公众号、微信群等线上渠道宣传医保政策,组织乡、村干部、网格员等力量入户开展医保征缴“敲门行动”,实行“分片负责、划片包干、网格化管理”,由网格员带领走村进巷讲解医保政策,共发放政策宣传材料2000余份。二是将医保征缴工作已纳入乡、村干部年度考评方案,与乡、村干部评优评先、绩效相挂钩。三是分别召开乡村干部大会、班子会4场次推进医保催缴工作、进行医保待遇政策培训,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并于每周一、周五分别在班子群、干部群、村干部群通报各村医保缴费情况,更新各村未缴费名单。截至2024年12月28日,全乡完成医保缴费人数10872人,在全县各乡镇中排名第5名,比上个年度提升2名。
17.关于“个别幸福院被占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周墩村幸福院已按要求在二楼、三楼分别设置休息室、活动室等,配备棋牌桌、麻将桌、床铺等,满足服务村内老人需求。二是制定日常管理制度,指导各村对已建成农村幸福院进行规范运营管理,确保专人负责幸福院日常运营。
18.关于“泗桥乡仅于2021年2月5日、2022年1月29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研究部署会,其余年度均未按要求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1月14日组织党政班子成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提高党性修养水平,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二是已于2024年2月28日制定印发《泗桥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具体明确党委及书记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按要求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研究部署会。分别于2024年5月22日和11月22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研究部署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19.关于“泗桥乡党委2020-2023年均未进行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4年11月14日组织党政班子成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主动对标对表,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二是认真落实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有关政治生态分析要求,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会,综合分析乡域政治生态状况,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及工作措施。
20.关于“廉政谈话开展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1月22日组织党政班子成员学习廉政谈话相关要求。二是做足谈话前准备工作,制定详细谈话工作方案,提出谈话要主题鲜明、精准聚焦、因人施策等要求,集中开展廉政谈话共计29人次。
21.关于“泗桥乡党委2020-2023年未针对泗桥乡党委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4年2月8日制定了《泗桥乡党委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责任清单,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责任体系。二是召开2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会,分析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落实情况,并加强督促跟踪,推动责任清单任务落实到位。
22.关于“对党管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泗桥乡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机制,重点关注意识形态问题和风险点,巡察反馈以来通过党委会、谈心谈话等方式,分析研判党员干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乡域思想文化领域突出问题2次。二是严格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撰写2024年度工作报告,分析研判泗桥民生民情与社会热点事件,2024年度未发生重大舆情事件。
23.关于“新媒体主题宣传氛围不够浓”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优势作用,紧跟全国及省市县重大活动增设学习栏目,优化栏目设置和发布内容,自巡察反馈以来,“泗桥发布”公众号发布“党纪学习教育”信息3篇,“党史学习教育”信息4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信息17篇,“三争行动”信息22篇。二是加强“泗桥发布”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结合泗桥工作实际,加强原创信息推送,自巡察反馈以来发布原创宣传信息20篇,营造浓厚宣传学习氛围。
24.关于“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审核发布、日常巡查等制度落实存在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建立公共领域宣传载体长效管理和巡查机制,开展全乡公共领域宣传载体自查2次,要求相关责任人对反馈问题立即整改,并及时更新政府大坪、赤岩村等地宣传栏。二是严格审批公共宣传载体设置,落实宣传载体内容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加强台账管理,规范审批时间。三是将各村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建设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范畴,形成责任明晰、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
25.关于“靠前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深化运用好“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针对巡察反馈、群众反映、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处理,目前已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3名相关人员。二是积极开展廉政教育。县委巡察反馈以来,主动约谈干部12人,开展廉政教育2场、廉政主题党日活动1次,引导全乡党员干部始终严守底线、不碰红线,营造干“风清气正”的良好风气。三是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自巡察反馈以来,已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深入查处,截至目前发现1条问题线索,立案2人,党内警告2人,做到“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纪律规矩意识。四是乡纪委督促泗桥乡机关党支部于2025年2月20日召开支委会研究受党内警告处分的班子成员民主评议等次,2022年度民主评议等次议定为合格。
26.关于“推动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积极推动巡察部署。党委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部署会10场,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列出问题清单、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责任,逐条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二是针对乡村振兴领域专项巡察反馈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乡纪委及时督促整改。坂坑村于2024年9月要求承建方将结算审核核减的8238元退回村委账户。三是定期督促整改。县委巡察反馈以来,乡纪委4次对整改进度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5个,提出意见建议5条。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7.关于“存在资金闲置、挪用、浪费、滞留等现象”的问题。
整改进展(已完成):一是于2024年12月16日已完成周宁县泗桥乡红阳-硋窑村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算审核,60.95万元已完成支出。二是周墩路口有机垃圾处理房项目已于2024年12月20日纳入周宁县泗桥片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用地。目前暂出租给金碧庄园合作社作为临时用地。三是于2024年6月5日完成坂坑、硋窑、溪口等3个重点村及周边其他村建设的中央专项资金20万元的下拨。四是已于2024年9月24日出台《周宁县泗桥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泗桥乡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及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周泗政〔2024〕50号),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使用。
28.关于“合同签订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4年11月22日组织全乡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增强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法律意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升合同签订水平。二是积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2次邀请政府法律顾问解读法律条文,并协助开展谈判工作,审核把关合同5份。三是2024年12月23日与周宁县溪头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就投资份额和资源管理费等事项进行了明确,我乡与周宁县溪头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为合资关系,协议内容不设有效期。
29.关于“未按设计图施工、验收单未体现工程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4年11月22日组织乡、村两级干部学习《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发改规〔2023〕3号)、《工程建设项目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提升项目监督管理及材料审核能力。二是于2024年9月24日制定《周宁县泗桥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宁县泗桥乡农村小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的通知》(周泗政〔2024〕48号),进一步细化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要求。三是县纪委已对泗桥中心小学围墙改造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问题进行核查,责令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30.关于“机关支部党日活动开展不到位的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举一反三,严格按党日活动开展要求规范党日活动费用测算、公示等程序。2024年9月28日,乡政府机关支部组织开展“学党纪 强规矩 讲廉洁 树新风”主题党日活动,活动前对相关费用进行测算,并召开党员大会对费用进行研究,活动结束后对相关费用及时公示。二是责令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31.关于“谈心谈话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4年10月27日至28日乡组织工作分管领导约谈相关党支部书记、班子成员、受处分党员,指出存在问题,要求严肃认真对待党内政治生活,在今后谈心谈话过程中要结合工作实际谈,谈深谈透,并规范谈心谈话记录。
32.关于“民主评议党员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4年11月22日开展党建业务培训,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程序,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等,确保今后民主评议党员过程规范,结果及时公开。
33.关于“党内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1月15日组织机关党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及开好组织生活会的相关要求,引导党员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有关要求。二是2024年12月12日受处分的2名班子成员在机关党员大会上补做情况说明。
34.关于“村级党组织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村级党建工作督导。县委巡察反馈以来,组织2次党建工作督导,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了解各村党支部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开展、党员教育管理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并针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指导村内进行整改。二是完善村级党建工作档案管理机制,制定村级党建工作资料清单,督促各村按照清单要求规范党建工作档案收集整理工作。三是2024年11月22日组织各村党支部书记开展党建工作业务培训,提高各村党支部书记业务能力。四是硋窑、周墩、下西坑等六个村均能在2024年9月30日召开党纪学习教育总结会,全面总结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的情况,部署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工作。并在4-7月份均能组织党员开展一次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
35.关于“村级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在2024年11月25日组织各村党务工作者开展党务工作培训,学习如何规范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提高村级党务工作者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二是在2024年11月22日组织各包村干部学习“三会一课”制度,协助村书记开展组织生活会,督促全村党员开展自我批评,规范民主评议党员并做好相关记录。
36.关于“未能有效发挥联村党委作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委巡察反馈后3次召开联村党委会议,学习《中共周宁县委组织部 周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深化联村党建促乡村振兴示范带(线)的通知》(周组委〔2024〕38号)精神,研究联村党委项目和发展村集体经济工作。二是发挥联村党委牵头协调作用。推动2024年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资金5个具体项目落地落实,促进溪口、硋窑、常洋、杨厝边“抱团发展”,促进村财增收。积极谋划和争取总投资2600万元的移民后扶示范项目,辐射溪口、硋窑、常洋等村,已列入省移民中心2025年项目库。
37.关于“对非公党组织指导管理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在2024年11月12日、12月16日分别走访润鸿堂、天蓝蓝非公企业党支部,详细了解和指导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和问题整改工作,并约谈党支部书记。二是在2024年12月24日组织非公企业党支部党务工作人员开展党建业务培训,推动非公企业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强化党建引领力。三是在2024年9月30日润鸿堂、天蓝蓝、聚源旅游均能组织党员召开党纪学习教育总结会1场。
38.关于“股级干部任职考察程序不规范,了解范围不广”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在2024年9月24日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中共周宁县委组织部 周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周宁县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任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周委组〔2018〕80号)精神,进一步熟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和相关要求。二是在2024年12月26日组织党政办、组织办、纪委办等部门工作人员开展考察程序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个别谈话范围,要求谈话要与主要领导、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及被考察对象本人全面谈,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
39.关于“任前公示程序前置”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在2024年9月24日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中共周宁县委组织部 周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周宁县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任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周委组〔2018〕80号)精神,进一步熟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和相关要求。二是在2024年12月26日组织党政办、组织办、纪委办等部门工作人员开展考察程序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个别谈话范围,要求谈话要与主要领导、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及被考察对象本人全面谈,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
40.关于“研究股级干部会议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组织党政班子成员、经办人员、相关所站负责人专门学习《中共周宁县委组织部 周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周宁县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任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周委组〔2018〕80号)精神,加强对股级干部任免有关规定的认识和理解,规范今后股级干部的研究和任免工作。
41.关于“未严格落实回避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4年11月15日组织公务员干部和事业干部认真学习《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等文件,提高干部落实回避制度意识。在全体干部大会上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要求干部在职务任免、工作岗位调整、问责处分、评选评优等涉及需回避的情形,2024年12月12日召开机关支部党员大会接收预备党员,严格落实回避制并指定1名办公室人员进行会议记录。
42.关于“集体资金投资收益未收回”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定期跟踪投资收益收回情况,已收回76.82万元。二是已建立各村投资合同台账并通过微信群适时提醒和督促村委对合同到期的及时收回本金及收益。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3.关于“集体资产管理不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学习《周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周农〔2021〕34号)精神,提高集体资产管理认识。二是乡村联动,帮助收回租金,盘活闲置资产。泗桥村综合运输服务站租金已收回全部租金6万元;杨厝边村委与万盛达合作社签订协议,流转梨园和桃园给合作社,每年可获收益2000元;坂坑村积极拓宽销售渠道,今年水蜜桃收入增至19000元;赤岩村通过引进茶企,通过改造茶园方式,盘活已荒芜的锥栗园,促进村财增收;周墩村50亩茶园已与润红堂茶企签订合同,每年增加村财收入1.5万元。
44.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村主干、包村干部和财会人员对各村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并登记造册,进行计提折旧,并录入固定资产系统。泗桥、溪口、周墩、洋尾弄、杨厝边、下西坑、坂坑、下楼、常洋、红阳、硋窑、赤岩村等12个村,共入录固定资产267.78万元。二是2024年11月22日组织各村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规定村级固定资产管理。
45.关于“虚假招投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2月16日已完成周墩村小桥危桥重建工程结算及结算审核工作。二是组织乡村干部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发改规〔2023〕3号)、《周宁县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阳光平台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提升招投标方面业务能力。三是乡项目办加强对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的指导和审核力度,推动村级严格履行项目招投标程序,严格审核招投标相关附件及材料。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6.关于“重复领取劳动报酬”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硋窑村、赤岩村、洋尾弄村、溪口村、周墩村、泗桥村分别于2024年11月-12月期间退回重复领取、多领取劳动报酬共计8440元。二是于2024年11月22日组织会代中心、村主干等开展《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培训,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7.关于“对邀请招标项目建设管理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1月22日组织乡班子成员、项目办、财务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发改规〔2023〕3号)精神。二是加强前置审核力度,要求乡项目办、各村在招投标等项目建设工作中,通过四库一平台查询相关公司资质,确保招投标公司合法合规。三是制作参与泗桥乡项目建设违规企业黑名单,列入泗桥乡乡村项目建设承接企业禁用范围。
48.关于“存在询价走形式、未按合同执行、验收走过场、自建项目预算形同虚设等”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4年9月24日重新制定《周宁县泗桥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周宁县泗桥乡农村小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的通知》(周泗政〔2024〕48号)。二是组织各村、行业主管科室、项目办、会代中心开展农村小型建设项目业务培训会,要求各司其职,加强对村级小规模建设工程的监管,同时加强审核附件及材料力度。三是制作参与泗桥乡项目建设违规企业黑名单,列入泗桥乡乡村项目建设承接企业禁用范围。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9.关于“未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4年12月19日重新完善制定了《泗桥乡机关干部考勤管理综合制度》,加强干部日常管理。二是指定党政办专人负责干部职工考勤工作,每月对干部职工考勤情况进行公示,并将数据汇总至乡纪委和乡效能办。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50.关于“落实请销假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全乡干部职工学习《中共周宁县委办公室 周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有关事项的通知》(周委办〔2018〕53号)精神,并结合实际调整完善了《泗桥乡机关干部考勤管理综合制度》。二是指定党政办专人负责干部职工请销假条收集、统计工作,加强前置审核把关,落实好请销假制度具体规定要求。
51.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意义,不折不扣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二是在本轮巡察整改过程中,召开巡察整改专题部署会10场,有序推进整改工作。三是由乡纪委和党政办定期收集汇总整改进展情况,加强提醒和监督检查,推动整改问题逐项解决。
52.关于“巡察整改材料归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结合巡察整改专题会议,2次组织干部学习巡察整改材料归档要求,提高干部材料归档意识。二是已对本轮巡察整改材料进行梳理,形成巡察整改材料档案清单。明确党政办专人牵头做好巡察整改材料收集与归档工作。三是完善机关档案管理制度,定期收集整理重要档案,规范机关内页档案管理。
53.关于“未结合巡察反馈问题制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措施”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结合此次的巡察整改,由乡党政办认真制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要求班子成员认真对照巡察反馈问题,结合分管工作实际,逐条深入分析,找出问题根源,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二是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通过部门审核把关,确保班子成员发言提纲结合工作实际,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和分析,根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责任,逐条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
54.关于“巡察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于2024年9月26日坂坑村已收回该项目核减金8238元。二是指定党政办专人负责巡察整改的跟踪督促工作,定期收集汇总整改进展情况,对整改滞后的及时进行提醒督促,确保问题逐项整改到位。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三、巡察反馈问题和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线索,泗桥乡党委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26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科级干部4人,其他人员22人。其中,提醒谈话14人、批评教育7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3人、诫勉1人、政务警告1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落实全县卫片及耕保督察图斑整改、补充耕地、松林改造提升等工作不力”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巡察结束至今,已整改完成16宗。其余图斑多为建筑物,不易进行拆除,部分群众不愿配合且情绪较为激动,使得整改工作开展艰难;群众配合且符合条件的图斑已积极为其补办相关手续和设施备案,待手续完成后进行图斑销号。
下一步整改措施:将对未整改到位的图斑,逐宗进行分解,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等,压紧压实责任,推动未整改图斑逐宗销号。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28日
2.关于“集体资金投资收益未收回”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因福建天蓝蓝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经营困难,资金流转不足,乡村两级多次催缴未能及时收回投资收益金。
下一步整改措施:福建天蓝蓝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1月6日制定还款计划,计划分批进行还款,预计于2025年7月完成投资收益资金收回。
整改时限:2025年7月31日
3.关于“村级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因各村支部目前处于组织生活会前期准备工作,且一些村内党员流动较大,还在积极同在外党员联系,选定开会时间。
下一步整改措施:组织包村干部协助各村支部书有序召开组织生活会,并限定各村支部在2025年3月底召开组织生活会。
整改时限:2025年3月31日
4.关于“股级干部任职考察程序不规范,了解范围不广”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因目前乡内干部还未有人员提拔至股级,还未开展股级干部考察工作。
下一步整改措施:详细了解目前乡内干部职级情况,对符合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严格落实《中共周宁县委组织部 周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周宁县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任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周委组〔2018〕80号)精神,切实做好股级干部任职考察流程。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
5.关于“研究股级干部会议不规范”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因目前乡内干部还未有人员提拔至股级,还未召开研究股级干部会议。
下一步整改措施:详细了解目前乡内干部职级情况,对符合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严格落实《中共周宁县委组织部 周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周宁县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任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周委组〔2018〕80号)精神,规范召开股级干部研究会议,计划5月底开展股级干部任免工作。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5768088,通信地址:周宁县泗桥乡桥新街76号,电子邮箱:sqxdzb0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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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周宁县泗桥乡委员会?
2025年3月24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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