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等4部门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广东-佛山-禅城区 | 发布日期: | 2025年4月1日 |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个部门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关于在招标投标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1〕1171号)、《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的通知》(佛政数函〔2021〕56号)要求,持续优化我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纠治违法违规问题,组织开展我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以发出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
(二)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项目在编制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收取投标保证金、处理异议和投诉等招标投标活动中是否存在违反统一大市场、违反招标投标政策文件、扰乱招标投标市场秩序的做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投标项目随机抽查表》。
(三)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检查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3月底前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完成检查项目资料收集工作,4月底前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完成项目检查和结果汇总工作,5月中前按职责分工基本完成问题公示和整改工作,确因调查需要可适当延长时间。
二、检查措施
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职责分工,对检查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收取投标保证金、处理异议和投诉等开展随机抽查,抽查项目数量由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结合实际确定,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检查范围内招标项目总数的5%,其中对于重点项目、关键项目、大额项目以及有投诉的项目应加大抽取比例。
三、检查结果运用
(一)规范结果处理。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列出整改清单,并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的问题,要做好跟踪监督。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汇总。
(二)强化结果公开。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应及时将检查情况和检查结果在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注重结果分析。根据检查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加强监管,做到早发现、早纠正。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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