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会员咨询热线:4000-156-001

小金县人民政府关于小金川流域光伏基地水光蓄一体化光伏发电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所在地区: 四川-阿坝-金川县 发布日期: 2025年3月26日
建设快讯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3〕22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4〕19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小金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拟定了小金川流域光伏基地水光蓄一体化光伏发电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本项目征地实施如遇上级批准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的新规定,从其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现状及面积

本次征收土地位于阿坝州小金县木坡乡木坡村:拟征收集体土地0.7696公顷,其中拟征收木坡村集体土地0.7696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0.7696公顷(草地0.7696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公用设施用地建设。

三、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3〕222号)要求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于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

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比例为40%:60%(I区片综合地价为37600元/亩,Ⅱ区片综合地价为36400元/亩)。

(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征地涉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4〕190号)及有关规定标准,以实际损毁的面积测算。

四、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

安置方式: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涉及安置农业人口1人。

五、听证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方案有不同意见或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告之后5个工作日内向小金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六、补偿安置登记

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权属证明材料及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到小金县自然资源局办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登记,请相互转告。

七、补偿安置协议签订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30日。公告发布期满后,由小金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征地实施单位,按照本方案及补偿登记结果与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特此公告。

小金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6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咨询热线:4000-15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