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高县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 所在地区: | 四川-宜宾-宜宾县 | 发布日期: | 2025年4月8日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4日至4月14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水利局党组进行了巡察。8月5日,县委巡察组向县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根据中共高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水利局党组的反馈意见》的通知(高委巡办〔2024〕57号),反馈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4个方面,13个问题,细化为71个具体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十五届高县县委第三轮巡察县水利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夯实整改措施,严肃整改纪律,全面推进整改。目前已完成问题整改66个,正在推进整改5个。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整改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已完成问题整改66个。
1.在“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问题1:2022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来宜宾考察时强调“要以能酿出美酒的标准,想方设法保护好长江上游水质,造福长江中下游和整个流域”,2024年1月、2月市、县水质检测中高县福胜河断面水质检测结果分别为V类、劣V类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采用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等方式,加强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的学习,开展各类河湖长制宣传7次;二是对重要河流开展水质监测,以温馨提示、交办函、提示单等形式督促各级河长、各镇各部门落实责任,促进问题发现并整治。今年以来共发现问题162个,已整改156个,剩余6个正在抓紧整改中;三是每月统计各级河长巡河情况,以及河长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以专报形式向县总河长汇报共8期;四是通过以上举措,我县福胜河自4月起已消除V类、劣V类水体。
(2)关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学用结合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问题2:13名干部职工心得体会未结合岗位实际,2名干部职工心得体会雷同,出现“听取二十大”错误表述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组会、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大会等,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文章以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系列重要内容;二是对涉及的干部职工进行了全局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重新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心得体会,各股长、分管领导严格把关后备存;三是2024年10月,制定了《高县水利局文稿校核制度》,由股长、分管领导层层审核评价,落实责任,确保长效机制。
(3)关于“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问题3:2023年6-12月召开局党组会15次,其中6次未坚持第一议题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共高县县委党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健全完善“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并迅速组织整改,自2024年1月起,严格贯彻执行了“第一议题”制度,并长期坚持;二是2024年8月,对内控制度中的党组会议制度进行完善和补充,并组织学习,由局办公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审核把关,落实责任,确保党组会第一议题落实到位。
2.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方面。
(1)关于“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制度有差距,贯彻落实主要领导重要批示不力”问题的整改。
问题4:2021年9月县政府主要领导对惠泽水库(饮用水源)周围多人钓鱼问题进行重要批示并要求立即整改,截至2024年4月惠泽水库、郝家村水库仍存在多人非法垂钓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惠泽水库于2024年8月购置巡逻快艇1艘,增设了20块禁止钓鱼标识标牌;二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3次,派出检查人员200人次,劝离非法垂钓人员300人次,收缴工具25个;三是建立了巡查工作台账,对检查情况及时记录存档。
(2)关于“融入县域规划大局,谋划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问题5:郝家村水库承载了北部县域群众生产生活供水功能,2024年2月蓄水量仅230万m3,接近死水位库容167万m3时,才提出应急补水工程措施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人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全面加强业务能力学习和培训;二是对全县水库开展检查和维修养护;三是结合全县水利情况,今年共规划21个项目,科学配置全县水资源,合理推进水利工程建设,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水要素保障,得到县委、县政府及市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表扬。
问题7:因用地报批工作未完成,2024年国债水利领域项目资金实施的庆符镇二夹河鹅卵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不能正常推进问题。
整改情况:已于2024年9月6日获得《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高县二夹河庆符镇骆家鹅卵段防洪治理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4〕1085号),土地报批工作已完成,项目正在加快推进建设中。
问题8:大雁岭乡村振兴集中供水项目系县政府2023年民生实事,截至2024年4月加压泵站、电力设施等收尾工程未完工,未发挥效益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16日和8月2日分别对项目参建单位开展约谈,要求2024年9月30日之前完成工程建设;二是该项目已于2024年9月28日完工并通水,发挥供水效益。
(3)关于“贯彻落实河长制工作有差距,“一河一档”不规范,工作督导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问题9:高县境内14条河流档案资料均存在枯水期流量等要素缺失,年平均径流量数据失真、数据与实际差距大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14条河流档案资料进行复核,补充完善了纳入流量监测的4条河流枯水期流量等水文要素,并举一反三对所有建档数据开展详细复核工作,及时对失真数据进行调整;二是建立了河流档案动态更新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压实责任,每年定期对河流建档资料进行更新完善,确保长效机制。
问题10:2024年3月,落润镇镇级河长已调离两年,前锋村河长公示牌信息未更新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润镇于4月20日对其镇级河长公示牌进行了更换;二是举一反三,县河长办对全县重要河流开展河长制公示牌现场复核抽查,及时更换有变动的公示牌共计54块;三是建立县镇村联动机制,印发了《关于更新管护河长制公示牌的通知》,要求各镇对辖区内河长制公示牌做好日常检查与维护,及时上报镇村河长信息,确保信息同步。
(4)关于“节水宣传方式单一,力度不够,效果不佳”问题的整改。
问题11:对节水宣传重视不够,方法不多,节水宣传集中在每年3月开展,以线下宣传为主,新兴媒体宣传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高县2024年度水资源工作要点》《高县2024年度节约用水工作要点》《高县2024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方案》《高县水利局关于开展2024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绿色低碳系列活动的通知》《高县水利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的函》给全县各行业各部门,积极开展节水宣传活动;二是采取市县联动的形式,运用海报、宣传单、宣传品、横幅、宣传栏、咨询台、座谈会、自媒体、官方公众号等多元手段,开展集中宣传5次,发放宣传单20000份、宣传手册5000本和各类节水文创用品3000份;三是相关节水宣传信息已在人民网、中国网等中省市各大媒体平台刊登10余次。
问题12:宣传单生搬硬套法律法规,对指导群众节约用水效果差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根据实际情况制作了《节约用水的一天》《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等通俗易懂宣传手册2000份、宣传单3000份,通过各类宣传活动予以发放,进一步提高了群众节水意识。
问题13:2024年3月,惠泽水库人饮工程主干渠多处存在群众私接水管问题,造成水资源浪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了专项调查统计3次,摸清了主干渠的主要用水情况;二是建立了由镇村书面申请,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按计划供水的水库用水申请制度;三是联合各部门开展节水宣传3次,提升节水意识;四是开展水库渠道沿线巡查11次,发现涉水违法问题12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5)关于“‘三条底线’责任扛得不牢”问题的整改。
问题14:水利局实施的蕉村镇龙政村人饮工程项目1号蓄水池无有效隔离设施、电闸裸露、井盖未封闭,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安排技术人员到现场开展核查;二是目前已恢复围栏等隔离设施、设置电闸封闭设施、封闭井盖和增设安全标识;三是今年对全县农村饮水工程开展全覆盖安全排查3次,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
问题15:民工工资保障有差距,2020年以来民工讨薪信访事件总计80起,2023年达45起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今年8月-9月,水利局组织在建水利工程项目业主开展学习培训《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2次,深入施工现场发放农民工工资宣传手册6次,共计500余份;二是共计开展督促检查8次,并依托第三方机构对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开展检查2次;三是建立了《农民工工资现场管理制度》,制作了现场核查流程图,今年以来,收到讨薪信访24件,目前已解决23件,正在办理1件,切实保障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问题16:2024年4月,南广河右岸高县高铁新区普陀段防洪护岸工程夜间施工噪音大,对附近居民生活造成影响,群众反映强烈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人员学习项目管理规范;二是施工单位已未在夜间施工,目前再未收到群众反映。
3.在“推进重点工作有差距”方面。
(1)关于“未批先建问题突出,行使行政处罚权不规范、不审慎”问题的整改。
问题18:2022—2023年,全县21个水土保持项目未批先建,其中2022年高达16个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2022—2023年21个生产建设项目下发限编通知书,21个项目已全部完善相关审批手续;二是以集中培训的方式开展水土保持宣传5次,同县检察院集中培训约谈生产建设企业48家,杜绝未批先建情况;三是开展专项检查58次,发现问题9个,均已完成整改;四是与发改、住建等部门加强联动,建立信息互通。
问题19:2022年4月,对鑫洋天著房地产项目未批先建的问题实施行政处罚时,先后做出10万元、5万元的处理建议,在意见不统一的情况下最终仅给予警告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责任人针对问题做了情况说明;二是已印发《高县水利局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开展了4次全员执法培训;三是聘请专业律师1名,全程参与执法工作,对案件材料、程序进行严格把关;四是积极安排执法人员参加全省水利系统执法人员能力培训班,新增执法人员9名,今年以来,立案办理5起,均未发生办案程序错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均为零。
(2)关于“河湖“清四乱”推进不力,对水域岸线的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问题20:2023年6月水利部下发高县遥感图斑需整改的问题46个,要求于同年11月前完成,截至2024年3月,侵占清溪河河道的沙河镇远方石材厂、世华石材加工厂仍未拆除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以专报的形式向县总河长书面报告8次、向清溪河县级河长书面提示3次,向沙河镇书面督促3次,确保图斑按时销号;二是举一反三,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发现问题17个,均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已于2024年11月远方石材厂、世华石材加工厂完成拆除销号。
问题21:2024年4月宋江河落润段、燕子溪庆符段均存在侵占河道种植农作物问题,南广河荔枝窝流域存在搭建小木屋和水鸭圈养区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3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严格执行河湖综合巡查制度,开展巡查110次,发现17个涉水问题,均已全部完成整改。
(3)关于“水行政执法不主动,巡查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问题22:对县海事处2022年在南广河违规修建码头问题,其他单位移送线索后才介入处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3年5月5日,对当事人在南广河违规侵占河湖岸线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对县海事处进行处以9千元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二是主动作为,印发了《高县水利系统河湖综合管理保护常态化综合巡查工作方案》,常态化开展;三是开展河湖综合执法巡查180次,依法查处违法取水案件5个,拆除6处涉河建筑物。
问题23:2022—2023年有43次巡河仅一人,记录存在代签现象,且全县14条主要河流中6条未巡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开展了谈话提醒,并提出工作要求,相关责任人已深刻反思,主动改正;二是今年以来共开展巡河110次,对全县14条主要河流全覆盖巡查,督促属地镇和相关部门对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截至11月4日,发现问题162个,已整改156个,剩余6个正在抓紧整改中。
(4)关于“个别水库水旱灾害防御功能未有效发挥”问题的整改。
问题24:康兴水库(病险水库)未进行除险加固,长期未蓄水问题。
整改情况:康兴水库于2024年5月开展工程建设,截至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的70%,确保2024年12月完成除险加固主体工程。
(5)关于“水库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问题25:2023年7月以来,对铸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监督指导不到位,导致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松弛,高岭水库、苗儿水库等6个水库不同程度存在权属不明、值班不到位、垃圾乱扔、杂草丛生、非法垂钓、放牧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9月,水库中心已约谈了铸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对水库现场巡查人员值班不到位、记录不规范、杂草处理不及时不标准、卫生有死角等问题督促整改到位,且未出现新的问题发生;二是水库中心于2024年4月24日,对公司值班人员共计45名开展专业化培训,提升业务水平;三是持续开展水库现场检查,对物业公司考核细则进行完善,并将检查情况运用到对公司的年度考核中。
4.在“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
(1)关于“全面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问题26:党组专题研究和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次数不够,以研究业务工作代替意识形态工作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四个责任”,通过有关党组文件书面明确全面领导责任、第一责任、直接责任、“一岗双责”,确保了意识形态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二是加强工作部署,认真落实《高县意识形态工作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有关内容,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党组专题研究会议计划,对应开展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和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工作;三是加强理论武装,今年以来,局党组专题研究和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3次,开展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7次,未再出现业务工作代替意识形态工作情形。
问题27: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意识形态重要文件及会议精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通过党组会、党员大会、“三会一课”、职工会等方式,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组织全局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二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市委六届八次全会精神以及县委十五届八次全会精神等,并到股室、站、中心、对口联系镇村以及在建水利工程现场开展宣讲;二是完善长效机制,积极推动意识形态工作标准化建设,结合县水利局实际制定了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度的规定、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规定、网络舆情应急预案等制度,并严格执行,坚决守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田”。
(2)关于“中心组学习不深不实”问题的整改。
问题28:缺少“理论”味道,对党的创新理论学习不全面不系统,与工作实际结合不紧密,指导实践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学习,研究制定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和学习计划表,并把“共产党员网”“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作为理论学习的重要阵地,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相结合,全面地、系统地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强化指导实践,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对宜宾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并开展治水专题研讨,指导实践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加快构建国家水网、全力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等,积极为高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水利力量。
(3)关于“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问题29:2022年,县委意识形态工作专项反馈“部分班子成员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内容”问题,分管领导和部分党组成员仍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报告内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上已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要求班子成员述职报告内容,并经主要领导严格审核把关;二是通过有关党组文件书面明确全面领导责任、第一责任、直接责任、“一岗双责”,确保了意识形态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5.在“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打折扣”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力”问题的整改。
问题30:执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涉密人员保密管理相关规定不到位,3名涉密人员无保密审查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8月30日组织水利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严格遵守和执行保密管理规章制度,并按照县委保密局要求完成3名涉密人员审查工作;二是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开展了谈话提醒,并提出工作要求,及时制止和纠正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相关责任人已深刻反思,主动改正。
问题31:涉密电脑重点部位未张贴便携式电子设备禁入标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涉密电脑重点部位张贴了便携式电子设备禁入标识;二是举一反三,严格按照保密局要求切实抓好保密工作落实;三是2024年6月起每季度开展了常态化排查工作,完善排查记录,确保了常态长效。
(2)关于“单位保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问题32:对《机关、单位保密自查自评工作办法》学习宣传不到位,无自查自评打分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8月30日组织水利局干部职工学习宣传贯彻《高县国家保密局关于机关、单位保密自查自评工作办法的通知》,落实好单位和职工自查自评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保密安全自查意识;二是落实了专人负责,明确责任,督促指导,并按要求完成水利局股室、站、中心和全体干部职工自查自评工作,不定期开展抽查工作。
问题33:秘密文件和计算机保密管理不严谨,未建立工作秘密文件登记台账,周某某使用的非涉密计算机存储工作秘密文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按要求在全局完成计算机保密自查工作,并按照县保密局要求,建立了工作秘密文件登记台账;二是立即对计算机中存储的工作秘密文件进行了删除处理;三是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开展了谈话提醒,明确了工作要求,相关责任人已深刻反思,提高认识,全面自查,杜绝再犯。
问题34:无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记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组织了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二是按要求已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三级审查”,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表,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三是建立了《高县水利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并印发学习,形成长效机制。
6.在“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还有差距”方面。
(1)关于“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问题35:未落实“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组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规定,2023年未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组织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摘编等内容,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二是局党组召开了专题会,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督促责任落实;三是制定并印发了《高县水利局年度会议计划》制度,将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年度会议计划,每年度初提前筹划,确保长期坚持,今年以来,局党组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3次。
(2)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问题36:2022—2023年,支付甘家沟公厕装修工程、公益性岗位意外保险费用,水库管理中心空编招新,制定财务、就餐管理等制度,均未通过党组会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组织了对“三重一大”制度学习,班子成员带头严格执行,明确了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范围及程序,及时提出,充分发挥领导班子集体领导作用。二是完善了高县水利局党组会议制度,明确了各分管领导监管责任,各股室主体责任,对“三重一大”事宜应报尽报,规范决策程序,确保常态长效。
(3)关于“末位表态制度执行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问题37:2021—2023年,召开党组会、班子会研究申请2021年度工会经费等事宜时,主要领导率先表态6次。
整改情况:一是主要领导带头学习民主集中制,促进局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充分发挥领导班子集体领导作用;二是立行立改,2024年以来,主要领导严格执行党组会、班子会研究事宜末位表态发言。
(4)关于“党组管方向、促落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问题38:2022年4月专题研究二龙滩水库三标段涉及农民工工资信访事宜,但信访台账无相关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水利局已落实专人,明确责任,对信访台账工作进行管理,并将信访工作台账进行了补充完善;二是建立了《高县水利局信访工作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由局办公室负责登记、交办、协调和督办,各业务股室根据业务范围,具体负责办理,并印发组织了学习,确保了全局信访工作统一归口管理。
问题39:2023年3月党组负责人要求“建立农民工工资台账”,该项工作截至2024年4月未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4年8月建立《高县水利局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完善了工作台账;二是制定了《高县水利局关于建立主要领导签批意见交办制度的通知》,形成批交办制度,定人限时交账;三是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开展了谈话提醒,并提出工作要求,相关责任人已深刻反思,举一反三,立行立改。
(5)关于“机关纪委廉政风险防控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问题40:2022年8月支付罗公华上古水库购鱼费用18.59万元,先实施后研究,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组会、全体职工会等方式开展了党风廉政学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底线;二是已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三重一大”内部管理制度培训,并严格执行;三是今年开展的水库鱼种采购工作,严格按照经局党组会研究确定的《2024年度水库规格鱼种集中采购投放工作方案》落实,规范开展后续工作。
问题41:601党建活动室装修项目验收走形式,合同工期有修改痕迹,地砖规格与实际不符。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组织了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开展了验收复核工作,对实施内容认真进行了复核,建设内容与验收内容基本一致,对施工单位擅自更改地砖规格行为进行了约谈提醒;二是由分管对验收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提出了工作要求,相关责任人承诺在今后工作中引以为戒,仔细把关,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开展项目验收工作;三是举一反三,组织对项目验收规范进行学习,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项目管理水平。
7.在“工作作风漂浮,形式主义依然存在”方面。
(1)关于“调查不深入,家底不清”问题的整改。
问题42:2023年7月、2024年1月向县委报告全县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情况时,对各镇供水工程摸排不到位,数据掌握不准确。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人员开展学习党章第六章“党的干部”和第七章“党的纪律”;二是今年对全县农村饮水工程开展全覆盖安全排查3次,及时督促整改问题8个;三是建立动态更新农村供水工程台账;四是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员开展谈话提醒,明确工作纪律,压实责任。
(2)关于“内控制度流于形式,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问题43:2020年1月至2024年3月,领导班子成员43个月未参与考勤。
整改情况:一是局办公室落实人员督促,规范考勤管理工作;二是局班子再次组织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学习,发挥率带作用,带头执行考勤制度,并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立行立改,自2024年4月起,局班子已坚持每日按时考勤签到,带头遵守内部管理制度。
(3)关于“学风文风不实,公文管理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问题44:一名班子成员《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史学习心得体会》照搬照抄网络文章;2022年“三问三争”大讨论活动2名干部职工心得体会60%内容雷同,水库建设管理中心2名干部职工完全雷同。
整改情况:一是对涉及的干部职工进行了全局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重新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心得体会,各股长、分管领导严格把关后备存;二是2024年10月,制定了《高县水利局文稿校核制度》,由股长、分管领导层层审核评价,落实责任,确保长效机制。
问题45:2021—2023年以高水利、高水利党组、高水利函等发文1651个,重复使用文号9个,空号793个,空号率48%。
整改情况:一是对收发文管理岗位人员进行培训,责令加强《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学习,严格贯彻执行;二是分管领导每季度组织对公文收发工作开展检查,形成公文管理检查台账,及时发现问题,明确整改责任人,第一时间开展整改,确保了公文管理规范,自今年8月以来,未出现空号、重号等错误;三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提出工作要求,进一步压实履职责任,提高工作责任心。
(4)关于“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问题46:2019—2023年完工项目82个,截至2024年3月,仅完成42个项目档案装订,完成率51%。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学习《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办法》;二是建立未归档建设项目台账;三是2024年4月已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委托合同,已启动装订工作,完成率75.6%;四是分管领导对项目管理人员开展谈话提醒。
(5)关于“政务信息公开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问题47:2021年6月增设内设机构“移民安置后扶股”,截至2024年3月,其基本情况和职能职责信息均未在县政府官网公开。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根据“三定”方案,梳理完成了移民安置后扶股的基本情况和职能职责,并在宜宾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二是建章立制,建立了《高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加强学习,全面梳理,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8.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财经纪律有差距”方面。
(1)关于“超范围开展工会慰问”问题的整改。
问题48:2020年1月在工会经费中列支2500元为单位女职工购买大病医疗保险,其中7名女职工非本工会会员。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4年9月清理退回发放7名女职工医疗保险资金700元;二是组织对《水利局工会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学习,严格对照制度执行,避免再发生类似情况。
问题49:2021年违规向6名非工会会员发放价值4200元的节日慰问品。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10月清理退回6名非工会会员节日慰问4200元;二是组织对《水利局工会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学习,严格对照制度执行,避免再发生类似情况。
(2)关于“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问题的整改。
问题50:2022年、2023年购置办公沙发、无线控制器、交换机等总价值约8000元的固定资产均未入固定资产台账,1台佳能数码相机遗失,2023年修建篮球场未入公共基础设施资产台账。
整改措施:一是8月对2022、2023年购置办公沙发、无线控制器、交换机及修建篮球场等按要求记入固定资产,9月对固定资产进行了清理登记;二是对资产保管不善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增强了责任心;三是对水利局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进行了完善,强化资产管理,形成长效机制。
9.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宽松软”方面。
(1)关于“项目前期程序不合规,招标文件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问题51:吉新河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提交设计方案成果6个月后才补签设计方案合同,招标文件中出现“丙级”资质要求,不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一、二、三级”的分类要求。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学习招标投标法、施工资质分类标准;二是纠正错误,重新规范招标文件和签署合同;三是建立招投标内控制度,目前无新现象发生。
(2)关于“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资料要素不全”问题的整改。
问题52:抽查25个项目资料,其中15个项目不同程度存在合同项目负责人、质监员、开工日期、项目乙方等要素不全和会议记录涂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学习合同签署内控制度;二是已制定要素相对齐全的简易程序招标合同模板印发各镇参照执行;三是2024年10月已完成业务培训。
(3)关于“项目安全文明施工不到位,变更程序不合规”问题的整改。
问题53:2024年4月王家沟水库等5个病险水库整治项目施工现场均未设置安全围挡,部分现场人员未佩戴安全帽。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善现场安全标识,工程已完工;二是已组织参建单位召开安全学习教育专题会;三是对其他在建水利工程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并建立台账管理,目前现场安全管理已按规范执行,未发生安全事故。
问题54:2022年来复镇天凤村新滩至6组三岩公路加宽工程、2023年可久镇菊花村石良组移民通村公路硬化项目,均存在先变更、后补资料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两个项目的变更资料及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再次梳理复盘,在今后杜绝类似现象发生。二是于2024年9月23日,组织股室全体人员共同学习移民后扶建设管理相关文件及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本领;通过QQ和微信分别转发《高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至各镇后扶工作具体经办人员及分管领导,要求认真学习,掌握要领,在今后后扶项目管理中严格执行。三是强化后扶项目监管,明确各项目具体监管人员,将责任落实到人,跟进督促项目建设。
(4)关于“项目验收、备案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问题55:2017年实施的可久镇二夹河防洪治理工程、2018年实施的沙河镇元田段清溪河防洪治理工程、2019年实施的庆符镇二夹河翻身段防洪治理工程,截至2024年4月均未验收、备案。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8月,已安排专人牵头开展以上项目竣工验收准备工作,目前已完成档案验收,并向市水利局申请竣工验收;二是分管领导对项目负责人开展谈话提醒。
(5)关于“监督管理不到位,个别工程项目出现质量问题”问题的整改。
问题56:2021年实施的宜宾市高县复兴镇七仙湖滨湖景观大道改造工程4km景观大道出现15处裂缝,共计492米。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了项目业主进行修复整改,并要求于2024年11月16日前完成。二是联合交通等四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高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建设安全和质量管理的通知》,明确质量管理等要求,进一步强化后扶项目质量监管。
10.在“班子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关于“班子成员率带作用发挥不佳,党风廉政建设抓而不实”问题的整改。
问题57:2023年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未按县委要求到联系的蕉村镇吉新村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党组中心组学习笔记均是由工作人员代抄代写。
整改情况:一是主要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了自我批评,立行立改;二是已认真梳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形成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和工作清单,按时提醒,及时到联系村开展了理论宣讲、帮扶指导等;三是自2024年8月,主要领导党组中心组学习笔记均由本人记录,不存在代抄代写问题。
问题58:2020—2023年,县水利局党组先后有3名班子成员受到党内警告以上处分,其中一名成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一名班子成员先后受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局党组每季度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纵深推进水利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二是树牢纪律意识、规矩意识,通过党组(扩大)会、支部会等,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相关案例;三是强化全体干部职工廉政意识,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宣讲廉政党课、开展廉政谈话等方式,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2)关于“班子成员主动担当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问题59:2024年落润镇、罗场镇分别来文请示解决公益村阳红集中水厂饮水水源管平缓维修改造资金、兴场水厂水源淹没区占地补偿费用事宜,分管领导建议落润镇、罗场镇直接向县政府报告请示事项,未下沉一线,主动谋划。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是由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开展谈话提醒;三是加强调研,分管领导牵头下沉一线,与镇村交流提出处理办法并上报县政府,积极推动问题解决。
11.在“选人用人工作不重视”方面。
(1)关于“落实“三定”方案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问题62:核定县水利局股级职数5人,实际配备6人。
整改情况:已于2024年9月,严格按照水利局“三定”方案及时调整消化超配的股级干部。
(2)关于“干部队伍专业素养不足”问题的整改。
问题63:南广河防洪护岸工程二标段项目,因项目负责人工作经验、专业技术知识缺乏,方案把关不严,导致工程量变更大,严重影响工程进度。
整改情况:一是工程已完工;二是已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省市业务培训;三是已购买专业书籍;三是已开展水利讲堂平台学习。
12.在“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1)关于“机关党建文化氛围不够,阵地打造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问题64:2022年着手打造党建文化阵地,截至2024年4月,党建文化墙仍停留在方案设计阶段。
整改情况:党建文化墙已于2024年10月完工。
(2)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问题65:2023年1月至2024年4月,一支部仅召开4次支委会议。
整改情况:一是自2024年4月起,机关一支部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学习,局党组已定期进行督促指导;二是由分管领导对机关一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提出工作要求,相关责任人深刻反思,认真整改。
问题66:2023年一支部党员大会未落实每季度召开1次的要求。
整改情况:一是自2024年4月起,机关一支部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召开了党员大会,同时加强《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学习,局党组已定期进行督促指导;二是分管领导对机关一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提出工作要求,相关责任人已端正工作态度,主动履职尽责。
13.在“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整改力度不够”方面。
(1)关于“巡察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问题67:2019年县委第二巡察组集中巡察反馈的“水利工程项目进度严重滞后”问题仍然存在,抽查2020—2024年实施的133个项目,超期71个,超期率53.38%,其中:超期3个月以上25个,占比18.8%。
整改情况:一是已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省市业务培训;二是已购买专业书籍;三是已制定工程建设流程图;四是加强要素保障,开展土地报征学习,2024年新开工项目暂未出现超期情况。
(2)关于“落实县委主要领导要求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问题68:2023年县委主要领导指出的“农村集中供水点,间断供水32个,无法正常供水21个”问题,截至2024年4月未整改完毕。
整改情况:一是筹集资金561万元通过管网延伸、提升改造方式实施月江镇双坝村、蕉村镇万古村、庆符镇小靖村等饮水安全项目;二是对全县农村饮水工程开展全覆盖安全排查3次,及时督促整改问题8个;三是结合全县水利情况,今年共规划21个项目,科学配置全县水资源,合理推进水利工程建设。
(3)关于“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未举一反三”问题的整改。
问题70:2022年审计反馈“水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项目法人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履行水行政管理职责”问题,抽查发现2023年至2024年3月高县上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与四川宸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省泰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签订的项目施工合同,高县上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审批意见签署栏均为时任县水利局班子成员胡宁云。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学习《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二是向县政府相关领导报告,在深化国有体制改革过程中,逐步解决;三是向县政府请示规范项目法人审签事项,由项目法人单位负责签署合同。
问题71:抽查发现2023年至2024年3月高县上源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成立的关于南广河右岸高县高铁新区普沱段防洪治理工程建设管理等3个项目部,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均为县水利局工作人员。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学习《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二是向县政府相关领导报告,在深化国有体制改革过程中,逐步解决;三是向县政府请示规范项目法人审签事项,由项目法人单位组建项目部。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还有5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方面。
(1)关于“融入县域规划大局,谋划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问题6:十四五水安全保障、水网建设与国土空间等规划衔接不紧密,用地申报程序不清,要素保障困难,月江还阳水库项目2018年获得省厅批复,截至2024年4月未启动建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安排人员参加用地申报要求学习,并编制完成了项目建设流程图;二是已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用地指标申报;三是还阳水库目前正在开展土地报批,待省自规厅批复,力争2025年开工建设。
2.在“推进重点工作有差距”方面。
(1)关于“稳增长、促发展不够,项目推进滞后,多次被通报”问题的整改。
问题17:未发挥好县政府参谋助手作用,市重点项目二龙滩水库建设时序安排不当,2021年枢纽完工后,才启动渠系建设,导致项目超期被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等单位通报9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建立行之有效的倒排工期图,通过约谈、处罚的方式督促施工单位增加人、材、机的投入,确保计划落实到实际,及早科学地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二是通过约谈公司法人、加强现场检查等督促方式,本年度现场施工明显提速,渠道2024年度完成总工程量的30%(同比增长70%),累计完成灌区渠系工程总工程量70%,现场提速效果明显;三是多措并举,力争在2025年8月主体全面完工。
3.在“选人用人工作不重视”方面。
(1)关于“干部职工混岗现象严重”问题的整改。
问题60:5个内设机构负责人均由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担任。
整改情况:已向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汇报,并主动沟通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推进整改中。
问题61:水库管理中心核定编制58人,实有在编56人,仅13人从事水库管理工作。
整改情况:已向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汇报,并主动沟通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推进整改中。
3.在“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整改力度不够”方面。
(1)关于“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问题69:2022年宜宾市审计局反馈“惠泽公司将二龙滩水库建设资金1220.28万元用于该项目概算批复内容未包含的符可路改建工程”问题,截至2024年4月,仍未完成资金归垫。
整改情况:已向县政府相关领导汇报,并主动沟通协调县财政局,最终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完成归垫。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583778;信件地址:宜宾市高县庆符镇滨江西路123号;电子邮箱3112995748@qq.com。
中共高县水利局党组
2025年3月26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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