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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自 林罚决字[2025]第05号

所在地区: 吉林-吉林- 发布日期: 2025年10月29日
建设快讯正文

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

林罚决字[2025]第05号

被处罚人姓名张金生 性别 出生日期1966年1月9日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现住址公主岭市玻璃城子镇前高家村2组

被处罚单位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

法定代表人职务

单位地址

经依法查明,你(单位)2015至今,未经公主岭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公主岭市玻璃城子镇前高家村2组西南(林场地)13林班169小班地内种植玉米,面积达1392平方米,恢复植被费用为6264.00元。

上述行为及事实有现场勘验笔录、照片、当事人供述及其辩解、证人证言、林权属证明等证据为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关于禁止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坏林木和林地的行为之规定,已构成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开垦、采石、采沙、采土或其他活动,造成林地毁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可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三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吉林省林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一大类(森林资源类)中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你单位)处以下行政处罚:

[if !supportLists]1、[endif]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if !supportLists]2、[endif]责令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if !supportLists]3、[endif]恢复植被所需费用1倍的罚款,计:6264×1=6264元陆仟贰佰陆拾肆元)整

本决定书中的罚款,限你(你单位)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

五日内到公主岭市自然资源局缴纳。

如对本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于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公主岭市人民政府 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直接向公主岭市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或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印章)

2025年10月24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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