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出台绿电直连实施方案
| 所在地区: | 宁夏-- | 发布日期: | 2025年12月29日 |
近日,记者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获悉,为推动新能源生产和消费融合发展,促进我区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更好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我区日前出台绿电直连实施方案,以无弹性的刚性量化指标、清晰的权责划分、全面放开的投资门槛,为我区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企业绿色用能、产业低碳转型按下“加速键”。
作为全国首个新能源综合示范区,我区目前新能源装机容量达5663万千瓦,装机占比62.6%、发电量占比31%。随着新能源资源的不断挖潜,需探索多路径促进新能源消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绿电直连方案的落地,不止于简单的政策加码,而是一场锚定长远发展的系统性变革,从电量配比到电网接入,从投资主体到申报落地,每一条细则都直击新能源发展核心。
绿电直连,是指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通过直连线路,向单一电力用户供给绿电,并能实现电量物理溯源的模式。
“对于取得核准(备案)手续,尚未报装、未开工建设且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的新增负荷企业,鼓励配套建设风电/光伏电站,从投产之初就实现绿电建厂、绿电生产,一步到位完成绿色转型。”该负责人说,对于存量负荷改造项目,支持拥有燃煤自备电厂的企业,利用周边新能源资源开展绿电直连,通过压减自备电厂出力,实现清洁能源替代。同时,支持有降碳刚性需求的出口外向型企业,利用周边新能源资源开展绿电直连。
方案要求,绿电直连项目按照“以荷定源”原则,科学确定新能源电源类型和装机规模,确保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比例不低于60%,占负荷侧总用电量比例不低于30%,逐年提高不低于1.5个百分点,2030年前达到35%以上,上网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超过20%。
对于电网接入要求,方案明确绿电直连项目接入电压等级应为110千伏及以下,接入35千伏的,负荷与电源项目接网距离不超过20公里;接入110千伏的,接网距离不超过50公里,原则上应在同一市域或宁东管委会行政区域范围内。(记者 姜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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