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区法院 公开审理涉嫌“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 所在地区: | 四川-泸州-江阳区 | 发布日期: | 2019年1月2日 |
本报讯(记者 曾臻)12月21日,江阳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江阳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聪出庭支持公诉,江阳区法院副院长贺晓华担任审判长。
江阳区检察院以被告人杨某、陈某、童某川、陈某虎、任某涉嫌敲诈勒索罪,依法向江阳区法院提起公诉。
江阳区检察院指控,2017年底,被告人杨某召集被告人陈某、童某川、陈某虎、任某等人商议共谋实施“套路贷”犯罪。被告人杨某等人以车辆抵押贷款口头承诺不押车且分期付款为诱饵,诱使被害人签订为期一月的质押车辆合同,并以保证金、评估费等各种名目向被害人以现金方式收取高额手续费。随后,以安装GPS的名义将被害人的车辆开走并扣押,以违背被害人真实意思表示的车辆质押合同为要挟,在被害人要求取车时,勒索被害人高额钱款。被告人杨某等人通过此种方式分别向4名被害人进行敲诈勒索后将车辆归还。在被害人因害怕付款又取不到车就不再付款后,就将扣押的车进行变卖。被告人杨某等人通过此种方式分别向3名被害人进行敲诈勒索后将车辆转卖。2017年年底至2018年年初,被告人杨某等人累计作案七起,其中4名被害人在支付高额“违约金”后取回车辆,其余3名被害人的车辆被杨某等人变卖。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杨某、陈某、童某川、陈某虎、任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敲诈勒索数额巨大,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杨某、陈某、童某川、陈某虎、任某等人经常纠结在一起,在一定区域和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集团。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何为“套路贷”?
是指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等方式,采用欺骗、胁迫、滋扰、纠缠、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违法犯罪活动。主要表现形式有“无抵押贷”“校园贷”“车贷”“房贷”“裸贷”。主要特征:1.制造民间借贷假象;2.制造银行流水痕迹;3.软硬兼施进行“索债”。
六招教你识别“套路贷”
1、虚假注册的小贷公司。正规小贷公司一般要经金融监管部门颁发许可牌照,一些从事“套路贷”的公司只是名称上有小贷字样,其实根本就没有拿到许可牌照,没有经营借贷的资质,从工商登记上可以发现没有多少实缴注册资本。
2、虚假宣传。一般“套路贷”公司宣传放款快捷,且无担保、无抵押、低利息、手续简便等,诱使借款人上钩。但在实际贷款时,却借手续费、保证金、评估费等各种名目收取高额费用。
3、签订陷阱合同。“套路贷”的手续费、保证金金额畸高,甚至累计超过借款本金,并签署一大堆看似合理,但对借款人极其不利的合同条款。
4、人为制造银行资金账单。“套路贷”一般要和借款人走一下银行汇款,再让借款人取现金,再以各种理由从取现现金中抽走部分资金,制造银行走账金额就是借款金额的假象。
5、故意制造违约。以各种方式设置障碍让借款人违约,再收取高额违约金或处置借款人的财产等。
6、采用各种手段索债逼债。可能采取暴力、威胁、虚假诉讼等手段索要债务,暴力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所谓的“谈判”“协商”“调解”以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使被害人产生心理恐惧或心理强制等“软暴力”手段。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