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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09

所在地区: 河南-鹤壁-开发区 发布日期: 2019年1月4日
建设快讯正文

  6月8日,财政部连续发布多条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对2017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结果进行了通报。从去年8月开始,财政部随机抽取了北京、甘肃、贵州、福建4个省市的30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展检查,其中有18家被行政警告。


本次检查涵盖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主要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保证金、合同管理、质疑答复等10个环节。检查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有关制度办法和规范性文件等,时间从2017年8月开始,12月底结束。

据悉,这18家被处罚的代理机构存在的问题有几大类,一是在采购文件中设置经营年限、注册资金等不合理的限制条款,二是采购文件未载明给予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三是存在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情形,四是存在设置特定行业、特定年限的业绩等不合理的限制条款,五是将评审阶段审查的因素前置到采购文件购买阶段进行审查的情形等情形。

处罚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五百八十一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506室、1507室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实施“2017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中,发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部分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采购文件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三、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2018年6月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五百八十二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闽清县坂东镇湖头街105号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实施“2017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中,发现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部分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采购文件未载明给予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的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五条的规定。

 

三、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2018年6月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五百八十三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兴隆路39号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实施“2017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中,发现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代理的部分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采购文件设置经营年限、注册资金等不合理的限制条款、采购文件未载明给予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的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三条、第五条的规定。

 

三、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2018年6月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五百八十四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数码大厦B座602号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实施“2017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中,发现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代理的部分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指定特定供应商和特定产品、采购文件未载明给予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的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二十一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五条的规定。

 

三、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三)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六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2018年6月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五百八十五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中国乡镇企业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中国乡镇企业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路5号京朝大厦八层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实施“2017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中,发现中国乡镇企业有限公司代理的部分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采购文件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将国务院取消的资格认证作为资格条件、未载明给予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的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三十四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二十一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三条、第五条的规定。

 

三、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三)项、第(七)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六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中国乡镇企业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2018年6月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五百八十六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中国电工大厦7层01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实施“2017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中,发现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部分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将评审阶段审查的因素前置到采购文件购买阶段进行审查、采购文件将特定金额的合同业绩作为资格条件、采购文件未载明给予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的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二十一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三条、第五条的规定。

 

三、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三)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六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2018年6月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五百八十七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工业开发区三区25号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实施“2017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中,发现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部分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采购文件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将国务院取消的资格认证作为资格条件、将特定金额的合同业绩作为资格条件、设置特定区域等不合理的限制条款、将评审阶段审查的因素前置到采购文件购买阶段进行审查、未载明给予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的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三十四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二十一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三条、第五条的规定。

 

三、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三)项、第(七)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六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2018年6月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五百八十八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北京中建源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北京中建源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7号国侨宾馆240室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实施“2017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中,发现北京中建源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部分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采购文件未列明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要求、未载明给予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的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五条的规定。

 

三、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北京中建源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2018年6月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五百八十九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32号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实施“2017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中,发现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代理的部分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采购文件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将国务院取消的资格认证作为资格条件、将特定金额的合同业绩作为资格条件、未载明给予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将评审阶段审查的因素前置到采购文件购买阶段进行审查的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三十四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二十一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三条、第五条的规定。

 

三、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三)项、第(七)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六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2018年6月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五百九十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14层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实施“2017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中,发现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代理的部分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采购文件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将评审阶段审查的因素前置到采购文件购买阶段进行审查的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三十四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三、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六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2018年6月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五百九十一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5号B座2001、02、03、05、06、07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实施“2017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中,发现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代理的部分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采购文件将国务院取消的资格认证作为资格条件、采购文件未列明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要求的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二十一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三条、《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的规定。

 

三、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三)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六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2018年6月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五百九十二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甘肃诚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甘肃诚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民主路广厦阳光家园北1号楼222号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实施“2017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中,发现甘肃诚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存在拒绝财政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

 

三、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六)项、第七十八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甘肃诚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作出警告和一年内禁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的行政处罚。                                   

 

2018年6月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五百九十三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E1座517-519房间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实施“2017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中,发现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代理的部分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采购文件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指定特定供应商和特定产品、设置特定区域的业绩等不合理的限制条款、将评审阶段审查的因素前置到采购文件购买阶段进行审查的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三十四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三、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六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2018年6月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五百九十四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甘肃金诚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甘肃金诚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兴北路人保大厦四楼综合办公室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实施“2017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中,发现甘肃金诚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部分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采购文件未载明给予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要求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的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五条,《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的规定。

 

三、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甘肃金诚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2018年6月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五百九十五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实施“2017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中,发现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代理的部分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采购文件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将评审阶段审查的因素前置到采购文件购买阶段进行审查、未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招标文件将特定年限的合同业绩作为资格项的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三十四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第八条的规定。

 

三、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六十八条第(四)项、《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第三十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2018年6月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五百九十六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八区11号楼1至3层101(园区)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实施“2017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中,发现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部分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将评审阶段审查的因素前置到采购文件购买阶段进行审查的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三、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六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2018年6月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五百九十七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中咨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32号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实施“2017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中,发现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代理的部分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采购文件将国务院取消的资格认证作为资格条件、未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将评审阶段审查的因素前置到采购文件购买阶段进行审查的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二十一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十八条、《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三条的规定。

 

三、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六十八条第(四)项、《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2018年6月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五百九十八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2号楼12层B座1501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实施“2017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中,发现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代理的部分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采购文件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设置特定行业、特定年限的业绩等不合理的限制条款、将评审阶段审查的因素前置到采购文件购买阶段进行审查的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三十四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三、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六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中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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