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转省人社厅关于加强职称评审工作诚信机制建设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安徽-宣城-绩溪县 | 发布日期: | 2019年1月7日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各企业:
现将省人社厅《关于加强职称评审工作诚信机制建设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422号)层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4日
关于加强职称评审工作诚信机制建设的通知
皖人社秘〔2018〕422号
各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省属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59号)精神,简化职称申报手续,进一步完善职称评审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无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但申报人必须签署《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信。用人单位须对申报材料认真核实、严格把关,充分公示、接受监督,并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二、对违背诚信承诺、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核实,一律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在用人单位通报。因失信被用人单位通报两次以上的(含两次),在全省范围通报,5年内不得申报职称,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征信共享平台。
三、对通过弄虚作假、学术造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提请有关部门对申报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且在全省范围予以通报,5年内不得申报职称,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征信共享平台;同时对履行审核把关职责不力的用人单位在全省予以通报。用人单位故意隐瞒不报、甚至协助弄虚作假的,提请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有关人员严肃处理。
各地、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迅速传达学习,并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1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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