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 所在地区: | 河南-洛阳-孟津县 | 发布日期: | 2019年1月9日 |
关于上报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
落实情况的报告
洛发改党组〔2018〕54号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和全市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会议精神以及《全市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围绕反馈的易地扶贫搬迁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进行了自查整改活动,目前,市委专项巡察反馈的11个问题,目前已整改到位8个(2个为共性问题并需长期坚持推进),其余3个问题正在抓紧整改,确保2019年上半年整改到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存在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一)易地搬迁实际入住率、拆旧复垦率不高
市级职能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责任未完全压实,易地搬迁后拆旧复垦工作进度较慢。市发改委对全市易地搬迁情况了解不透、数据掌握不够准确。市发改委报送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5月11日,全市平均入住率为98.9%,拆旧率为63.1%,复垦率为44.2%,但据巡察组抽样了解,个别县实际入住率、拆旧率、复垦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抽查嵩县、栾川县部分易地搬迁安置点发现,搬迁群众虽已领取钥匙,但因仍需到原址从事生产劳动,实际入住率、拆旧复垦率偏低。
整改措施:通过开展易地扶贫搬迁第三季度督导,督促各县(市)克服畏难情绪,采取攻坚措施,深入群众,因户施策,对2017年的搬迁入住和拆旧复垦工作进行全面扫尾,确保2018年底全面完成。
整改进展:截至目前,2017年底除嵩县入住率94.2%、拆除率87%、复垦率95%以外,其他县(市)入住率、拆除率、复垦率均为100%。
整改结果:除嵩县外,其余县(市)均已整改完成。
(二)“规划即法”意识欠缺,多数易地搬迁项目建设手续缺失
部分县(市)党委实施易地搬迁项目建设过程中,仅满足于完成建设任务,对于前期规划、土地、建设等手续办理重视不够,未批先建、边批边建问题多发,被群众称之为“合法黑户”。嵩县2017年14个乡镇33个安置点均未办理土地、规划等相关手续;栾川县24个易地搬迁安置点中,14个土地、规划等相关手续不全;汝阳县2016-2017年31个易地搬迁安置点,均未办理相关手续;洛宁县2018年涧口乡、马店镇、长水镇等9个安置点中6个未办理相关手续。
整改措施:各县(市)针对项目手续不全的情况,认真梳理各安置点相关手续办理情况,强化统筹协调,补充完善各项手续。
整改进展:偃师、伊川、孟津、宜阳手续相对齐全。嵩县、栾川、汝阳、洛宁、新安县涉及手续办理部门多、所需材料多,目前正在积极完善,尚未全部整改到位。
其中,嵩县一是2017年的33个安置点中,1个有土地证,其余32个安置点用地预审意见均已办理。二是2017年涉及搬迁的14个乡镇,其中库区乡和木植街乡等2个乡镇正在编制乡镇总体规划,其余德亭镇、九皋镇、车村镇等12个乡镇已编制乡镇总体规划。
栾川县安置点土地手续已通过省级国土部门审批,符合土地证办理要求,大部分安置点按照相关程序已办理证件。根据易地扶贫搬迁手续办理要求,土地证办理完成后,持土地证进一步办理规划等手续,力争于明年上半年完成规划手续办理。
汝阳县政府已召开协调会,十三五规划建设的42个安置点,土地部门已办理土地审批10个,正在办理23个,剩余9个待土地性质变更后办理有关手续,申请文件已报送市有关部门。县规划办已将全部安置点纳入乡镇规划,规划已编制完成,正在组织审批。
洛宁县目前环评手续已完成,部分乡镇规划手续已办理,个别乡镇规划手续正在出证,项目乡镇与土地及住建部门对接,准备办理土地证及施工许可证等前期手续。
新安县十三五期间34个安置点,30个安置点手续齐全,还有4个正在完善。
整改结果:偃师、伊川、孟津、宜阳已整改完成,嵩县、栾川、汝阳、洛宁、新安县正在整改。
(三)项目监管不到位,竣工验收不及时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县(市)发改委、住建局等职能部门,以及乡镇业主单位相互推诿扯皮,未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建成后住建部门也未及时组织验收,影响群众居住。嵩县、栾川、汝阳、宜阳等县部分安置点项目还不同程度出现地面裂缝、漏水渗水、施工平整度不够等情况。汝阳县靳村乡石寨村易地搬迁安置点墙体多处裂缝,栏杆高度不够;宜阳县三乡镇福地花苑安置点,门窗、阳台玻璃为单层普通玻璃,与招标要求不符,地面有明显裂纹、院内道路有沉降,部分群众已入住,建设方不能提供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整改措施:一是于2018年8月份由住建委牵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并上报省搬迁办;二是根据自查及省抽查发现问题,集中开展整改落实活动;三是在2018年11月19月召开的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会中做专题部署。
整改进度:由于前期手续办理不齐全,部分工程验收未能及时进行。目前,全市2016年共有集中安置点89个,工程验收61个,综合验收19个;2017年共有集中安置点79个,工程验收57个,综合验收10个;2018年共有集中安置点74个,工程验收32个。剩余安置点待手续办理完成后,即刻开始验收工作。
嵩县住建局质监站已下发通知对已建成安置点进行质量排查,并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目前已经整改到位。
栾川县针对冷水、陶湾社区地面裂缝问题,目前已整改到位,对小区地面进行重新铺设,确保施工平整度;针对石庙镇房屋渗水的问题,已整改到位,重新对屋顶老虎窗进行维护。
汝阳县已组织相关部门对已建成安置点房屋质量进行了全面排查,督促施工企业对排查发现问题逐项整改到位。靳村乡石寨村栏杆高度已加高,完成整改;县住建局对墙体裂缝已拿出整改方案,目前已整改修缮。
宜阳县三乡镇福地花苑安置点的门窗、阳台玻璃均换成了双层玻璃,安置点项目出现的地面裂缝、漏水渗水、施工平整度不够等问题,已完成修整。
整改结果:竣工验收问题正在整改,工程质量问题已整改完成。
(四)基础配套设施不完善,给群众生活带来不便
栾川县合峪镇镇区安置点、庙湾村安置点未建垃圾池。狮子庙镇和冷水镇搬迁社区内,均未接通网络;新安县五头镇区中心安置点,360平方米配套用房未建设,要求配套的4600平方米绿化与实际相差较大,该项目未经审计和工程结算,但项目资金已拨付95%。
整改措施:相关县乡镇政府要以便利群众为原则,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积极完善基础配套设施,该建垃圾池的建垃圾池,该接通网络的接通网络,该建设配套用房的建设配套用房,确保群众生活水平较之前有很大提高。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资金安全高效。
整改进度:栾川县合峪镇安置点实行集中清运的方式,清理卫生;庙湾安置点已配套垃圾池;狮子庙、冷水安置点已接通网络。
新安县五头镇中心社区安置点,按照项目可研批复,配套的绿化面积已调整为1800平方米,增加景观广场面积3000平方米。实际绿化面积、景观广场面积与可研批复相符合;取消360平方米的配套用房建设,配套管理用房与该社区服务中心共用。工程决算书已完成,待竣工备案完成后立即进行审计。该项目经查账核实资金拨付进度为88%。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
(五)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到位
市扶贫办、发改委站位全市脱贫攻坚大局考虑不够,沟通不充分,工作中存在脱节现象。市发改委对市扶贫办2016年及以前的易地搬迁项目没有积极主动地再排查、再摸底,对接不积极、情况了解不深入。
整改措施: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积极总结“大调研、大走访、大落实、大提升”活动的经验做法,发扬焦裕禄同志的“三股劲”精神,想搬迁群众之所想、急搬迁群众之所急、解搬迁群众之所困,通过深入开展作风建设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赢得民心、获得民意,为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的圆满完成贡献一份力量。
整改进度:市发改委及各县(市)发改委积极承担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责任,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衔接,针对2016年项目情况,认真开展再排查、再摸底,并与扶贫办及时沟通对接,确保准确掌握相关情况。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
(六)贯彻落实上級政策变形走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要同时满足迁出区城条件和搬迁农户个体条件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的“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地方。但走访相关县(市)发现,部分搬迁群众原居住环境生产生活条件完全能够满足基本发展需要,造成同一村庄贫困户搬走,留下大多数非贫困户在原址继续生产生活等问题,一些贫困户与非贫困户相临而居,搬迁后的旧宅无法拆旧复垦,造成资源浪费。如新安县磁洞镇申洼村、城关镇刘村集中安置点,距离村部不足300米,将贫困户从村中搬到村头,失去了易地搬迁的应有之义,成了变相的“以旧换新”,各县(市)还不同程度存在拆旧复垦后贫困户生产用房缺失,种、养殖需求无法满足,不愿拆旧搬迁等情况。宜阳县花果山乡2016年搬迁户董少武、赵朝峰等4户因不愿拆除旧宅放弃搬迁资格。栾川、嵩县、新安等县均出现贫困户搬离旧宅后生活来源难以保障,重新跑回原籍务农,“两头跑、两头住”“名搬实不搬”现象。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河南省易地扶贫搬迁旧房及宅基地用途处置意见》(豫易地搬迁〔2017〕6号),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保留充足的生产用房,满足搬迁户种、养殖需求。落实“搬新居、拆老宅”要求,考虑旧宅难舍、故土难离等感受,耐心细致做好搬迁群众工作,积极消除群众的思想顾虑;加大引导组织力度,采取适度奖励补助等方法,早拆早补、晚拆少补,进一步提高拆旧复垦的积极性,坚决杜绝“两头占地”。
整改进度:目前,安置房屋已根据之前精准识别的搬迁对象具体情况,设计房屋户型、面积等,安置点已经建成,绝大多数贫困户已装修入住,家中旧宅也已拆除。但对少数搬迁对象经政策宣传后仍坚持退出搬迁的,按照人口和房型相对照的原则,精准调整。
整改结果:整改任务基本完成
(七)群众观念有偏差
落实上级政策生搬硬套,对扶贫领域出现的新问题重视不够。在扶贫工作中,关注点仅放在贫困户身上,忽略了对“边缘户”群众的关心帮助,致使“红眼羡贫”问题多发,影响群众对扶贫工作的满意度。走访多个县区发现,均不同程度存在“边缘户”对扶贫政策不满等问题。
整改措施:加强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宣传,采取宣传栏、宣传页、广播、宣传影片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工作,要让搬迁群众和其他群众都了解相关政策规定,从心底拥护党的这项政策,携手共奔小康。
整改进度:新安县一是印制《新安县脱贫攻坚政策宣传手册》3000本,发至县四大班子领导,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扶贫部门、定点帮扶单位、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脱贫责任组长和驻村第一书记,二是印制《新安县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册》15000本发至建档立卡贫困户,使帮扶干部能够掌握政策、精准施策;使贫困群众能够了解政策、享受政策,确保政策的落地落实,实现政策效益的最大化。已整改完毕。
洛宁县各帮扶单位,结合“问题清零,入户提升”专项行动,加大入户走访力度,加强易地搬迁政策宣传。对入户发现的问题及时收集,及时解决,确保搬迁群众从心底拥护党的这项政策。
栾川县按照全县脱贫攻坚“九个一”大走访活动,围绕易地扶贫搬迁各类政策对非贫困户,特别是对“边缘户”实行一对一走访,进一步增强其对搬迁政策的认识,同时通过走访梳理存在问题,强化跟踪服务,确保了解党的搬迁政策,积极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汝阳县各乡镇政策宣传活动已开展,该县“政策宣传月”活动期间,发放政策宣传材料1500份,印制宣传册2000册,力争做到“户户清楚,人人明白”,县搬迁办积极联合有关部门努力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
(八)调查研究不深入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深入基层不够,对工程建设情况欠缺了解,缺乏系统性整体性考虑,工作作风虚假、浮,致使工程建设存在诸多问题。部分搬迁安置点选址未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调研不充分,未按“四靠”标准合理选址规划,无法给群众带来便利,部分群众不愿居住。栾川县合峪镇镇区搬迁安置点选址在滑坡地质灾害点,仅修筑护坡堰就花费396万元;合峪镇十八盘村新建安置点距镇区18公里,群众就医入学不便。巡察组抽查嵩县2018年易地搬迁17个项目发现,除闫庄乡冉扒、大坪乡集中安置点外,其余11个项目监理人员和责任单位人员不在现场。汝阳、栾川、新安、宜阳等县易地搬迁项目建设均存在上述情况。同时,易地搬迁项目建设过程中,一些不负责任的施工企业还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巡察发现,栾川县潭头镇、赤土店镇等5个乡镇易地搬迁安置项目,施工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均不同程度存在偷工减料、不按设计标准施工问题。嵩县、汝阳、宜阳县等部分安置点也不同程度存在质量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安全可靠、便利群众的原则,对选址有疑虑的安置点,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论证,采取切实措施,确保搬迁户居住安全有保障;对缺乏公共服务的安置点,按照公共服务“五个有”全覆盖标准,在安置点附近配套建设服务中心、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卫生室、综合文化场所等,方便群众就医就学。二是严格落实工程监理制制度要求,对于施工过程存在的偷工减料问题,要严厉查处,绝不姑息。
整改进度:栾川县一是合峪镇镇区安置点关于选址在滑坡地段灾害点的问题,县地矿部门已出具勘测证明,不属于地质灾害点;护坡堰坝费用正在走结算程序,待结算后扣除超出费用;合峪镇十八盘村安置点已配套卫生室、小学和超市,进一步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二是与县住建部门结合加强对全县项目监理措施落实情况督导督查,进一步完善项目监理资料,落实监理管理工作制度,确保形成项目建立监督长效机制,推动监理责任持续落实;通过加强搬迁项目质量安全检查工作,对于个别偷工减料现象,拟定由项目结算后,将相关费用予以扣减。
嵩县住建局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召开会议,进行培训。2018年项目全部办理质监手续,住建局质监站专业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对质量进行监管。
汝阳县已成立项目建设督查组,每周对项目建设进度,人员在岗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同时县搬迁办、县住建局不定时进行现场督查,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新安县政府制定出台了《新安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县住建部门组成监督组对2016年至2018年度所有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进行拉网式排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责令责任单位尽快落实整改,整改结果经施工单位自查合格,监理机构验收合格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县住建局。住建局对整改情况再进行复查,确保该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质量安全总体处于受控状态。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
(九)部分县(市)区财政、住建等部门行业监管乏力
对个别代理机构违规开展业务,扰乱市场秩序行为未予及时制止纠正。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下简称山东正方)在栾川县代理项目时,多次出现为多家投标单位资料费开具一张收据现象,涉嫌围标。在其代理的重渡沟管委会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小区绿化工程和新南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楼工程中,不同投标单位委托人为同一人,且投标文件中均提供了两家企业为同一委托人缴纳社保费的证明文件,涉嫌资料造假。
整改措施:责成县(市)财政、住建等部门加强监管,对个别代理机构违规开展业务,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予以及时制止纠正。
整改进度:栾川县住建局已对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违规代理招投标情况进行了通报,并给予对该公司暂停在栾所有招标代理业务。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
(十)虚假招标、未招先建等违规行为屡禁不止
新安县石井镇2017年易地搬迁镇区安置点、石寺镇2018年镇区安置点均为未招先建。嵩县车村镇下庙村安置点、旧县镇集中安置点均为任大江个人借用资质建设,且有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洛宁县下峪镇2017年易地搬迁安置项目分两期实施,均为洛宁本地人吉青延借用资质承建。孟津县白鹤镇任庄村易地搬迁涉及3个村民组25户贫困户,资金300余万元,未公开招标,由村集体组织议标确定施工方。
整改措施:认真落实项目建设程序和招投标法,确保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规范透明、质量安全达标。
整改进度:新安县石井镇、石寺镇的招投标手续已经完成。县政府制定出台了《新安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招投标等程序,今后将引以为戒,严格按要求执行,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嵩县经过调查,旧县伊龙社区、车村镇下庙安置点不存在任大江借用资质问题。经县住建部门协调,目前旧县伊龙社区已拨付周正军施工队90%的工资,待工程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10%的工资。
洛宁县2017年9月21日,河南宏海建设有限公司中标洛宁县下峪镇易地搬迁下峪村安置点3#工程,开工时间为2017年9月26日,竣工时间2017年12月25日。因当时工期紧,在施工当中现场存在一系列问题难以协调,为保证工期,经当时项目部研究,委托当地人吉青延协助处理协调施工现场存在问题,以确保该工程顺利完成不延误工期。
孟津县易地搬迁项目当时任务重,时间紧,最终有各村组织贫困户,通过村委“4+2”工作法邀标、议标、竞争性询价进行,已完善资料,各相关镇再次完善资料。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
(十一)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
对于“易地搬迁项目缺少相关手续”问题,嵩县、栾川、汝阳、新安、洛宁等多县尚未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责任,勇于担当,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整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精心部署,确保每个问题都见底清零。二是积极查找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对策,见诸行动,加快整改进度。三是加强督导,市搬迁办将到相关县重点督导整改工作,沟通协调进度落后的县,补齐短板,迎头追上。
整改进度:相关县高度重视“易地搬迁项目缺少相关手续”问题,组织协调相关单位,积极完善缺失的手续,确保于2019年上半年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整改任务基本完成。
二、下步打算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整改落实,提高政治站位,把讲政治摆在首位,紧紧把住责任落实这个关键,坚持精准精细理念,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全面梳理,举一反三,集中整改,确保于2019年上半年让每个整改问题都见底清零。
(一)加快完成实际搬迁入住。落实《洛阳市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中“搬迁群众全部入住新居”的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利用已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方式的前后变化,采取宣传报道、组织参观等方式,示范引导贫困群众加快迁入新居。针对一些群众故土难离、怕搬迁后生活无着落等情况,通过党员干部“一对一”“多对一”等方式耐心细致做好思想工作,在思想上解除搬迁群众的后顾之忧,为群众实际搬迁入住创造条件。加大组织力度,动员爱心企业、公益组织等社会力量,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地为搬迁群众提供帮助。结合当地风俗习惯,积极开展集中搬迁活动,组织人员、车辆帮助群众搬入新家。
(二)实现“五有”公共服务落实到位。落实《洛阳市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中“完成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配套设施建设”的要求,利用安置点选址“四靠”优势,抓紧完善社区服务中心、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卫生室、综合性文化场所的公共服务设施“五有”覆盖;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要求,在确保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配备齐全的基础上,根据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地完善供气、供暖、生活垃圾收集、生活污水处理等设施。发挥安置点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实现公共服务设施有效运转使用,对于集中安置的搬迁群众,由当地相关部门和乡镇、社区统一安排教育、医疗卫生、社保等公共服务,统筹提供相关服务保障;对于分散安置的搬迁群众,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让其直接共享迁入地教育、医疗卫生等资源。
(三)全面提升社区规范化管理水平。全面开展社区规范化管理工作,鼓励探索建立以党支部带头、搬迁群众参与管理的社区管理新模式,实现所有安置点管理规范到位。加强安置点人居环境整治,以“家和院净人美”为标准,通过庭院美化创建、文明家庭评比等活动,引导搬迁群众开展室内卫生和个人卫生整治,破除陈规陋习,建立建管并重的长效运行机制,使屋里院内干净整洁、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厨房卫生整洁、衣服晾晒规范、房前屋后干干净净,坚决杜绝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坚决杜绝在墙壁乱贴、乱画,确保“净化、绿化、美化”。引导搬迁群众充分参与社区管理,不断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全面做好搬迁群众子女就医就学、社会保障、户籍档案等转移接续工作,加强搬迁群众技能培训和感恩教育,建立结队帮扶机制,促进搬迁群众及早融入新生活,加快形成现代生产生活方式。
(四)进一步增强产业扶贫带动作用。坚持因户施策、因地制宜,深入推进后续产业扶贫“5个1”专项行动,推动产业扶贫项目、载体、资金进一步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搬迁贫困群众倾斜支持,让更多的搬迁户依靠产业带动实现稳定、可持续的脱贫致富。按照“已搬迁的贫困户加快覆盖措施、已覆盖措施的加快见效”的要求,不断完善搬迁群众与市场、产业的联结机制,发挥龙头企业带贫作用,通过订单、务工、租赁、入股等联结纽带,带动搬迁群众增加经营收入、工资收入、租赁收入、资产收入,建立稳定、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规范扶贫车间建设与管理,提高准入标准,严格管理,增加带贫比例;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将财政资金投入建设的扶贫车间等固定资产明确为村级集体资产,推动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规范财政扶贫资金产业扶贫实施方式和扶贫小额信贷资金使用方式,强化资金对贫困群众发展产业的支撑作用,不搞分红养懒。
(五)扎实推进拆旧复垦复绿。严格落实《河南省易地扶贫搬迁旧房及宅基地用途处置意见》(豫易地搬迁〔2017〕6号),因地制宜,实事求是,能够建成高标准农田的要建成高标准农田,能够复垦为一般耕地的要复垦为一般耕地,同时既做到注重增加耕地有效面积又注重生态保护,用于宅基地A类复垦券交易的复垦后耕地质量要达到相应的等级要求;对确实无法复垦的,要通过种植农业作物等措施进行增绿,促进生态修复。要落实“搬新居、拆老宅”要求,考虑旧宅难舍、故土难离等感受,耐心细致做好搬迁群众工作,积极消除群众的思想顾虑;加大引导组织力度,采取适度奖励补助等方法,早拆早补、晚拆少补,进一步提高拆旧复垦的积极性,坚决杜绝“两头占地”。
(六)严格工程验收。落实《河南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豫易地搬迁〔2017〕2号),在保质保量完成安置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基础上,住建部门及时组织验收,确保达到合格、安全入住使用;加快搬迁入住、旧房拆除、宅基地复垦等工作,以安置点为单元,由县级政府组织项目综合竣工验收,确保验收质量。加强督促指导,推动项目法人单位按照工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工程项目建设资料的收集、立卷和归档工作,做好一个项目一套档案,实现“县乡有档、村有册、户有卡”。持续落实省发展改革委、省扶贫办《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进一步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豫发改代赈〔2018〕863号),对集中安置点和分散安置住房质量安全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细化整改举措、时限、责任人,确保限期整改到位。
(七)强化资金保障到位。加强与省的沟通衔接,对“十三五”未足额下达的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做好资金保障需求。强化督促检查,压实县(市)主体责任,扎实做好施工单位的资金拨付、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工作,坚决防止欠薪欠款问题。认真做好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严禁转移、挪用、外借项目资金,严格专款专用,加强审计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认真做好复垦券理财收益返还工作,确保复垦券政策覆盖的群众能够享受实惠。
(八)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纪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决策部署,始终把作风建设摆在突出重要位置,紧扣易地扶贫搬迁年度目标任务,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主体责任,加大督促检查、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标本兼治构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改进脱贫攻坚工作作风,以作风建设之严促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落实落地。
2018年12月29日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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