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房屋市政工程有重大事故隐患立即停工
| 所在地区: | 福建-厦门- | 发布日期: | 2019年1月10日 |
厦门市房屋市政工程建设过程中,若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必须立即停工——近日厦门市建设局制定并印发了《厦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规定》,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据悉,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单位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明确各事项,并组织落实。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则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实施具体监督管理。
《管理规定》明确,施工单位应当认真开展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综合检查,及时排查、整改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全面排查治理本单位的事故隐患以及薄弱环节。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分析、认定。
若发现一般事故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治理。而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能立即整改排除的,施工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整改排除;对于整改排除工作量大、技术复杂的,施工单位也应制定事故隐患整改排除方案,报监理审核,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其中需要注意的是,《管理规定》指出,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项目必须立即停工,整改排除完成后,经项目监督机构审核,方可复工。
摘自 《厦门日报》 2019.01.09 记者 袁舒琪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标讯查询服务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 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标讯定制服务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